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林管局副局长 朱玉桥
关于“八五”期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简要回顾
“八五”时期,是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指引下,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由低速运行,进入较快发展阶段,实现了历史的跨越。其主要标志是:发展速度迅猛。全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由1990年底6739户10163人,发展到1995年末的13747户19489人,年递增15.3%和13.9%;私营企业和雇工也由1990年末的30户349人,发展到1995年的54户611人,年递增12.47%、11.85%。规模日益扩大。截止1995年末,全区个体工商户自有资金达14008万元,年创总产值7406万元,实现销售总额达44625万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2.4倍、18倍和25.4倍。私营企业自有资金达1393万元,创总产值1165万元,实现销售总额1087万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4.6倍、7.6倍和7.5倍。行业结构趋于合理。个体私营经济的行业结构逐步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形成了以商业、饮食、服务业为基础,以生产加工型为重点,以科技型、外向型为方向的格局。经营方式由过去的以零售为主,逐步向批发兼零售扩展;从事家庭教育,建筑装潢,办各类学习班、幼儿园、文化娱乐等新型行业的个体私营业户越来越多;在分布上,个体私营经济已跨出城区,走向农村,扩展到企业。到今年9月末,全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5859户,从业人员22344人,私营企业69户,雇工740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8%、21.1%、50%和54.2%。组织形式发生新变化。1995年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新热点,全区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到 30户,比上年增长66.6%,占私营企业总数的 43.5%。个体、家庭、联户股份合作制在农村发展起来,进而形成群体优势,极大地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优化了产业结构。到1995年末,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私营企业户数,占全区个体私营企业总户数 97.7%。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减轻了就业压力。到1995年底,个体私营经济共吸纳社会劳动力达 2万多人,不仅解决了相当一部分待业青年和无业闲散人员的就业问题,而且还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分流富余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创造了社会财富。1995年全区个体私营企业共向国家缴纳税金1996.3万元,个体私营企业上缴税金占当地财政总收入的 12.5%,已经成为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综上认为,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对活跃城乡市场,方便人民生活,安置待业和下岗人员,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牵动全区经济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诸多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成绩突出,效果显著。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解放不够。长期以来,一直固守计划经济的传统体制,市场经济观念极其淡薄。因此,个别县、区和企业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上,认识的不高,发展的不快。二是择业观念落后。有相当一部分人中,国营固定工的传统观念很强,认为只有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才是工作,而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是没有正式工作,甚至觉得低人一等;一些青年宁肯闲散于社会,靠父母养活,也不愿从事个体经营、自谋生路。三是政策不够宽松。在个别地方,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缺少正确的政策导向,管的过死。有的县、区依然明文规定个体私营企业的发货票不予核销,公开实行抵制的政策限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四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严重地制约和影响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九五”期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具体目标和总体思路
“九五”时期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到2000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数达到20000户、年递增8.9%,从业人员达到2.8万人,年均增长11.1%,总产值达到2 亿元,年均增长18.9%,销售总额达到 6亿元,年均增长19.8%。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按照《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引导,加快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使个体私营经济无论在数量和规模上,还是质量和效益上,都有新的提高和飞跃。具体地说,就是突出“一个重点”,搞好“两个结合”,实现“三个提高”。突出一个重点,就是突出“发展”这个重点。就是要按照邓小平关于“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要求,彻底改变计划经济时期重国有经济轻个体私营经济的旧观念,树立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发展经济新观念。就是要加强宏观调控,把发展的重点转向生产型、加工型、开发型、科技型、外向型,使个体私营经济在现有的基础上。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搞好两个结合,就是要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同深化改革相结合,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当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会有大批人员被精简分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可以吸纳这部分精简分流下来的人员,减轻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同时又能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三个提高。一是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近几年,全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者的整体素质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很难适应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为此,要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者,一方面要树立市场竞争意识,有办大企业、搞大流通、闯大市场的勇气和魄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积累经验,掌握科学的、先进的经营手段和管理经验。这是要提高服务水平。最重要的是增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全区有54万人口,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对服装、鞋帽、日用化工等商品大多数靠外进。如果我们自己把这些市场都占领了,既扩大了就业面,又培植了新的产业,可谓一举多得。同时还要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文明经营,依法经营的新形象。三是提高经济效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也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资金积累,不断增加投入,壮大发展规模。尤其是私营企业要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快科学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销售率,提高经济效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主要任务
解放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大兴安岭开发建设30多年来,由于体制和政策等原因,过去走的是单一产业、单一产品、单一所有制的路子,进入市场经济后,原来的路子越走越窄,经济陷入了危困。怎么走出困境,使产业、产品、所有制结构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地委、行署、林管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不断实践认识到,出路之一就是调整经济结构,其重要环节是变“独木支撑”的局面为“三足鼎立”“四轮驱动”的格局。“八五”期间,全区私营经济飞速发展的实践证明:个体私营经济是诸多经济成分中最活跃的因素,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是摆脱困境、发展经济、实现社会稳定和持续繁荣的重要力量。到2000年,个体私营经济产值、销售总额如能实现8 亿元,就能拉动全区经济增长十四点八个百分点。因此,必须提高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经济总体战略之中。放手放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打破所有制和行业;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解放思想的关键在领导,那种认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不是正业,是小打小闹的思想认识是错误的,要从搞活企业、富裕职工的高度去看待这个问题。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必须破除单一所有制的旧观念,树立多元发展的新观念;破除个体私营经济无所作为的旧观念,树立个体私营经济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新观念;破除传统的就业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择业就业观念。只要有利于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富裕,有利于增强地方财政实力,我们就积极倡导,积极支持。这次表彰奖励的“二十强”个体工商户、“五强”私营企业就是体现这种政策导向。通过大力宣传、大力表彰来增强业户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自豪感。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是全党的大事,是全民的大事,是全区的大事。因此,全区各级新闻单位要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予以宣传,以此鼓励更多的人敢走、愿走个体私营经济之路。在社会上要打破吃“皇粮”才安稳的惰性思想,改变宁端国有空饭碗,也不拿自营高收入的思想认识,变等、靠、要为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在全区上下形成共识,真正使个体私营经济成为林区经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一支生力军。
