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业和体育经营管理
体育产业和体育经营管理
体育产业和体育经营管理
【体育产业】 充分发挥产业办的作用,加强了产业管理。全年收房租费达13.3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省彩票管理中心联系,经市政府批准,成功地发行了中国体育彩票95.7万元,圆满地完成了销售任务,按国家体委彩票发行有关规定,市体委直接获得了11.4万元的经济效益,为补充体育经费不足,发展体育事业做出了贡献。
【体育经营管理】 《黑龙江省体育经营管理条例》自1999年8月1日开始实施,体委党组领导非常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首先召开了党组会,对《条例》的贯彻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安排,制定了贯彻《条例》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就如何贯彻《条例》向市政府主管领导做了汇报,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和法制办的重视和支持。在委领导带头学习《条例》的基础上,组织全委机关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深刻理解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内涵,全面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在《七台河日报》上做了专版,全文刊登了条例和《黑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配发了副市长迟仁太和市体委主任郭铭玉的讲话;通过电视台打字幕的形式进行了宣传;在8月1日条例开始实施这一天,组织全委同志和运动员近百人到市中心和辖区主要街道宣传,挂宣传条幅10幅,散发传单 4万张,电视台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对现有的体育经营规模、户数、现状进行初步调查摸底,为今后规范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