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民族宗教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 2001年,提出了突出两个重点,就是发展经济和社会稳定工作。2001年,一是按照省民委的要求和民族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把政策关,共审核少数民族考生73名,更改民族成份21名。二是协调市工商局、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制定和出台了《鹤岗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并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向全市转发《条例》和《规定》,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市清真寺管委会的协助下,评选任命了12名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员。协助民族工作部门宣传《条例》,把清真饮食业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协调市伊协和工农清真寺管委会筹措资金 8万元,(因回民酱菜厂破产)为其13名职工解决了职工失业经济补偿和再就业补助费,以及 2名退休职工的生活费。四是保稳定,查处一个假冒清真食品的生产经销点。国庆仲秋节前夕,经调查证实,并依据《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对非法生产经销“清真月饼”的市区一个体面包加工厂,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没收了生产“清真月饼”的模具和假冒产品,并予以处罚1 000 元。五是山东省“阳信事件”和河北省“大名事件”发生后,及时到市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洞察回民群众的动向,从稳定本市大局出发,积极做通回族上层人士的思想工作。回族代表们纷纷表示:相信党和政府能够妥善处理“两个事件”,一定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不游行、不去声援。为市伊协特批了13常工作经费。六是查清回民墓地界线不清、管理混乱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4月中旬,民族宗教局曾单独和会同市民政局,到蔬园乡、市伊协和回民墓地,实地调查市区回民墓地界线争议问题。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规定,加大回民墓地的管理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回民墓地界定问题。七是起草制定了《鹤岗市2001年至201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2001年,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积极推荐八名少数民族干部,其中两名送往省委党校,参加全省第四期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学习。八是协调市人大民侨外委,对全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00]11号文件精神和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两次视察。
【帮助和指导民族地区发展经济】 2001年市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总体工作思路和省民委提出的“十五”规划,结合本市民族地区实际,把指导民族地区以发展民族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为突破口,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科技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民族乡村进行落实。据初步测算,民族地区农业取得丰收,粮食产量达 3.5万吨,其中水稻2.3万多吨,比去年分别增长了3%和6%。民族地区国民生产总值达8 650万元,比去年增长7.9%;总收入6 784万元,其中种植业3 746万元,牧业661万元,多种经营(包括劳务输出收入)1 480万元,比去年分别增长了8.5%、3%、8.4%、33.6%、3%,人均收入3 294元,比去年增长了9.8%:
【招商引资】 年初,民委深入到民族地区,考察论证新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共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万元,少数民族补助费11万元,而且全部都是无偿资金。五月,借全国少数民族名、优、特产品展销会议和招商会议在深圳市召开之机,在全市组织6 家企业(包括民族乡企业和产品),产品共 6大类,参加民交会和招商会,帮助本市企业联姻招商合作牵线搭桥。促成了黑龙江北珠米业集团和鹤岗华莹玻璃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名优特产品企业集团、深圳市龙粤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加盟协议书,成立了市场联合体。年成交北珠系列精米20万吨。通过这次展销招商活动,不仅宣传了鹤岗,把鹤岗产品推向全国。
【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 2001年投入科技培训资金,协助民族乡村聘请专家技术人员,在民族乡村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20次,传授绿色水稻技术规程、水稻“三超”栽培、绿色大豆种植、科学养殖、秸杆微贮、肉牛栓系养殖等21项适用新技术,受训人员达 1 198人(次)。民族乡村采用科技种植、养殖户逐年增多,科学种植面积达6 300多公顷,科技覆盖率达65.5%,种植业增加值1 137万元,牧业增加值142万元,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5 880亩,占民族地区总耕地面积的15.3%。
