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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臣谱



                   王 成 文
  王成文现任鹤岗电业局局长,自上任以来,在鹤岗市委、市政府及省电力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优化办电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1、 抓住国家实施城(农)网建设与改造政策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电网建设资金,加速推进城乡电网建设步伐。他多方协调,争取到3.6 亿元的电网建设改造资金,并全部投入到自供区域的电网改造.使鹤岗供电区的网架结构更加合理,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均有较大提高,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用电环境。
  2、 坚持“三为”服务方针,“两改一同价”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了萝北、绥滨两个竣工消号县的农网工程和乡站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现了对鹤北林业局供电局的代管工作,为迎接全省“同网同价”奠定了基础。改造后村屯的供电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村电价平均下降3分钱,有些乡村下降0.11元,年可减轻农民负担约60万元。
  3、 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排忧解难。发挥政策优势,利用各种债务链为企业抹帐,减少“三角”、“多角”债务25亿元。并依靠电力行业接触面广、信息灵的优势,积极拓宽抹帐渠道,优先选用地方产品,共涉及产品金额近500 元。经常深入到各工矿企业指导节约用电,帮助企业降低电费支出。
  4、积极按照国家政策为有关企业争取优惠电价政策,使两亮工程每度电下调了0.25元/千瓦时:对矿务局调整分类电价,使其每年减少电费支出达900 余万元;对居民照明实行阶梯价优惠电价;取消了供电贴费,每年使新增用户节省费用130 万元,切实地为企业和居民减轻了电费负担。
  5 、坚持强化管理,大力推行民主决策,提出“隐蔽权力公开化,集中权力分散化,重大事项会议定的原则”。“深化二级模拟法人”管理,在全省62个供电局中率先对供电局长实行“年薪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的动态用人机制。同时,他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实行管理创新, 使全局生产轻营、 两个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