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工作
科学技术
科技工作
科技工作
【全市科技工作综述】 2001年全市科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遵循党的十五大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市的总体发展要求,推进“五大工程”建设,在扶持、扶强一批重点项目与企业的基础上,培育出一大批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专利事务工作】 2001年全市共申报专利20件,国家专利局受理并公告20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14件,外观设计专利2件。
【科技计划】 2001年全市计划立项46项,列省计划11项,在这些计划项目中,列省重大区域专项1项,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1项,省北药开发专项 1项,通过立项,全年为企业争取资金729万元。
【成果推广与产学研联合】 针对本市缺少高校及科研单位,人才、技术结构不合理,市属企业科研开发能力不足的客观实际,根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原则,主动与哈工大、东北农大、黑大、省农科院、省石化院等20多所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取得联系,为有关企业和项目牵线搭桥,建立合作关系。
【“鹤岗市科技企业创业中心”的创建】 针对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自身研发能力差等制约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根本症结,创建了“鹤岗市科技企业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创业中心”又叫“高新技术孵化器”,是科技型企业创业的扶持、服务机构,也是高新技术项目开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并向产业化发展的基地。本市是继哈尔滨、大庆之后全省第三家创建高新技术孵化器的地市。
【科技馆建设】 为加强科普阵地建设,完善本市城市整体功能,推动本市科技、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积极开展了科技馆综合楼的建设工作。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在没有任何启动资金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内部职工集资120 万元,积极动员蓝鲸集团购买房产并预付资金55万元,同时多方筹措,及时凑足了 180万元的动迁费,使工程于6月10日如期开工,整个工程占地8 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 000平方米,科技馆面积为7 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 400万元。2001年底,在工程款万分困难的情况下,完成总投入的50%,建筑面积达7 600多平方米,工程造价757万元。
【科普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途径,形式多样地加大科普工作的宣传面和覆盖面,先后配合“鹤岗晚报”科技信息专版,为报社提供各类科技信息和项目简介 270条;为鹤岗有线电视台《科技专栏》提供稿件 5篇;编印了两期《科技与信息》小报,筛选项目信息45项;组织及参与了第十三届科普之冬、科技三下乡及农民科技节活动。成功的组织了首届科技活动周活动。深入新华、东方红乡、蔬园乡及各村进行科普传播,信息项目传递工作,提供各类信息3 000余份;在南山区,兴安区主办了科技信息发布会,分别发布科技项目及信息1 000余项。
【防震减灾】 市地震局根据省地震局的要求,制定了《鹤岗市防震减灾“十五”规划草案》,修改并完善了《鹤岗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起草了“鹤岗市2001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在黑龙江省鹤俄公路大桥安评工作中,为本市节省大桥安评费用70余万元;对萝北县地震台的建设进行了前期筹备工作;积极关注鹤岗地震台的扩建工程;进一步充实完善地震局性能,为鹤岗经济发展发挥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