【调整产业结构】 全市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种植业比重占总收入的 68.5%,产业结构比较单一。民族宗教局经常深入到民族乡村进行调研。指导工作上提出了种植业调整内部结构,扩大经济作物和特种作物的种植面积,发展绿色、特色、农业,增扩农民的收入;畜牧业实施大户战略,大力扶持养殖专业户,扩大畜群规模饲养,再造一个支柱产业;重点发展加工业,扩大乡企经济总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项目,特别是鼓励和支持民族乡村农民出国劳务输出,扩大其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等产业调整的新战略。服务上协调银行部门为民族乡村解决贷款180万元;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朝鲜族农民出国打工,共为29名农民办理出国公证和护照;2001年,民族地区经济作物、特种作物如粘玉米、黑玉米、杂粮、红辣椒、烤烟、洋葱、甜菜、药材等生产基地面积和示范点面积达154公顷,比去年增加120公顷;大牲畜年末存栏 1 200头,比去年增加245头;乡企产值首次突破千万元,达1 045万元;在国内外打工的朝鲜族农民近 820人,劳务输出收入达1 336万元;多种经营收入144万元。种植业、畜牧业、乡企、多种经营( 劳务输出)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是55:10:13:22,产业结构调整的雏形初见端倪。绥滨县福兴满族乡重点开发黑龙江沿江带,利用水草丰富的资源,建立了沿江绿色畜牧养殖基地,作为绥滨县的畜牧业养殖基地和发展民族乡经济的重点,投入资金50万元,发展奶牛231头,黄牛748头,绒山羊1 121只,绵羊3 686只,本地鸡5 860 只,产值达到500万元,占种植业的31%。此外福兴满族乡建设的沿江绿色大豆基地15 000亩、绿色水稻 3 000亩、绿色玉米500 亩,产出的粮豆都达到国家级绿色产品。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依靠鹤岗市实实米厂龙头企业,建立了乡属五个朝鲜族村10 075亩A级绿色水稻生产基地,走“公司+农产”的发展之路,又落实5 580亩科技示范园区。全乡年订单农业面积达30%,参加签合同的156户,每户平均增收2 050元。
【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2001年,据统计,全市民族学校(包括民族乡学校)共 8所,其中朝鲜族完全中学1所,即萝北县朝鲜族中学。初中1所,小学带帽初中2所,小学4所,教学楼3座5 480平方米,平房校舍4 162平方米;微机47台;市级规范化学校4所,县(区)级规范化学校 4所;民族地区老年、中年、青年等文化活动室17个;民族乡村卫生院所15个;基本解决了少数民族的看病难问题;全市2个民族乡,15个民族村全部接通了程控电话,电话普及率65%,有线电视入户率82%,住房砖瓦率68%,“通邮、通车、通电”的“三通”达到100%:省级精神文明村1个,省级卫生文明村4个,全国绿化千佳村1个,省级安全文明小区3个,市级精神文明村3个,县区级精神文明村3个,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巩固和提高。
扶持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经济和社会进步,考察论证 3个项目,共引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无偿资金)。重点扶持绥滨县福兴满族乡给水工程新建流水池和水井,解决460户、 1 500人口的饮水问题;扶持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中心校购置10台电脑,提高教学水平;扶持东山区东方红乡桦春朝鲜族学校购置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引导民族乡村大搞基础设施建设。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发动各村,清淤水渠,土方达2.2万立方米,打4眼补水井;郊区新华镇东和胜朝鲜族村自筹3万元,修路5公里;郊区东方红乡桦春朝鲜族村自筹 3万元,并利用少数民族补助费2万元,修农田道4公里。三是为了庆祝建党80周年,歌颂党的民族政策,学好用好民族语言文字, 6月初,民族宗教局组织朝鲜族举办了评选演讲员活动,并按照省民委要求选出 2名优秀队员,精心组织两篇演讲稿,参加全省朝鲜语演讲比赛,取得了1银1优秀的成绩。四是为迎接建党80周年,庆祝我市“健身节”,组织市区朝鲜族老年协会和朝鲜族妇女,编排民族健身舞,参加全市“健身节”表演活动,获得表演奖,并受到组委会的表扬。五是7月21日,组织市、矿、萝北、宝泉岭农管局的朝鲜族干部群众250多人,在萝北县名山岛举办了庆北京申奥成功游园联谊活动。
【大力宣传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2001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持宗教领域的稳定为宗旨,宣传宗教政策。(一)在宗教团体组织会议上、重大宗教节日和活动中有针对性讲解宗教政策。 在伊斯兰教的 “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基督教、天主教的“圣诞节”上,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当中,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宣传宗教政策,并用宗教政策法规指导他们加强自身管理,要求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一定要高举爱国旗帜,坚持“四个维护”,遵纪守法,文明信教、文明办教。(二)在基督教举办的第九期、第十期义工培训班上, 利用 4课时向基督教的牧师、长老、教师、堂主任、 执事、片长和传道人以及部分信教群众共计三千多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及实施意见,阐明了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结合本市宗教界开展的宗教反邪匡正活动,肃清“法轮功”教育活动。