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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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 充分准备,克服困难,推进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全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后,组织召开了由绥、萝两县及各区人事局长、编办主任参加的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机构改革准备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县区拟定了改革方案,制定出台了乡镇改革方案, 五月底乡镇改革基本结束。市编办制定了 《鹤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对《方案》进行反复修改后,于6月6日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批,成为全省首批批准改革方案的四个地市之一。制定市本级《市直各部门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限额分配意见》和《市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鹤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10月16日召开了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萝北、绥滨两县也于10月19、24日分别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制定下发了《鹤岗市党政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及人员分流实施办法》,对在机构改革中市经贸委分流的57名人员进行了考试,择优选调了 6人,补充到市外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革中市本级政府机构精简36%,全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精简27%,需进行“三定”的67个单位经市编办已审核通过的65个,其中43个单位的“三定”方案已经市领导签批下发。萝北县政府机构精简23%,全县党政群行政编制精简23%,需进行“三定”的部门40个,现已全部经县领导签批下发,竞争上岗工作已进行一半。绥滨县政府机构精简 15%,全县党政群行政编制精简23%,36 个需进行“三定”的单位方案已全部审核完毕,有 5个单位“三定”方案经县领导签批下发。
2、 认真组织,全面做好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专门成立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编委办对各部门的审批事项进行调查和清理基础上,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编委办等单位抽调 9名同志组成工作组,对全市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57家单位进行了审核。通过近 3个月的工作,按照“双七”标准,对市政府各部门610项审批事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审核。对保留的292项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逐项进行规范,制定了严密的操作规程。减少审批事项318项,占52%,取消的审批事项已于 9月份在鹤岗151报对外公布。
【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对各单位毕业生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编制了需求计划,先后为市人民医院等 5家单位引进急需专业的毕业生16人。走访了华隆玻璃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现状及需求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
2、 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服务。拟定了《鹤岗市2001—2010年人才发展规划》、《鹤岗市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开展专家献计献策活动,在建党80周年前夕,精选 6位专家撰写的关于我市经济发展的论文,在《鹤岗日报》上刊发,向省人事厅推荐2001年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 2人。对现有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进行考核,调整了4个梯队,新组建2个梯队。利用鹤岗人才信息网、报纸等多种媒体,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为市人寿保险公司等30 家用人单位推荐急需人员200多人次。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新世纪首届全国人才交流大会暨西部开发人才招聘大会,签订意向性招聘协议16项。组织召开了鹤岗市2001年夏季、秋季人才招聘会,两次招聘会共80多家企事业单位到会招聘人才,共签订就业协议 334份。走访了30余户企事业单位,与外省市30多所院校取得联系,送出委托培养学生15人。与同济医院等5家单位签订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增加89 人。积极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提供各类服务达 250多人次。加强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开发了“流动人才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将1 500多名流动人才档案全部输入微机。
3、 加强对俄罗斯人才智力合作,积极引进国外智力。组团赴俄罗斯比罗比詹市进行人才与智力交流考察,并同该州的劳动交流中心初步达成人才与智力交流的协议。与俄罗斯专家和其他国内外客商进行了广泛的接触洽淡,组织了市政府与犹太自治州卫生局为市人民医院引进专家签约仪式。参加了“2001年国际人才交流暨项目洽谈会”,共确定18项需求项目。先后为市华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天铸耐磨钢有限公司聘请了意大利专家普瑞特、日本专家增田敏治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共培训技术人员60名。协助市人民医院聘请了多位俄罗斯专家,纳入引智项目,在项目经费上予以支持。
【人事管理工作】 1、公务员管理。把年度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2001年度全市公务员应参加考核7 364人,实际参加考核7 339人,优秀率12.37%。积极开展国家公务员培训,完成初任培训230人,更新知识培训537人,专业培训 403人。针对市招商局、项目办招考工作人员,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为招商局招聘了11名工作人员,为项目办选调了 6名工作人员。
2、工资调整工作。按照政策,为20 776 名工作人员调整了工作标准和增加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16 779人晋升了一个工资档次、710人晋升了级别工资、843人晋升了职务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2 749人晋升了职等工资。完成了1 405人全市警衔津贴提高标准的审批工作,为 5 627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审批增加了离退休(职)费。举办了工资和福利业务培训班。配合机构改革,组织了机关事业单位 300人进行了医务劳鉴,并根据劳鉴结果完成了工伤认定和病退工作。
3、 认真实施计划管理。编制完成了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编制完成了2000年干部统计资料,并进行了干部统计分析,开展了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调查,并撰写了调查报告,在《干部月报》发表。开展了2001年干部统计报表工作。
4、 改革职称管理,严格资格考试。规范职称管理,职称工作从审核到最后批文全程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做好职称审核、审批工作,制定了公示制、专人审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向省推荐申报拟晋副高级以上人员342人,中级评审850人。出台了《鹤岗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暂行办法》,指导各单位完成了岗位数核定,实行职称聘约化管理。组织了2001年经济等四类考试工作,共有 4 720人参加了考试,完成了2002年会计、外语、计算机等3 000多人考试的报名工作。
5、 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完成了2000年度考核奖励工作,重奖了12个目标责任制标兵单位和22个优胜单位。对2001年度目标体系进行了修改、完善、汇总,以文件形式下发到了全市各单位。
6、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全年共完成初始和变更登记27个单位。
7、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2001年,推荐出席国家模范军转干部1名,出席省模范军转干部 1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2名,其中自主择业的7名,需政府安置的5名,均已按新的安置办法予以妥善安置,并进行了岗位培训。
8、 完成了矿务局破产单位有关人员接收工作,2001年实施破产的新一矿所属学校、医院在岗人员建制接收。按照接收原则,会同市教委、市卫生局深入到矿务局教委、总医院对两单位在岗人员进行了接收核查,符合接收条件人员530人,不合格人员47人,共接收各类人员505人。交接手续于11月份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