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工商

工商 物价

工商

工商



  【工商行政管理概况】 2001年,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本市经济发展总体思路和省工商局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以加强行政执法和深入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工作主线,上下一心,团结拼搏,强化落实,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做出了贡献。2001年,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被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获省工商局命名的“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单位“三连冠”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先进集体,“十百千”工程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文明机关等一系列荣誉。
  【行政执法】 2001年,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省工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开展了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 700余人次,车辆420余辆次,清理各类市场57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815件,总案值260万元。
  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有了新突破。一是开展了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整顿,共取缔各类无照经营3 000户,使市区个体工商户有照经营率达90%以上。二是开展了煤炭市场专项整顿,检查煤矿企业 236户,通过规范其经营行为整改煤矿企业16户。三是开展了清理假集体专项整顿,共清理假集体、假公司、“三无”企业 170户。四是开展了清理超范围经营、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行为专项整顿,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58户企业进行了严厉查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认真履行登记职能,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的情况下,2001年新开办企业 111户,其中国有企业66户,集体企业14户,有限公司30户,股份合作制企业 1户,有效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有了新突破。全系统针对重点市场、重点商品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了节日市场专项治理,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重点商品市场专项治理,反误导、打虚假、反欺诈专项治理,拆解拼装汽车及零配件市场专项治理,粮食市场专项治理,肉食品市场专项治理,春季市场专项治理等8 个专项治理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对液化汽市场、黄金市场、成品油市场、医药市场、粮食市场、农资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共查扣粮食10吨、化肥33吨、农药 1.7吨、拼装三轮车5辆、超期变质食品1 740 公斤、饮料300瓶、洗涤用品5 546瓶、仿冒茶叶1 512公斤、假冒首饰282件、油料13.2吨,没收仿冒标识29万套,有力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有了新突破。一是加大了对公用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或独占地位强制交易行为的案件。重点查处了13起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反映强烈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强制交易的案件和依法查处了邮政、电信、保险、金融等企业利用独占地位限制竞争行为的案件。二是加大了打破地方封锁和行政壁垒工作力度。查处了烟草、酒类、汽车、化肥、煤炭为重点的地区封锁行为专项整治,办理酒类封锁案件 3件。三是加大了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了对医疗机构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打击了医药购销回扣及建筑市场、旅游市场商业贿赂和虚假宣传行为。2001年共查处 2起商业贿赂行为,实现了办理商业贿赂案件零的突破。
  日常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房屋、职介、婚介、信息中介进行了清理,补办照5户,取缔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中介所4个,调解服务纠纷3起。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件,现场监督拍卖活动5次,拍卖金额246万元。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5件,收缴商标标识38万余个。组织开展了印刷品广告、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及媒体广告的专项检查,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0余万份,办理广告违法案件5件。规范了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审查工作,清理欠件企业6户,发展外资企业4户。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在成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个中心、三级执法”的行政执法机制,由市局成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县、区局成立“12315”申诉举报中心,基层工商所成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三级上下联动的工商执法机制。为更好地发挥“12315”职能作用,工商部门将“ 12315”与巡查制监管相结合,形成了全方位动态监管。在加强日常受理投诉的基础上,对消费者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快速出击,形成以“ 12315”为中心受理申诉举报、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三位一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行政执法体系,采取“静、动”结合的工作方式,建立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存储、备案的网络体系,2001年共受理申诉举报电话2 200件,提供咨询516人次,调解纠纷1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 000元。市场治安派出所办理市场治安案件36起,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市场繁荣与稳定。
  【市场培育】 2001年,工商部门加大了对专业特色市场和双生市场的培育力度。一是积极帮助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单位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先后帮助昌南蔬菜综合批发市场研究市场启动运营和招商事宜;帮助兴山区确定发展以生产糖化饲料、饮料加工为商贸市场主攻方向的发展思路;帮助东山区解决综合市场建设中的实际困难。二是积极培育绿色食品市场。确定了以新华镇永芳村为生产基地筹建绿色食品批发零售市场思路,在工农集贸市场辟建绿色食品专营区,积极培育绿色食品市场;在工农集贸市场建成了肉食品批发市场。三是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组织37名农村经纪人进行培训,丰富了他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市场营销知识,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外,主动与矿务局机电总厂共同研究筹建机电配件钢材大市场有关事宜,汇同地煤局筹建鹤岗市煤炭交易中心,并积极研究筹建鹤岗市煤炭协会、鹤岗市市场协会。2001年,培育消费品市场1处,使全市消费品市场发展到64处,市场商品成交额达9亿元,同比增长5%。
  【个体私营经济】 为了推进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市工商局组织实施了登记畅通工程、扶优引导工程、大户战略工程、优势特色工程、优化环境工程和满意工程,并配套实施了各类服务。一是方便服务。设立了个体私营经济登记办照大厅,从受理、审核到登记、发照实行“一条龙”式办公,设置了示范文本阅览岗、经济发展信息板、法规知识宣传板、服务模式监督板, 为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提供顺畅、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是警示服务。充分发挥“红黄绿”灯警示作用,使65户企业、个体户在警示作用下调整了投资方向,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了个体私营经济运行的质量。三是引导服务。培育了12户种养殖大户,引导100余户养殖业户形成群体,增强外辐能力。四是加强专业街建设。在工农地区培育了 7条专业街,引导个体业户向区域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五是优化服务环境。帮助企业解决登记中的实际困难34件,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截止年底,共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9户,个体工商户 2 167户,使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达23 309户,私营企业达 861户,引资企业达39户。全年个体私营经济国内生产总值11亿元,上缴利税8 295万元。
  【支持国企改革与发展】 工商部门在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上,加大了服务力度,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一是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组织开展上门服务75次,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83件。二是实施商标广告战略。共受理商标咨询205件,指导办理商标注册14 件,办理商标转让6件,办理变更5件,申请补发注册证书1件,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8个,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4件。三是实施合同解忧工程。组织上门服务 8次,为21户企业调查了解合作方资信情况,帮助企业组建合同管理机构45个,完善合同管理制度132条,为企业解决疑难问题9件,发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4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