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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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9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年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搞突破,全面上水平”的总体目标要求,以依法治市为主线,以实施“五个一”工程 (即年内要有—个区县司法局、一个律师事务所、—个公证处、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一个监区达到省级标准化目标) 为重点,全面开展司法行政业务,积极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 1999年是“三五”普法的第四年。全市各级依法治理办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做好“三五”普法的收尾工作。依法治市办全年举办全市法律培训班3期,培训150余人。在《七台河日报》刊登法律知识宣传专栏26期。继1998年组织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后,市、县、区依法治理办分别于1月20日、28日和12月4日对全市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乡镇(村)干部统一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有3 794名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参考,参考率达91.4%,有 2 340名乡镇(村)干部参考,参考率达 88.3%。这次考试全面检验了他们的学法成果,促进了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据统计,截止12月底,全市各类普法对象参学率和参考率均达到 88%以上。在依法治理工作上,认真实施 “244”工程,即重点抓好勃利县、新兴区两个县区,金融、税务、交通、教育四个行业,镇郊乡、红旗镇、万宝河镇、茄子河镇四个乡镇的依法治理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面审议了依法治市工作。9月16日,召开了全市金融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座谈会。9月22日,勃利县实施依法治理“三个一”工程的试点经验(治村、治乡、治县),在全省依法治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书面交流。
在全省地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评比中本市名列第6名。
【法律服务工作】 1999年,全市执法注册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 534件,完成省标的158.6%,比1998年增加42.2%,其中经济案件292件;共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担当法律顾问 266家,完成省标的241.8%,比上年增加87.3%;业务收费101万元,完成省标的283.7%,比上年增加62.9%;帮助修改、草拟经济合同 300余份,提供司法建议160余条,为顾问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860多万元。公证机关共办理公证事项7 007件,完成省标的116.8%,比上年增加10%,其中经济合同公证3 566件;业务收费12.5万元,完成省标的109.9%,比上年增加7.7%。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代理经民案件、协办公证等法律事务 6 730余件,为乡镇、村街企业清理陈欠340万元,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指标完成创历史最好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 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以防止矛盾激化为工作重点,走千家、访万户,定期开展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解活动。一年来,全市各级民调组织共排查纠纷12类2 084件,共调解纠纷2 950件,成功率达97.3%,其中制止群众性械斗4起,防止群众性上访14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5件32人。
【安置帮教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市、县区都重新调整充实了安置帮教协调小组成员,细化工作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搞好向后延伸。市、县区、乡镇、村街全面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成立了市公平安扶协会。据统计,1999年共回归我市刑释解教人员 132人,其中刑释119人,解教13人;城镇92人,农村40人,实际掌握125人。经各级安置帮教办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有 110人得到安置,减少了这一特殊群体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队伍建设工作】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市局机关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继续推行“试岗制”,实行目标管理末位淘汰制。经过一年的试岗,有 6名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单位和干警”活动等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桃山区、新兴区司法局荣晋省级达标局,茄子河区、新兴区法律服务所荣晋省级文明所,市监狱三监区荣晋省级现代化文明监区。市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全系统有 2人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有2人被评为市直机关“十佳公仆”和全市“十佳公仆”,有1人被评为省级促农先进个人。
【“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 “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有效措施。按照省司法厅的总体部署,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把 “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请示汇报,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截止7月底,全市各县区“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全部开通,其中勃利县有 6个乡镇开通“148”专线。自开通以来,全市 “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共接待群众电话咨询1 909人次,接待来访 992人次,提供法律帮助62人次,参与解决各类纠纷96件,避免经济损失18.1万元。
【法律援助中心建设】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于11月底全部经编委发文,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年来,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参与刑事案件辩护182件,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作用。在全省地市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责任制评比中本市名列第2名。
【招商引资工作】 市司法局全年共引资项目8个,引资额586.1万元,完成年引资任务的521%,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成。
(王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