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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

人事工作



  【人才工作】 1、建立区域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加大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经过细致的调查走访,确定了鹤矿集团、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鹤北林业局、萝北县人事局、绥滨县人事局等为区域人才高地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鹤岗区域人才高地组织章程》,建立了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整合了区域人才资源,初步实现了区域人才资源共享。同时,组建了鹤岗区域人才库,现已入库各类人才1 895人。
  2、优化人才引进办法,建立引进人才 “绿色通道”。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了《鹤岗市关于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在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聘任,引进人才的商品房购置,配偶、子女的落户、调转、入学及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设立了人才开发基金,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同时,设立了由人事部门牵头,公安、教育、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引进人才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事宜。以人才中心为基础设立了“一站式”人才引进服务窗口,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建立周到、快捷的服务机制。
  3、主动走出去,加大为企业和纳税人服务力度。 一是制定了《鹤岗市人事局为纳税人服务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和调研问卷。由局内11个科室对市内55个纳税大户企业进行了为期20天的走访调研,共收回调研问卷55份。了解了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接收使用毕业生情况、人才需求情况,以及这些企业对人事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组织企业参加鹤岗市2004年春季、夏季、秋季人才招聘会,招聘急需人才。二是建立了《鹤岗市人事局2004年为非国有单位提供人才服务台帐》。列入台帐的企业达到40户。台帐按时间顺序,记录企业基本情况、新上项目及项目进展情况、急需解决的生产技术难题、人才需求情况、市人事局为这些企业提供人才服务情况。坚持每季度同企业联系一次,掌握企业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服务。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点项目提供人才服务。按照《市人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人才与项目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多次与市项目办联系,沟通信息,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印发了《鹤岗市人事局为全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提供人才服务调查表》,走访了全市18个重点项目承办单位,详细了解了项目进展情况利人才需求情况。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积极为项目承办单位推荐人才,并为招聘急需人才提供便利条件。
  4、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积极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制定了 《鹤岗市关于实施人才奖励的暂行办法》,对实施人才奖励的原则、范围、奖项、条件、标准、评定程序及人才奖励考评委员会的组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才资源开发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建立人才资源开发目标责任制的目的、范围、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组织领导等内容,对推动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由单纯的人事部门工作向全社会共同的工作转变,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开发人才、重用人才的良好环境。同时,积极举办人才招聘会,主动为企业和求职人员提供中介服务。全年举办人才招聘会5次,组织招聘单位80余家,接待求职咨询1 000多人次。通过人才招聘会,为企业推荐、招聘各类人才65人。萝北县人事局为22家用人单位举办了25次专场洽谈会,提供就业岗位87个,成功推荐69人实现就业。加大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下发了《鹤岗市人事局关于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暂行办法》,积极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推荐毕业生。今年共有75名毕业生实现就业。和网通公司合办建立了 160毕业生信息平台,24小时开通全天候服务,向全社会及时、全面地提供毕业生信息。绥滨县人事局以县委文件形式下发了《绥滨县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强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加强各类人才库建设,扩大人才储备数量。通过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洽谈会、服务周等活动,发布信息,广泛收集各类毕业生资料,建立外埠人才库。今年入库各类人才 259人,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中长期人才储备。
  5、继续为农村经济实现“主辅换位”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 有针对性的聘请宝泉岭畜牧兽医专家杨修歧在蔬园乡举办了养殖技术培训班,培训养牛、养猪专业户64人。专家对养殖户提出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对畜产品市场前景进行了预测。培训班受到农户的广泛欢迎。萝北县人事局针对奶牛养殖规模不断扩大而养殖技术落后的现实,选送36名养殖专业户到东北农业大学培训。
  6、加强宣传,完善制度办法,扩大人事代理规模。为规范人事代理工作, 促进人事代理工作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了《鹤岗市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实行人事代理暂行办法》,为人事代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同时,加大人事代理宣传力度,印制了“人才管理的新方式——人事代理”宣传单 1 000份,在人才招聘会和其它场合广为发放。走访20余家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向单位负责人积极宣传人事代理的意义和作用。 今年,新增单位委托人事代理2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63人。
  7、加大对各类人才和各级公务员的培训力度。 开展了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及对口培训,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542人。按照国家及省的要求,将《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举办了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法》骨干培训班,全市行政机关共有56人参加了培训。各单位骨干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了辐射培训,培训人员3 170人,并于9月份通过了考试。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国家人事部为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组织的各级各类对口培训。按照各种培训班的不同要求,我们先后有10人分别到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参加县区人事局长培训、城市建设与管理培训、民营经济发展培训。组织了2004年机关事业工人等级培训、考核工作,共培训344 人。开展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继续教育培训。借市执行引智项目的机会,请加拿大专家为市交通局环宇集团、九州大酒店进行了国际商务管理培训,举办讲座12次,培训管理人员达 340余人,并到我市院校进行了英语教学培训,收到了良好的实际效果。请澳大利亚的龚云瑞博士对煤矿机电专业及通讯专业的广大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培训专业涉及教育、卫生、文化、广电、建设系统,培训人数达到3 279人。
