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
地委副书记、人大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举
全区政法工作要认真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地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为保证全区提前实现翻两番的目标把大兴安岭建设成为全省最文明、最富裕的地区之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维护社会稳定是全党的大局,是政法战线的首要任务。全区各级政法部门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政法工作的首位,切实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稳定是前提的思想。几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都为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不能盲目乐观必须树立发展经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稳定的思想。经济发展滞后是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根源之一。要从根本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必须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尽快富裕起来。必须树立常年抓稳定的思想。以局部稳定保全局稳定的思想。局部稳定是全局稳定的基础,各地、各部门都要立足于把自己的事业事情办好,确保本地、本部门的稳定,促进全区的稳定。
危困企业是全区维护稳定的重点部位,危困企业较多的地方是维护稳定的重点地区。这些单位和地区的党政一把手相对来说,抓稳定任务更重,要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紧紧依靠工人群众,和他们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同时,要及时掌握和分析影响稳定的因素,亲自动手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定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决不能上推下卸,更不能把矛盾推向社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继续坚持把“严打”斗争作为首要环节,在强化日常打击工作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一定规模的专项斗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必须持之以恒,连续作战,必须要在“严”字上下功夫,“打”字上出成果,特别是要把重点放在打击杀人、抢劫和经济诈骗犯罪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上。公安机关要加强刑侦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侦察破案能力。既要抓大要案的侦破,又要重视一般案件的侦破工作。要如实立案,对有案不立、不破不立、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实行一票否决权。要贯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侦察破案中,要充分依靠群众,通过发动群众获取破案线索和犯罪的罪证,在群众的协助下,及时破获案件、捕获犯罪分子。政法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保证办案质量。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对影响大的重特大案件,检、法机关要提前介入,按照“两个基本”的原则抓紧捕判犯罪分子。
要不断完善和规范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考核机制,以落实领导责任制来带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继续实施“双五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凡是被一票否决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年内不能晋升职务和评为先进。
坚持不懈地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要重点搞好基层党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乡镇综治办建设,使基层组织的整体效能得到充分发挥,形成协调统一的综合治理基层工作体系。继续推广“四网一区”和“三联两全”的经验,增强基层防范工作力度。特别要抓好地区自己创造的“四防四治”(即居民区内群防群治、工企内部自防自治、重点部位专防专治、公共场所联防联治)经验推广工作。城镇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小区”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建设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充实和巩固居民区专职治安员队伍。在经济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尽力搞好小区的设施建设。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在抓好人防、物防的同时,狠抓技防设施建设。农村继续推行“十户联防”制度。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三五”普法纳入重要日程,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创办好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经济实体。加强对失足劣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逐人落实帮教措施,多做转化工作,努力提高改好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单位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常抓不懈,使综合治理更加深入人心。及时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加强对开放性社会场所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县、区、局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站自身建设,对流动人口实行经常性管理。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服务场所的管理。坚决取缔“三陪”,严禁色情服务。坚决查禁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封建迷信和违法宗教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黄贩黄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街头和公共场所发生的案件,易发案地段要经常有巡警巡逻值勤。
今年面临着调整产业结构,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繁重任务,这对政法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提高打击质量、加大打击力度方面下工夫。
明确主攻方向。要重点查处发生在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同时,要大力查办经济诈骗犯罪,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国家税制改革的犯罪、假冒商标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走私犯罪、木材流通领域中的犯罪等。
加大打击力度。政法机关要充分认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不仅是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搞好国家政权建设的必然要求。政法机关要注意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犯罪的规律,抓住重点部位和犯罪动向,抓住大案要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集中优势兵力,及时侦破处理。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要坚决按照“从重从严”的方针和“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该重处的坚决重处,并大张旗鼓地加以宣传,遏制经济犯罪势头。要依法准确量刑,对违反法律规定,故意降格处理的,要按照错案追究制追究其政纪和法纪责任。政法机关要主动争取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互通情况,形成查办经济犯罪案件的合力。