落实政策,加强引导,积极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积极扶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一要继续放宽政策。继续执行“三个放开”、“五个不限制”,即“放开从业人员、放开经营范围、放开经营方式”,“不限制发展比例、不限制发展规模、不限制雇工人数和从业人员、不限制经营方式、不限制收入分配”。要实现货不分南北,业不分公私,凡是国家允许上市的商品和行业都允许个体私营企业去经营,贯彻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交易规则。针对全区多数企业不景气,经济效益不好的实际,对企业剥离和优化的多余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要积极热情支持其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私营企业,实现二次就业,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二要加强政策引导。对不适用的政策继续进行清理,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要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继续做好新登记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收费卡发放工作。三要积极发展私营企业。针对全区私营企业基数低、规模小、行业单一的实际,依托林木、矿产和农业等多种资源优势,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扶持私营企业向第一产业转移,扩大第二产业在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中所占的份额,进而优化私营企业产业结构。同时,要努力提高个体私营企业的数量,对符合私营企业条件的,一律按私营企业注册登记;没有私营企业的地方,必须积极发展,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零的突破。四要积极引导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从布局和行业上向农村延伸,增加农村个体工商户的比例。特别是呼玛、加区、塔河、漠河,要加强对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工作力度,鼓励、扶持、引导农民开垦荒地,搞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培育市场载体,拓宽个体私营经济生产经营空间。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必须建设好市场这个载体。一要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方兴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城乡市场建设,为更多的个体业者提供充足的经营场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全区工商系统已于6 月底全面完成了与所办市场脱钩任务,集中力量承担监督管理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和行政执法任务,培育、完善市场载体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抓好。各县、区、林业局应积极创造条件,根据产业结构、流通习惯、交通条件、经济水平、人口密度等情况合理规划和建设市场。要继续贯彻执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集资兴建市场,以此增加集贸市场和各类消费品市场建设的基础,进一步发展以木材为主的林副产品批发市场、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牲畜市场以及山特产品市场、旧物市场,积极开辟旺季市场、早晚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完善全区市场体系。
健全服务体系,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服务。一要搞好法律咨询服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者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社会群体,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它不像其他经济成分那样有归口。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业者本身法律意识淡薄。各级政府要积极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使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增强守法经营意识。二要提供信息服务。本区地处偏远,信息闭塞,各县区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人才交流中心、科技信息中心、项目办等部门要积极为他们提供生产经营信息,帮助他们开辟新的生产经营门路,扩大生产规模,促进产品销售。三要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的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全区地县(区)两级个协组织,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继续实行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制度,努力提高会员素质,组织会员开展公益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会员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协会成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之家,成为政府和个体私营业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一要坚持“四个并重”。即坚持培育主体市场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并重;坚持登记发照与监督管理并重;坚持监督管理有照经营与清理取缔无照经营并重;坚持严格依法管理与加强思想教育并重,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引导。二要强化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法》,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控和规范化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分割,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有重点、有声势地开展各类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查处大要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要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行业管理。修订和完善服务公约,规范服务用语,强调文明经营,礼貌待客,明码标价,足斤足两,童叟无欺,使行业管理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把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作为思想教育的核心内容,教育引导他们讲究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德,把所有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建设成为林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切实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领导
今后一个时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目标已经确定下来,全区个体私营经济能不能有一个较快的发展,所确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键在于加强领导。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领导。
摆上位置,纳入日程。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调整全区产业结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林区经济,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需要,是改变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摆脱当前林区经济危困局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林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时,要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摆上重要位置,制定目标,落实措施,精心组织。在政策上放宽、放活、鼓励发展,在资金上积极支持。针对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金融部门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信贷资金服务;个体协会要用好用活互助储金,帮助困难业户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继续完善和落实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党政领导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将各项任务按工作职能,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做到部门有任务,领导有责任,人人有担子。要严格进行考评,切实兑现奖惩,对任务完成出色: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奖励。反之,要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转变作风,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各项法律法规,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勤政为民、廉政奉公、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公仆意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厉查处徇私舞弊、弄权勒卡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形象。税务、物价、金融、卫生、公安、市政、环保、交通、电业、物资等部门要协同动作,紧密配合,积极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对个体私营企业在用电、用地、原材料、场所、燃料以及价格政策上,与国有、集体企业一视同仁;严格执行国家的税费政策和贷款政策,积极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排忧解难。要继续清理困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三乱”问题,各部门要严格按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各县区的个体私营经济资金互助会,设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专项资金,扶持个体私营经济上档次、上规模,从而在各方面营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