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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环境

优化经济环境



  【优化经济环境】 为使本市的经济环境进一步宽松,本局出台了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六条措施。
  (1)进一步放开适益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商品价格, 在非自然垄断领域积极列入竞争机制。放开了本市液化气价格,实行企业自主定价,其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
  (2)对调价后阻碍经济发展,加重企业负担的收费和价格原则上不予调整, 必须要调的,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如新电价执行和自来水调整,分二步走。
  (3)全力扶持矿务局的经济发展,对国矿外运煤免收价调基金, 对矿务局企业没有举报不查。
  (4)加快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抓住有利时机, 调整部分服务性收费价格,本局先后调整了萝北县自来水价格、市水利局五号水库供水价格、殡仪馆收费、建筑设计院晒图费、部分景点门票费、医疗新增设备服务费、九洲大酒店客房费、公费医疗办及技术监督局培训费、人防费、煤炭采空塌陷区搬迁居民房屋重置费、出租公司服务管理费、学生预防接种费等30余项收费标准,调价总额527.5万元,为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增加407万元。
  (5)强化职能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对转制企业资产价格评估、外商企业贷款资产抵押价格评估减半收费;对特困企业贷款价格评估免收一切费用;对外商投资者免收三年外来人口价调基金;开通企业热线服务电话免费为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价格查询;
  (6)结合鹤岗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先后出台 《支持地方中小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方案》、《鹤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改善经济环境方案》等,为本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