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管理概况】 2001年,矿务局继续按照“以销定产、成本例算、以产定人”核定全局所需人员。职工人数2000年末 88 320人,2001年末 79 232人,2001年比2000年减少了9 088人。全员效率1.395吨/工,比2000年的1.408吨/工降低了0.92%。2001年经省经贸委批准,鹤煤建安(集团)总公司划归中国煤炭国际技术合作总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闭小井的政策、对矿务局所属的43对小井进行了关闭,将原在小井工作的全民职工就近成建制划归所属区域大矿进行了安置,并将全民职工外的小井采掘人员符合条件者,重新录用为采掘合同制工人进行了安置。2001年各单位继续实行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指标挂勾浮动的办法。经济效益指标按月考核兑现,逐月累计计算。完成局下达的经营指标的单位,执行工改工资并按超利减亏额发放效益工资(效益工资矿按超利减亏额的75%,辅助单位按70%,其他费用单位按50%提取)。完不成局下达经营指标的单位挣多少开多少。在不突破局宏观调控指标和保持分配关系基本合理的前提下,各单位自选奖金,工资分配形式,自定分配办法和标准。2001年全局工资分配继续体现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向高技术和苦、脏、累、险岗位倾斜,既克服了平均主义,又防止了高低悬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