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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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基督教“三乱”专项工作】 1、专门召开会议,制定制度, 贯彻落实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治理基督教“三乱”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我市重新调整了市宗教工作领导机构,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相继召开了全市治理基督教“三乱”工作会议和全市宗教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完善了宗教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建设,制定和建立了市级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宗教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面部署了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和“三乱”治理专项工作。
2、加强和理顺了宗教工作机构。为市民宗局增设 1名专职副局长职数,增加2个专职人员编制;各县区也相继配齐配强专职宗教工作人员,理顺宗教工作关系,建立和健全了宗教工作机构。
3、扎实、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治理基督教“三乱”工作。按照全省治理基督教 “三乱”工作会议制定的措施和步骤,结合我市基督教工作实际,在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视和领导下,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基督教管理,深入治理“三乱”专项工作的通知》,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了全市治理基督教“三乱”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省治理基督教“三乱”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分析了我市基督教工作形势,全面部署了治理“三乱”工作任务,层层落实了责任,详细阐明了工作原则和政策界限。由统战、宗教、公安部门成立了市基督教专项工作办公室,专项工作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县、区和乡(街道)、村(社区)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工作人员及基督教团体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做了充分宣传动员,着重部署各县区开展基督教“三乱”问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类填报和治理整顿工作,并督促、指导和检查相结合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会议精神。专项工作小组分别在 8月和11月,历时10天,两次深入县区具体指导检查了专项工作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和治理整顿三个阶段的推进落实情况。为指导市基督教“两会”配合治理“三乱”和抵御渗透的专项工作,我们还按照黑宗函 [2004]3号文件精神,深入市基督教“两会”,组织学习传达黑基发 [2004]2号文件,帮助基督教“两会”专项工作组制定《鹤岗市基督教关于对教牧人员及其他传道人员考核发证和持证上岗的办法》和《关于对全市义工传道人员的培训方案》,并分别于3月和11月协助其组织开办了义工传道人员培训班,利用6课时讲解了宗教政策法规和“三乱”治理专项工作的原则政策。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自封传道人进行政策教育和妥善处理,对私设聚会点分别进行了审批登记、合并、以堂带点和取缔,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治理“三乱”专项工作任务,加强了对全市基督教“三乱”非法活动的依法管理,达到了预期整顿治理目标。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进一步推进了宗教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工作。配合省、 市人大民侨外委在我市进行宗教执法检查,开展了《鹤岗市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宗教工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的实施及宗教执法工作自查工作。为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的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统一组织参加了《行政许可法》考试,印发了《宗教法律法规读本》3 000册,推进了“四五”普法工作的开展,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依法行政抓年检,规范管理宗教事务。按照《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和 《黑龙江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4 月份,我们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度检查。今年的年检工作重点是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整顿宗教活动秩序。主题是加强安全,消除隐患。年检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治理“三乱”工作和按标准格式报送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工作,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帮助宗教团体和场所组织解决矛盾、困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民主选举和改选换届工作,建立了三级防渗抵邪网络和制度,切实加强了全市宗教活动和自身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3、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和严格制止乱建寺庙、乱塑露天佛像等非法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电话会议、紧急安全工作会议和黑宗明发 [2004]1号文件精神,民宗局对全市3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安全检查工作。部署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具体检查了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患未然的措施、消防设施及使用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及安全通道、危房情况。检查中,分别对兴安台清真寺、振兴基督教堂等危房问题做了妥善处理。通过检查督促,各宗教组织和信众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有效地促进了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黑宗发[2004]2号文件《通知》精神,制发了鹤宗[2004]1号文件,在全市对乱建庙宇和乱塑露天佛像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对 “北普陀寺”塑造“龙男童女”像非法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拆除了尚未成形的塑造物,批评教育了责任人和参与者,消除了不良影响。
4、抵御渗透,防止混乱,确保稳定。分别与统战、公安、安全等部门取得联系, 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部署县区和重点部门,密切注意动向,及时反馈情况。高度重视省局关于坚决制止和打击零散朝觐组织活动的通知和关于梵蒂冈就中国天主教会“合一共融”问题向我境内发布指令的情况通报,并分别深入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做好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负责人思想工作,严密控制对我市产生的影响幅度,在抵御渗透和维护稳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和主导作用。
5、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把宗教政策关。努力化解不稳定纠纷,为 “三乱”治理和基督教改选换届创造有利条件。配合公安部门,对释先良和郑桂荣等佛教不法分子分别做出依法惩处,解决了上访问题,维护了佛教稳定。同时,在省局的关心指导下,积极推行推荐主持僧人审核考察工作,使我市大僧寺庙建设工作步入了正常轨道。认真做好2004年省基督教圣经学校招生报考及考生审核工作,指导基督教做好拟按立牧师、长老人员的推选和政审工作。严把政策关,协助伊斯兰教推选合格人选参加省伊协举办的“解经、诵经培训班”,协助市基督教“两会”做好省“两会”换届代表推行工作。签发我市道教三清宫活动场所许可证,依法管理道教教职人员及宗教活动。另外,’与工商部门积极协商,正携手进行清理整顿佛教用品市场工作。
6、积极主动,热情服务,帮助宗教团体组织和活动场所, 完善组织建设和协调各项事务工作。道教活动场所审批后,积极协助道教建立内部管理组织,组成筹备建设委员会,帮助制定道观建设规划,协调城建、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道观相关手续。帮助天主教组建爱国会,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化解矛盾,使基督教合兴教堂重新回到合一管理队伍中,进一步稳定了基督教内部结构,维护了宗教内部稳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