(三)为加强全市四个宗教的上层人士和教职人员政策理论学习,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综合素质,2001年,民族宗教局与市委统战部多次联合召开全市宗教界上层人士学习座谈会。在年初召开全市宗教界迎春座谈会,学习《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会上市委统战部长郭桂荣进一步阐明了党的统战和宗教政策,使与会宗教界人士深受鼓舞。(四)宣传宗教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3 月,在协助省民委、省宗教局关于山东“阳信事件”对我市影响情况的调查和协助省伊协做好对本市阿訇、海里凡资格考核工作的同时,向包括市伊协、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及穆斯林群众代表 100余人分析讲解了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帮助他们正确认识了山东“阳信事件”的事实和危害,稳定了情绪,促进了本市的民族团结和伊斯兰教的稳定。(五)宗教局还组织各级部门领导和县、区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学习,十月宗教局工作干部,为市人大常委成员讲解了新时期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宗教知识,增强了对“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深刻理解。12月宗教局组织各县、区主管宗教工作的副县长、副区长、民委主任、民政局长和专、兼职宗教工作干部,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并进行考核答卷,促进县区级以上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六)按照国家和省宗教局关于纪念中央 6号文件发表10周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3月27日,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了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座谈会。
【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2001年,市宗教局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强宗教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宗教工作, 7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赵淑华为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二)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分别视察和检查宗教工作。 8月初,由周克礼副主席率领的市政协民族、宗教和祖国统一专门委员会视察团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活动、宗教政策贯彻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团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抽查走访,回答了委员的提问,介绍了宗教活动场所和管理情况。十一月中旬,市人大民侨外委专门委员会组成检查组,以市人大姚凤鸣副主任为组长,对全市两县、六区各级宗教管理部门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王礼民副市长受市政府委托作了《鹤岗市政府关于(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工作。依据《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 3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抽查和验收。 侧重对宗教活动场所组织负责人、教职人员及神学生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评定和考核,梳理和解决了一些突发和棘手问题。如:帮助调整了市基督教两会领导班子,加强了两会领导班子的爱国力量;纠正了正在蔓延的不健康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倾向;调解并妥善处理了中兴建筑公司与向阳基督教堂因建筑施工占地发生的矛盾纠纷;帮助东山三街基督教堂办理新建有关手续,减免征费、申请议标事宜; 根据劳动法规, 协助市伊斯兰教协会妥善解决了与回民酱菜厂职工的劳务关系;协助省佛协释正修秘书长等对我市佛教大僧活动混乱状况进行了调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蒙头派”、“浸信会”和“伊利亚福音宣教会”等异端邪说在本市的活动情况。
(四)协助市基督教两会清理整顿。市基督教两会一名副主任对政府的依法管理持抵触情绪,歪曲“三自”,争权夺利,诽谤和打击爱国宗教人士。经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组织多次劝诫和教育,不思悔改,顽固不化。在省基督教两会认可和支持下,撤销其两会副主任职务。这一建议在基督教两会常委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管理中发现,个别教师心浮气躁,标新立异,结帮立派,卑视、排斥和打击老的爱国组织负责人,有的甚至公然私自邀请接待境外传教人员在本市搞短期培训,传播境外的传教和活动方式,搞宗教狂热活动,给教会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其中有名教师超量印发《福音》宣传单,并流入社会公共场所,违背了《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宗教局对这名教师进行了行政处罚,免去其教师职务。在宗教局陪同市人大检查宗教工作中,就绥滨镇基督教堂多年存在的信神不信人,不接受政府依法管理问题,进行解决。
