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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保障、再就业

下岗保障、再就业

下岗保障、再就业



  【局再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鹤岗矿务局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以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为方向,以下岗职工实施再就业为目的,以全面加强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为内容,以认真开展下岗职工培训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再就业工作达标竞赛为动力,从而调动了全局再就业工作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全局的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局28 857名下岗职工全年可节省工资费支出1.2亿元,电煤工资费成本可下降1元。局再就业中心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先进再就业服务中心,被市评为先进集体。
  【建设再就业服务中心】 局党委、矿务局决定于1998年 6月份组建矿务局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再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刘树田,副主任张绪华,设管理科、财务科、培训科、就业科 4个科室,全局32个基层单位也都分别建立了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又于2000年 6月调整了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现任组长:李忠勤、曲继贤;副组长:张占武、赵有成、杨凤官、高登琦、吕新华、付兆德。同时,配齐了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全局配备了三名处级干部,48名科级干部和74名一般干部充实到各级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另外还完善了下岗职工申报制度,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再就业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再就业资金管理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了再就业中心建设。
  【再就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按着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具体情况将下岗再就业工作规划为十个目标管理。这十个目标是再就业中心建设率、职工下岗率、下岗职工进中心签协议率、下岗职工培训率、下岗职工再就业率、再就业资金筹措率、发放率等,同时规定了下岗职工管理七统一:下岗职工认证表、登记表、普查表、生活费发放表、下岗证、身份证等七个方面的统一。局党委、矿务局又先后以矿务局文件制订下发了“鹤岗矿务局再就业资金管理细则”“鹤岗矿务局下岗职工实施再就业若干规定”等文件。同时,还广泛开展了再就业服务中心竞赛达标活动,全年有四个单位被评为模范再就业服务中心,有四个单位被评为优秀再就业服务中心,有38名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再就业管理人员,有 120名下岗职工被评为优秀下岗职工。
  【再就业资金管理】 局党委、矿务局对再就业资金管理十分重视,局、矿都成立了再就业资金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完善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杜绝了挤占、挪用、虚报再就业资金现象,每季开展一次再就业资金监督检查活动,实行了下岗生活费严格审批制度和公开发放制度,全年省财政支付下岗生活费6 085万元,发放6 062万元,发放率 99.6%,并为下岗职工代缴养老保险2 169万元,失业保险325万元。
  【下岗职工培训工作】 局党委、矿务局对下岗职工的培训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培训工作方案。实现五有:有培训规划,有培训教室,有专、兼职教师,有培训教材、教案,有结业考核。局教委、职工大学对下岗职工培训也十分重视,专门办班,设专门教室,全局共有专兼职教师154人,全年共办各类培训班372班次,共培训下岗职工5 819人次。
  【下岗党员的管理】 几年来,有一大批共产党员离开了原工作岗位,下岗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各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先后建立健全了党组织,实行了“六个一”的党员管理办法,做到一人一卡,一月一会,一季一表,一月一谈,一季一访,一年一信。使下岗党员做到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本色不变、作用不减。使下岗党员管理走上正规化、科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