注重办案的实效。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要十分注意把打击经济犯罪同服务经济建设统一起来,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既要严厉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又要注意保护改革中的探索者和失误者,调动基层和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政法机关要针对打击经济犯罪中暴露出的问题,督促与协调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尽可能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全区政法机关坚持为经济建设提供直接的法律服务,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今年要从全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政法各部门在依法调解经济关系中担负的职责任务,加强与各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服务活动,有效解决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方式不适应问题,进一步巩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取得的成果,为经济建设创造更加宽松有序地法制环境。
针对经济活动中突出的违法犯罪问题,组织开展有效的专项斗争。全区政法机关要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全年开展打击木材流通领域的违法犯罪专项斗争,适时开展打击偷盗林业生产物资、破坏电力、铁路和邮电‘通讯设备等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斗争,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
搞好依法清欠等专项服务。各级法院要积极组织好依法清欠、清贷、清税等专项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活化资金,理顺合同关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加大经济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当事人,要坚决依法强制执行,解决经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发展法律服务市场,拓宽服务领域。要积极发展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健全法律服务中介组织,加强法律咨询,争取法律服务市场滞后的状况有明显改观。要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实施不同的服务方式,使法律服务向专业化分工方向转变。律师要依法秉公办事,积极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当好法律顾问,公证机关要不断拓宽公证领域,减少各类经济纠纷的发生。
今年要全面贯彻执行< 国家赔偿法> ,深入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检查、纠正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对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打击不力的问题,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办、重案轻办、以罚代刑、刑讯逼供、裁判不公问题,纠正越权插手经济纠纷和以扣押人质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等问题,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
要牢固树立严肃执法的思想。各级政法机关要普遍推行执法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法律监督、公开审判、合议制、辩护制等法律制度,使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都能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证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法律规定。
建立健全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专门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逐步建立起管理严密、程序科学、运作合理、确保各个工作环节严格执法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热点岗位要坚持实行交流、轮换制度。
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实施《黑龙江省追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违法办案责任的规定》与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 结合起来,对办错案件的有关责任者进行认真追究和严肃处理。
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全区政法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指示精神,突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政法队伍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保卫者,如果没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没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没有严格的政治纪律,没有敏锐的政治辩别力,就会在复杂的斗争中迷失政治方向,就难以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神圣使命。全区政法机关的领导同志和广大干警必须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自觉维护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
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要坚持用江总书记提出的要讲政治的标准教育和选拔干部,真正把那些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德才兼备的干部充实到各级政法领导班子中来。各级政法部门要按照“学东莱,打基础”三年规划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搞好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广大干警的政治热情,在全区政法战线形成更为浓厚的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氛围。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整治的重点是:解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为人民服务宗旨淡化、法纪观念淡漠等问题;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形象不佳、作风不端,涉枪、酗酒、赌博、打骂体罚犯人和群众,权法与权利相交易,领导班子软、散、懒,党组织软弱涣散等现象。在整治中,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已经确定清调尚未调出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条件进入政法队伍的人员一律予以辞退;对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要区别情况,作出妥善安置;对软、懒、散等形不成核心作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进行调整。集中整治之后,要强化经常性管理教育工作,在治本上下功夫,及时解决队伍建设上出现的问题。
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绝对领导之下,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是政法部门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更为重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思想政治、方针政策和组织上的领导,是指导、支持和监督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党的领导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完全一致的。各级党委要切实抓好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领导、监督政法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支持政法部门排除干扰,秉公执法,努力改善执行环境和执法条件。
各级党政领导也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不良现象。政法部门要增强党性,认真落实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指示,自觉把本部门的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要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全局的重要问题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重大事件都要向党委请示报告,取得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各级政法部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同依法办事的关系,绝不能以独立办案为由,拒不执行党委的决定或上级政法部门的裁决。
各级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工作部门,是发挥政法部门整体功能的重要协调机构。加强各级政法委员会的建设,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迫切需要。在编制、人员、待遇、经费等方面应予倾斜。以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