  8、继续加大引智工作力度,为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服务。 本着坚持为企事业单位办实事、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引智工作对经济建设的贡献率。全年共完成引智需求项目立项16个,涵盖了农业种植、养殖、生物有机肥、农业机械、建材、建筑机械、矿山机械、煤矿采掘技术及医疗技术等多个领域。今年执行了鹤岗市环宇集团国际商务管理培训、鹤岗矿业集团煤矿通讯技术改造 2个项目。澳大利亚的龚云瑞博士先后到鹤岗矿业集团、鹤岗南山煤矿生产一线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南山煤矿救护大队达成了技术合作意向。此项技术合作的成功,将为我市煤炭采掘业及危难救护工作提供巨大的技术优势,并将产生极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做好引智工作的同时,完成招商引资200万元。
  【人事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继续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按照 “脱钩、分类、放权、搞活”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鹤岗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和《鹤岗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市的事业单位按照单位的不同功能进行了细化分类,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支持类、公益类、准公益类和经营类,实施不同的经费形式、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二是在教育系统的中小学进行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改革。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鹤岗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努力形成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的人事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进我市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鹤岗市中小学教师聘用办法》、《鹤岗市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在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聘任原则、聘用权限、条件、程序、职责、权利和义务,合同期内的人事管理、合同的变更、终结、解除及聘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三是制定了《鹤岗市中小学人员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为保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全省中小学人员分流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鹤岗市中小学人员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
  2、积极推行公务员量化考核。今年,在市内六个区全部推行了公务员量化考核。 召开了县区推行量化考核工作会议,就公务员量化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为下一步推动公务员量化考核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
  3、科学论证和制定方案,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制定了 《鹤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鹤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照《方案》,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撤销市政府办公室对外挂的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牌子,职能划入发改委;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改组为经济委员会,将乡镇企业局(非国有经济发展局)并入经济委员会,对外挂中小企业局牌子;撤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建商务局;将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原经贸委管理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组建规划局。全部完成了参改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和文件下发工作。
  4、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上半年,制定、下发了 《关于两县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精简意见的通知》、《关于重新核定东山区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的通知》。绥、萝两县及东山区所属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均精简15%,其中东山区所属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 150名减为127名,减少23名;绥滨县由278名减为236名,减少42名;萝北县由294名减为250名,减少44名。下半年,为贯彻落实省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我们组织人员到富锦市考察学习,并深入到两县及东山区进行调查研究。经过上下沟通和反复论证,制定了《鹤岗市乡镇机构改革及人员分流工作方案》,并召开了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印发了两县和东山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乡镇机关党政机构实行了综合设置,均设置两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即党群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事业机构设置三个综合服务中心;机关行政编制在上半年精简 15%的基础上又精简了10%,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精简30%。
  5、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监督检查和清理工作。 一是为重新启动鹤岗市投资服务中心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启动投资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并联式审批,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下发了《关于报送进入投资服务中心审批事项的通知》,对凡是要求进入投资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重新启动鹤岗市投资服务中心后,凡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域外投资项目、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项目、商品房开发和经济适用住宅建设项目、以及需政府审批的其它投资项目一律到投资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并统一收费,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期办结”的运行方式,实现从分散、串联审批到集中、并联审批的改革。全市共进驻中心37个部门,审批事项85项。二是对市政府各部门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继续清理。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了改革和检查验收的重点以及检查验收的标准。由市编办牵头,市纪委、市法制办配合,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对市政府各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重新清理,清理出可取消审批事项20多项,并对以往的改革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起草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检查情况的报告》,专题向市政府做了汇报。