(五)严把宗教政策关,控制宗教过猛发展势态。2001年,没有审批一个宗教活动场所,除天主教堂动迁改造外,市区内3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积蓄力量,着力加强内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10月,按照省宗教局的部署,协助市基督教两会和佛教三宝寺,分别对参加全国基督教第七次代表大会人选和省佛教协会第五届代表会议理事和常务理事人选进行了民主选举和政策鉴定、政策把关,加大了对宗教的规范化管理力度。
(六)协助做好天主教堂动迁安置工作。根据鹤岗市城市建设规划,本市唯一的一处天主教堂被列入动迁范围。天主教爱国会和信教群众表示积极响应市政府大建设、大发展的号召,服务大局,按照动迁部门的通知要求,易地重建天主教堂。按照国宗发[1993]21号文件关于施工建设动迁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本着适当照顾、妥善安置的原则,向动迁开发部门宣传并阐明政策,经过艰苦的榷商和反复的协调,市动迁开发部门在动迁建筑面积85平方米简易平房天主教活动场所时,为天主教购买一处建筑面积85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735平方米的三间砖瓦平房做教堂,投入 8万多元,超出了同等条件普通住宅动迁费用的二倍。按照省市天主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关于继续做好抵制梵蒂冈“封圣”活动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天主教和信教群众中,了解思想动态,掌握有关动向,教育天主教爱国会和信教群众认清梵蒂冈“封圣”反华本质,在“封圣”一周年期间,严禁搞纪念和庆祝活动。
(七)妥善化解突发矛盾,保持伊斯兰教的稳定。2000年末,相继发生在山东阳信、河北大名等几起辱教和伤害少数民族感情事件,对我市伊斯兰教穆斯林也产生了强烈“震动”。市委书记张兴福、市委主管书记孙景钰及主管副市长王礼民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在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市宗教局抽调精干人员,领导靠前指挥,深入各清真寺和穆斯林之中,协助省民委、省宗教局的调查组,按照省委唐宪强书记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梳理排查矛盾,阐明了政府对此事件的政策、观点,保持了本市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活动、生活和心理的稳定。我们在统战、公安、安全等部门的协助下,分别组织召开了伊协紧急会议、教职人员和穆斯林群众代表会议,广泛听取了他们的心声,向他们提出了爱国爱教、相信政府、维护安定、反对滋事、声援和打击极端分子的希望和要求。对绥滨县清真寺、兴安区清真寺和兴山区清真寺及其管理组织都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了细致的思想工作。
(八)调查研究,重点突破,解决本市佛教大僧混乱和矛盾问题。由于历史诸多方面的原因,本市佛教大僧活动秩序混乱,五个非法寺庙的存在给政府的宗教管理工作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障碍。市宗教局在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后,制定方案和措施,解决麓林山“慈法寺”和“北普陀”建设大僧庙的问题。求得省佛协的支持,为鹤岗选派或推荐一名修持好、名望高的有道高僧,做麓林山新建寺庙的法人代表,组建僧团主持工作。组建寺庙建设委员会,政策宗教局派人进驻,清点原有资产,整顿僧人居士队伍,重新商定寺名。
(九)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今年是机构改革攻坚之年,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宗教工作,调整了领导班子。为推动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绥滨、萝北两县,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设立宗教管理机构,增设和保留宗教管理人员。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一是组织动员宗教界开展“爱心奉献扶贫解困”活动,捐献衣物近万件,资助和慰问下岗人员、孤寡贫困户 4 000人(家),慰问金18 000元;二是引导宗教界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踊跃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植树活动,共出动 7 850 人(次)、出车150台(次),清除垃圾1 500余吨,植树9 500棵;三是组织基督教信徒208人合唱团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群众歌咏比赛,演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等革命歌曲,并荣获大奖。四是组织基督教参加市委统战部主办的“新世纪、新形象、新贡献”讲演活动和市委统战部与市有线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建党80周年统战理论知识比赛”;五是协助市伊协,在全市成功地举办了黑龙江省伊斯兰教阿訇“卧尔兹”比赛;六是促进了宗教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本市基督教敬老院、残疾儿童福利院能够尽快健康发展,宗教局给予了政策倾斜和物资扶持,在市委统战部的关怀下,为他们提供了十几台彩电和适用的健康器材。敬老院现有的50多张床位已满员,残疾儿童也招收到10多名。七是继续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