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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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工作】 1999年,市地质矿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组织全局干部广辟引资渠道,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一是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制度,制定了工作目标。二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广泛地宣传、学习和动员工作,深入领会全市新一轮发展非国有经济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把此项工作真正摆上日程,落实到工作中。三是制定了“三优”承诺制,进一步明确投资矿产勘探和开发的优惠政策,完善以“公示”制度为核心的优质服务措施,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创造了地矿行政的优良宽松的服务环境。现已引进齐齐哈尔地勘开发总公司在本市投资成立的鑫达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双鸭山个体投资成立的兴隆经贸有限公司、牡丹江铁路局技工学校煤矿、宝清县个体投资的富泉石场等4个项目,全年引资额为298万元,超额25.5万元完成了市下达的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矿产开发监督管理】 1999年按照国家、省和市矿业秩序整顿、换发新采矿许可证及关井压产等工作部署,采取齐头并进、综合治理等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的开展。一是在1998的矿业秩序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本年上半年着力开展了自检自查,迎接省政府的整顿验收。先后对勃利、七煤集团公司等 4个整顿区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完善了迎省检的档案材料,制作了整顿专题报道、影册等,与市有线电视台联合制作了反映整顿工作的《而今迈步从头越》专题电视片。同时,加大了执法力度,共清理违法煤矿55个,其中停产整顿51个,取缔 4个。巩固上年整顿成果,保持了全市矿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的势头,以显著成效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二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启动换发新采矿许可证工作,成立了换证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工作方案,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在报纸上刊登了《换证公告》。在年检的基础上,为确保换证工作质量,从年初开始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统一测量上图,到年末已完成换证初审138家,报省审批128家。三是配合煤炭主管部门完成关井压产任务。根据国家[1998]43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关井压产工作方案要求,狠抓此项工作,派出专门人员,先后参加了联合监督检查,实施关闭矿井,吊销采矿许可证,毁闭矿井等工作。参与取缔关闭矿井325处,责令停产整顿矿井 362处。顺利完成了全市关井压产任务,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四是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根据市委五届第一百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七届十六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的调查意见,为迅速改变桃山水库水质污染、库区环境遭到破坏的局面,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关于控制桃山区北山体采石保护水库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依法对北山体的 8家采石场采取关闭措施,整顿砂场57家,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任务。同时,加强了对矿山的年检,年检矿山697个。其中国有矿山158个,年检率100%;集体矿山 528个,年检率80%;个体矿山11个,年检率100%,是年检率最高的一年。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维护国家矿产权益的突出表现,也是地矿执法的重中之重。1999年受关井压产、煤炭市场不旺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征费形势异常困难,对此,加大了征费力度,采取了一定超常规措施。一是根据矿山企业新情况,重新摸底调查,逐矿依法核定征费额。二是采取压大户、抓中户、不放小户的紧逼策略,做到应收尽收;三是采取清理陈欠、挖掘新费源的措施,对停产井口重新生产的、体制发生变化的、个别死面死角的、长期偷漏拖欠的矿山坚决依法征缴。四是对拖欠和拒缴费的,坚决依法处理,该停的停,该封的封,该强制执行的移交法院。五是实行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奖罚分明的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六是领导亲自深入一线攻难点,各科室全力合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氛围。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征费效果显著。截止12月11日,共计征收现金和实物237万元。
【法制建设】 第一,加强了矿管法规宣传教育。一是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协商,把矿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三五”普法之中,制定本年度普法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职工系统学习了国务院三个条例和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二是开展赠书活动,将《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矿管法规汇编等书赠送给市五大班子领导、市各级司法部门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及各矿山企业,共送书千余本。三是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做到依法持证上岗。四是对七煤集团公司系统五大处的领导和新富矿及各矿井的矿井长举办 4期矿法知识培训。并组织全市矿山企业参加了省厅组织的矿法知识竞赛,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参加全市普法考试。
第二,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制发了《七台河市地矿局一九九九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划》,制定并落实了《七台河市地矿局一九九九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七台河市地矿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等工作制度,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完善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程序,健全了相应的组织,制发了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规章制度。为新上岗的执法人员补办了执法证件,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的档、卡、薄、册,加强了基础建设。
第三,认真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复议工作。1999年组织三次听证会,对桃山矿直属七井和地质公司四井越界处罚所提出的听证要求,按照组织听证,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接待了王维国等三起复议请求均给明确的答复。同时协助省厅对桃山矿要求复议案件进行了调查。
第四,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对宋艳秋再次申诉案,向省高级法院第二审法庭汇报了案情。二是对原市委政研室煤矿、原市公安局一井、原 89000部队煤矿的申诉案向市检查院报送了材料和答辩状。对挂靠市矿产开发公司五井煤矿爆炸案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报送诉状。三是对原勘探队委托的债务案的执行进行了催促,效果良好。
【地勘资源及地质环境管理】 在地勘资源管理方面,突出了矿山企业占用矿产储量登记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已对 494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储量登记,发放了矿产储量登记证,储量占有登记率达到100%;上报了全市矿产储量平衡表等,准确率均达到100%;对全市地勘市场进行了检查,对勘探项目立项施工进行了检查验收。协助市地质队编制完成十八里一井区勘探报告,完成了盟益开发公司十八里东煤炭勘探立项申请。对泥鳅河花岗岩饰材地质详查、勃利县南山花岗岩普查项目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同时,对国有大中型矿山开展了督察,促进“三率”考核管理工作。从我市实际出发依法为七煤集团公司办理了 1996—1998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600万元,缓解了企业困难。地质环境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了“4.22世界地球日”减灾防灾宣传教育活动。在曾发生泥石流灾害的宏伟镇现场向群众介绍了泥石流产生、危害及预防知识,将地球日专刊及宣传品发放到重点区域和村屯。在当地学校举办了泥石流地质灾害专题讲座。在市主要街道设立了宣传牌板和服务台,发放宣传材料 500余份。提高了全市人民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同时对四新水库硅化木地质遗迹保存状况进行二次检查,提出了保护要求,落实了具体措施。
【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行政工作有机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掀起新一轮发展非国有经济热潮这一主题开展“双学”活动,并组织了专题考试。二是组织职工向洪水灾区重建捐款 5千余元,向“爱心献功臣”活动捐款千余元。三是以目标管理为中心,狠抓了机关劳动纪律整顿,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进行了政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办文、办事、督办宣传等工作制度化。开展了“5.29”计生协会成立19周年宣传活动,完成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档案管理工作晋升为省级标兵单位。四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妥善地处理了原挂靠七台河市矿产开发公司煤矿五井煤尘爆炸严重事故。
(潘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