  6、推进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完成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 一是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分离哈尔滨铁路局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多次同佳木斯铁路分局接触、协商,审查了 197人人事档案及核对工资表,共有 196人(鹤岗铁路医院84人,鹤岗铁路中小学77人,中小学离退休35人)符合接收条件,于7月9日正式办理了交接手续。二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分离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鹤矿集团移交市政府管理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核定,并拟定了《鹤岗市中小学机构改革方案》。同时, 组织人员对鹤矿集团所属22所中小学人员共3 000多人的人事档案及工资表进行了认真审查、核对,按照政策规定,初审合格人员2 697(在职人员2 130人,离退休人员567人)。目前,此项工作正进行中。
  【人事、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了市2004年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了《2004年鹤岗市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面试工作实施方案》、《面试考官守则》、《面试工作人员纪律》、《面试考生须知》等规定,为11个单位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16人。于7月30日为录用人员办理了录用手续并全部上岗。
  二是严格公务员制度实施,认真贯彻“逢进必考”原则。汇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对我市党政机关执行考试录用制度情况和违规进人问题进行了调查、清理工作。经调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有4 484名国家公务员,符合政策进入机关人员4 202人,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考试进入机关的 257人,未具有国家公务员资格证进入机关的计划内统招毕业生25人,待省厅清理政策出台后再进行清理。
  三是高质量完成了高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初级职称备案工作。今年,职称管理工作着重加大了打假力度,有效地维护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高级职称申报初审中,查出问题人员21人。其中假学历3人,假成果2人,假论文11人;在中级职称评审中查出问题人员19人,其中假学历2人,假成果2人,假论文13人。今年,对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开辟了绿色通道,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的限制,破格晋升中级职称,同时,在聘任岗位上实行优先聘任。今年享受此政策晋升中级职称 1人,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奉献家乡、献身“振兴”的积极性。
  四是开展了农民职称的评定工作。先后三次深入东山区了解农民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为农民免费办理职称24人。其中技术员19人,技师4人,评审高级技师1人。
  五是加强了专家梯队选拔、管理工作。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梯队科研课题的确定情况进行了审查。今年共组建了7个梯队,调整了9个梯队,确定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32人。
  六是精心组织实施了2003年度考核、奖励工作。全市共参评11 827人,受奖人员 1 353人,其中三等功32人、嘉奖418人、模范工作者83人、记功820人,受奖比例为11.44%。结合系统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已着手进行全市人事、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双年评选工作。
  七是严格执行各项工资、福利政策,完成各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审批3 917人次。
  八是加强工资统发工作管理,严格规范工资统发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在没有省厅和其它地市经验可供借鉴的条件下,于四月份、七月份先后两次,对纳入市财政统发的人员进行了检查清理。共调查了全市 162家统发工资单位,核对人员编制、在职人员调资表各10 100多份、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审批表 3 100多份。通过检查,共清理出该停发而没有停发工资人员29人。以上人员的工资已全部停发,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理,每年可为市财政节省资金40多万元。
  九是加大了人事考试工作的宣传力度,严肃考风考纪,保证人事考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全年各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累计报考人数5 620人,通过考试合格人员2 310人。为了完善考试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考务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考试中心工作程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须知》、《试卷取送保管保密守则》等制度,使我市人事考试工作在制度上有章可循。为加强对人事考试中“监考”这一重要环节的管理,维护人事考试的公正性,我们制定了《鹤岗市人事考试监考人员责任考核记分处理办法》,对本局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行“失职记分”制考核评价。根据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和失职情况的轻重每次记 2—10分不等,年终进行累加,并根据得分累加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在全局会上检讨、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直至予以辞退处理。此办法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对“监考人员监督”难这一难题,规范了监考行为,提高了人事考试的公正性和诚信度。
  十是开展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建了鹤岗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转发了《黑龙江省人事争议仲裁暂行办法》,对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两起人事争议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并进行了书面答复。
  十一是认真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落实工作。今年,我市共接收军转干部46人,其中自主择业36名,计划分配10名。计划分配的10名军转干部中,有 7名分配到公安局工作,3 名分配到其它党政机关工作,达到了部队、本人、接收单位三满意。兑现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社会保障的各项待遇。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制定了《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工作方案》和《企业军转干部上访事件预案》。克服诸多困难,多方协调,对拖欠企业军转干部的工资、养老金、医疗费等进行了补发,补发资金总额达到 161.5万元,并对 4名没有工作岗位的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妥善安排。建立了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对企业军转干部实行微机化管理。
  十二是加强了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使用编制申请制度,结合《使用编制申请表》和《机关事业单位核增核减通知单》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落编减员人员变动做到日清日结,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完成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微机化管理工作,全市总计 1 068个单位31 058人纳入机构编制微机化管理,初步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上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在二○○四年全省机构编制综合工作会议上,我们荣获了“全省机构编制综合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