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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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民族地区经济】 1、向上争取支持,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通过到民族乡村的实地考察论证,确定了我市向省民委申请预报200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5个,内容涉及道路建设、风情旅游设施建设、教学条件改善、饮用水改造等,总计申请预报项目资金90万元。在省民委的关心下,最后落实少数民族发展项目2个(绥滨县福兴满族乡繁荣路白色路面建设项目、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黄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45万元, 为加快我市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争取了有利条件。截止目前,福兴满族乡已建设白色水泥路 7米宽,长418米。全乡三村666户安装了自来水。同时,对没有列入年初申请预报范围,而又直接影响少数民族企业发展的回民定点屠宰厂和回民糕点厂的改扩建项目,从落实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快企业发展和稳定清真食品供给的目的出发,积极向省民委反映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理解支持。
2、帮助和指导民族地区调整产业结构。提出了种植业继续调整内部结构, 扩大经济作物和特色作物的种植面积,发展绿色、特色农业的思路。今年全市民族地区A级绿色种植面积5 826公顷,扶持种粮大户50户,其中福兴满族乡种植高油大豆 2 450公顷,东明朝鲜族乡水稻旱育稀植面积 2 030公顷,均按绿色作物标准种植。畜牧业上采取大户战略,为加快实施“牛经济推进工程”,发展黄牛、奶牛养殖,推进肉牛繁改,采取了干部带头,典型带动,股份制办场等措施,加速培植了一批养牛大户,其中东明朝鲜族乡黎南小区黄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35万元,向省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现已投入扩大建设养殖规模。现在全市民族地区牛存栏 2 385多头,为实现粮牧主辅换位奠定了基础。在服务上努力做好民族工作社会化这篇文章,强化了协调职能,加大了协调力度,协调有关部门为民族地区解决项目资金和农业贷款865万元,保证了民族乡、村农民都种上了地;向民族乡村提供科技和市场信息134条,帮助民族乡村考察论证项目26个。通过争取各级政府和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促进了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全年我市民族地区国内生产总值4 158万元,农民人均收入3 657元。
3、举办科技培训班,推进落实民族地区“科技兴农”计划。 今年春季我们紧紧围绕合理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积极扩大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和增值份额,进行了以生物农药施用技术、水稻钵育垄作栽培、牛羊育肥和饲养中存在的问题等15项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协助民族乡村举办科技培训班20 期,培训人员2 000人次。通过培训,加快了农业实用技术的人户率和到位率。在培训中,我们还采取各种有效载体,积极在民族地区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发放粮食补贴款214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4、真抓实扶民族地区“兴边富民行动”计划。 2004年,我们把帮助民族乡所在县进一步充实和改善“兴边富民行动”计划,作为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点工作,指导和帮助萝北、绥滨两县政府重新完善“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基础上,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带动推进落实和协调当地政府扶持相结合,加快了绥滨县福兴满族乡绿色畜牧基地建设、700 米水泥混凝土道路建设和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风情旅游项目建设、黎南养牛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1、深入基层抓好宣传。为纪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20周年,组织全市民族工作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活动。一是组织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黑龙江省第二届民族知识百题竞赛》答题活动,共答题三百余份。二是深入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有重点、分步骤地检查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情况。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工作和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法规的意识,促进了全市民族工作发展。三是 9月24日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日,由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亲自到各宣传站散发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单与万余份,把宣传党的政策法规活动面拓展到社区居民当中,在全社会营造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四是按照省民委和主管市长的指示要求,总结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经验,并呈报其为全国第三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先进集体。
