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
【概况】 1999年,市土地管理局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为主线,坚持强化管理和强化服务,积极推进建立新的土地管理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着力做好耕地保护、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整理、土地执法监察、基础业务建设、招商引资6篇文章,取得了新成绩。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618.6公顷;审批非农建设用地51宗,面积57.9公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转让手续8宗,面积2.4公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起,结案13起;土地开发1 267亩,复垦11公顷;收缴各项土地费金418.7万元。
【新《土地管理法》宣传贯彻】 1999年,市土地局三次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土地管理工作,土地管理工作受到市领导的重视。与三个区、勃利县和七煤集团公司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以“6.25”土地日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新法宣传,宣传力度明显强于往年。在1998年把新法宣传板发到每个村的基础上,经常利用新闻媒介开展宣传,如在《七台河日报》上开辟新法宣传专栏,印刷各种宣传品广为散发。在市委组织的科技下乡服务月活动中,伦国有局长和教友章副局长分别带队到岚峰乡、宏伟镇进行送法下乡,并亲自担任授课任务,收到良好效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新《土地管理法》的核心是通过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来保护耕地,总体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理制度的依据。修编《七台河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工作始于1998年3 月,在原省土地管理局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控制下,经过广泛征求计划、煤炭、交通、城建等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并经局长办公会三次审议修改,请省局验收后,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上报省政府,于11月份省政府正式发文件批准实施。
【土地开发复垦工作】 积极向省局争取造地资金 110万元,实施金乡营造耕地项目。当年完成现场踏查、可研论证、报省批准、项目实施等工作。全年完成投资 122万元,开垦荒地1 267亩,播种580亩;完成土石方工程 8.6万立方米。并将此项目建成“示范工程”、“富民工程”、“廉洁工程”,缓解了市区耕地占补平衡的矛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针对煤炭城市工矿废弃地较多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利用农村集体经济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市土地局采取复垦专项资金拉动方式搞复垦;发挥七煤集团公司机械力量雄厚的优势,采取“以复垦代缴费”方式,既促进废弃地复垦工作开展,又帮助了国企解困。共计复垦废弃地14.1公顷,其中七煤集团公司复垦 7.1公顷。
【土地证书年检工作】 为强化地籍管理工作,1999年土地局加强领导,集中时间开展了土地证书年检工作。共检查土地证书17 043宗,通过年检的 5 029宗,收取费用87 835元。通过检证还查出非法转让227宗,出让307宗,改变土地用途6宗,非法占地3宗。通过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规范了土地登记行为,增强了全社会对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地位。
【清理土地市场】 针对全市土地隐形市场活跃、社会依法用地意识薄弱及土地市场监管力度不强等问题,市土地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对土地二、三级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根据本市地产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修订了《七台河市地产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地规范了土地市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精心策划和扎实工作,认真清理土地市场。全市共清查各类交易土地89宗,面积17.9万平方米,依法补办手续12宗,面积4.15万平方米。11月份,对全市清查工作进行了验收,并给予好评。
【重新调整地价体系】 根据省土地管理布署和要求,结合全市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状况,1998年,聘请省土地评估中心对本市原地价体系进行了全面修订。1999年初,此项成果顺利通过省局验收,并于3月10日由市政府公布实施。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服务】 一是积极为全市非国有经济搞好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经过对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认真学习和深刻分析,共起草10条用地优惠政策,均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扣,不截留。在办理外商用地和非国有经济用地时,全部按优惠政策办理,而且还根据企业的意愿,选择不同的供地方式,暂时有困难的还采取了分期付款的方式,得到用地户的满意。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创造优良的用地环境。除了参加市里的“一站式”办公外,还在局内开展了“用地窗口”服务活动。用地户只对一个科室,其他科室应办的事由一个科室协调,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用地承报工作,超时的土地部门将受罚,给用地户造成损失的,由土地部门负责赔偿,并追究经办人的责任。三是把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科室和科级以上干部身上,形成上下齐动,千斤重担大家担的态势。共落实招商引资项目6个,合计引资金额1 748万元,经市非国有办认定297.7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18%。
(范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