2、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依法行政。一是依规审核民族考生成份。 今年共审核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 147名,恢复和更改民族成份10名,使少数民族同胞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真诚关怀。二是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的管理。重点利用节假日,会同市伊协和工商部门,对工农、向阳两大中心区的清真饭店和清真食品市场进行了检查,查处违反《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饭店8家,促进了清真食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妥善调处信访问题和临时突发事件。 一是及时妥善处理了绥滨县一汉族群众擅自经营清真烧烤并被举报到国家民委的事件,杜绝了事态的扩大;二是协调城管局、工商局等部门解决了回民建筑工人受伤医疗费赔偿、回民酱菜厂生产许可和市场准入、清真屠宰厂生产和检疫整改等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热点问题;三是及时主动介入四起因藏民来我市经商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耐心向藏民和公安部门、大世界商城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和依法经商意识,保护了藏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4、认真接受监督,切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把 《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并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二是改善回民殡葬条件。把改善回民殡葬条件作为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之一,深入回族企业、市伊协调查研究,提出改善回民殡葬设施的意见,经过积极争取,市政府特批 5万元用于购买冰柜和改造车辆,回族群众非常满意,衷心感谢党和政府的真诚关怀。
【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继续推进种植业绿色生产基地建设和东明朝鲜乡养牛示范点建设,加快福兴满族乡高油大豆生产基地建设进程,扩大种植业规模。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政治、政策、资源、区位、后发等五种优势,从我市民族地区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在围绕“四个突破”上做了有益的探索:
1、扶强扶壮支柱产业,在产业化发展上搞好新突破,一是坚持“ 主辅换位”战略,帮助民族地区制定扶持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域内日处理鲜奶430吨的圣元、完达山等7户乳业集团为龙头,带动我市民族地区畜牧业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现在民族地区奶牛存栏 340头,黄牛存栏 2 045头,为实现粮牧主辅换位奠定了基础。二是教育少数民族群众以绿色、特色养殖业为基地,培育壮大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增加了农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大力发展沿江旅游业,以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绥滨县福兴满族乡为依托,充分开发边疆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并把民族风情旅游延伸融合到鹤岗大界江、大峡谷、大湿地、大森林旅游之中,互相支撑,互相补充,通过旅游资源的整合,发挥整体优势,努力打造鹤岗旅游品牌。
2、抓准“三农”问题的根本,在劳动力转移和再就业上搞好新突破。 经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我们加强了对拟劳务输出人员的培训工作。截目到今年1O月底,全市少数民族地区共输出劳务人员1 305人,其中国内862人,国外443人,共增加收入8 000多万元,使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产生了更大的效益。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民营经济发展上搞好新突破。 我市民族地区的民营经济在全市所占比例很小,发展空间很大。全省扶贫现场会后,我们进一步转化了服务职能,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壮大民营企业发展作为城市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市区的回民糕点厂、清真定点屠宰厂加大了扶持力度,从政策、资金、市场营销等方面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现在两户企业中有1户已开始扩建,准备扩大生产规模,另1户也正准备改建厂房,为提高产品产量创造必要的生产条件。
【协调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1、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新情况、 新问题。先后完成了《关于征扩界定回民墓地的意见》、《关于改善回民殡葬设施条件的请示》、《鹤岗市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基本情况调查报告》、《鹤岗市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教育状况的调查报告》、《鹤岗市朝鲜族聚居地区劳务输出忧喜与对策》等调研报告 8篇,协调解决重点工作目标两件。同时加强了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一年来共报送工作信息22期,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领导做决策决定提供了准确、事实的民族工作信息资料,推进了民族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的全面完成。
2、充分协调,解决民族教育实际问题。按照我市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倾斜于少数民族社会各项事业,加大投入扶持力度,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发展,经过一年的努力,协调教育部门解决资金 7.5万元,为萝北县朝中和东明乡中心校增添了教育教学设备,修缮了绥滨县福兴满族乡中学校舍和中心校教学楼,改善了民族学校和民族乡学校教育教学环境,提高了办学质量。
3、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三个文明”建设。一是今年8月中旬,为纪念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成立20周年,邀请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和省民委参加萝北县东明朝鲜乡成立20周年庆典暨萝北县第十届朝鲜族传统体育运动大会。借此汇报全市民族工作成效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请示指导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项目,为明年争取引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 7月初,我们组织市区、宝局和郊区朝鲜族群众 120多人,在十里河森林公园举办了庆“七一”游园联谊活动,增进了区域少数民族问的感情和友谊,加强了各民族间的团结,使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丰富了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