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卓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地委常委、地纪委书记 朱洪祥
全区反腐败工作成效
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和地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地委提出的“再次创业、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为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开好局、起好步,高举反腐倡廉、保驾护航两面旗帜,坚持反腐败的三项工作格局和指导原则,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扎实、深入、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有了明显进步。全区93个县级党委、党组相继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新老五条”规定,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地委制定下发《关于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严守纪律的若干规定》,得到较好地贯彻执行。全区有152 个单位632 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向地纪委上报了自查自纠的报告。对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禁止用公款吃喝玩乐两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有效地遏制了用公款吃喝玩乐风。依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对16台超标准小汽车全部进行调换,对43台违纪车辆,在进行罚款之后,补办了控购和车编手续。对个别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的车辆予以没收。实行封车节油。全区共封存各类汽车1231台,其中小汽车288台,仅耗油一项就节约资金221万元。
案件查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去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98件,比去年上升8.8%;涉及党员干部333人,同比上升20.2%。 立案查处大要案113件,占立案总数的57.1%,同比上升了16.8%。通过查处案件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9万元,是上年的1.9倍。纪检监察机关召开公开处理大会4 起,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纠风和专项清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公路“三乱”问题得到较好治理,取消了不合理和设置过密的防火检查站19处,基本实现公路无“三乱”的目标。中小学乱收费的问题得到较好的治理。教委牵头,物价、财政、监察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4 次对全区中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查出违纪金额32万元,责令退还给学生12269元,收缴金额 37500元,并对7所问题严重的学校进行了经济处罚。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地、县、乡组成工作组,对全区11个乡镇67个村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审计监督,清查出有问题的项目5个,资金91万元。在村级组织整顿时,全区共减掉享受补贴人员32名,减轻农民负担4.5万元,退还不合理吃喝款2700元。乡统筹、村提留总额226万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3.6%,比国家规定的合理负担额低1.4个百分点。 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工作初见成效。自查清理出违纪资金244万元,缴财政专户77万元;重点检查清理出各种违纪资金458万元,其中小金库88万元,占违纪资金的19%,收缴各种违纪资金 60余万元。认真清理了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的“回扣”问题。查出促销费3万元,药品回扣、让利款175025元,销毁假药价值20160元。深入开展了木材专打斗争。全区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19起,查获违法犯罪人342名,收缴木材 5887立方米,收缴非法所得、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700万元。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狠刹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诫勉谈话、监督管理等十几项制度。通过双推双考选拔任用 11个单位 2名正处级、9名副处级干部。交流公、检、法“三长”38人,交流县处级领导干部 173名,轮岗45名,调整不胜任处级干部69名,诫勉谈话12名。对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对地区12个重点行业和部门进行评议,评选出3个好的和2个差的单位。三县四区都相继开展了行风评议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纠风工作的开展和行业风气的转变。
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按照省纪委《关于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抓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试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总结、同奖惩、同兑现。经济管理、经济监督、司法部门以及公用事业单位等,普遍建立和实施权力分解制约、重要岗位轮换、办事公开、群众监督评议等四项重要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几项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细化了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梯级审批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追究等8 项制度,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实施办法,经地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下发全区贯彻执行。
下步工作任务
全区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纪委八次全会和省委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握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反腐败指导原则和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地委提出的“再次创业、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深入持久,务求实效,为促进全区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保证“九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巩固成果,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大力宣传和全面贯彻《廉政准则》,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问题,在住房方面违反规定问题,用公款吃喝玩乐和领导干部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问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地、县两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中央、省、地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地委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严守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若干实施办法》。主管部门按照反腐败的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切实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县级党委、党组织都要在6 月底前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就遵守《廉政准则》和政治纪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生活会前,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每个成员都要在会前抓住主要问题,撰写自查材料。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对照执行《廉政准则》和政治纪律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领导要做出认真地检查或说明,澄清是非。生活会结束后,要将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并在本单位、本部门中层以上干部中进行通报和测评,凡是多数人不满意的,生活会必须推倒重开。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检查,并有重点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核,对群众反映强烈、违反规定又不自查的,就不是什么自律问题,要以违纪论处。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群众反响较大的要对主要领导者进行诫勉谈话或追究必要的责任。要重视和抓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危困企业和亏损企业都要严格执行中纪委的规定:不得用公款为领导干部建造、购买、装修住房,不得购买小汽车,不得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要建立健全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的监督职能,并把职工代表评议的意见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群众反映的严重问题,要认真调查,构成违纪的要严肃处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县、区直属科、乡级干部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也要按照《廉政准则》进行自查自纠。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要注意解决群众反响较大的几个问题。要认真解决好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问题。这次清房工作要坚持领导带头,从地级领导干部做起,各级党委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个人申报、群众评议、组织检查处理、健全制度等环节,把问题摸清搞准,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构成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地关于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奢侈浪费等各项规定。今年在治理用公款吃喝玩乐方面要有新的突破,要从地级领导干部做起,落实分管领导的责任制,完善接待标准,严格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一律禁止赠送礼品和所谓纪念品。对领导干部购买“大哥大”、BP机的,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审批手续,从严控制,不得乱开口子。今后各地要按照全体地级领导干部致各县、区及县级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关于《反对奢侈浪费、坚持勤俭节约》公开信的要求,从现在开始在全区创造一种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的社会风气。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检查和突击抽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要进一步落实地委《关于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严守纪律的若干规定》。不准以职权之便插手木材销售、基本建设工程承发包、黄金地段划分等经济活动,从中谋取私利。也不准以职权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从中牟取暴利。这是一条政治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及其子女婚丧事大操大办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来正视这个问题,自觉地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继续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今年案件查处的重点是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查办组织人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尤其对买官卖官的案件要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集中力量查处金融、房地产、土地批租、木材经销、建筑工程承发包、金矿地段划分和采掘等领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反规定贷款担保、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区查办案件总数要高于去年,地、县两级查处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要有显著突破。根据省里查办五起大要案的经验和我区过去查办大要案的做法,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案件查处情况的汇报,指导办案,帮助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说情风、关系网的干扰,解决重大疑难和碰硬问题。要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使其担负起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查处大要案的职责。按照省、地委的要求,各县、区、局党委要把分管政法的书记充实到协调小组中来,进一步强化领导力量。执法执纪机关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突破大要案。对案情复杂、违法违纪问题交叉、涉及领导干部和跨行业、跨区域的大要案和疑难案件,在不打乱各自职责和分工的前提下,由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指挥,调集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的精兵强将,必要时可由党委统一抽调一部分后备干部参加办案,综合运用各种办案手段,形成整体合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确保年内突破一批大案要案。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案件线索要认真进行筛选,确立查处的重点。要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使查处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建立查办案件的奖惩机制,对敢于碰硬查处大案要案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符合条件的要提拔重用。对政治素质不高,党性不强,不适合办案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在办案中违反办案纪律的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坚决纠正行业和部门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牵头、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区局的行政主要领导要对纠风工作负总责。要继续抓好中央、省委部署的“三项”专项清理工作。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在巩固发展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顶风违纪的案件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继续落实党政机关与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凡是没有脱钩的必须限期脱钩。关于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工作。要由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继续深入进行清理,与此同时,还要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违法违纪的移交执法执纪机关查处。关于木材专打斗争工作。公安机关和林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快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纪案件。关于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纠风工作。要继续以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两大系统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重点行业和部门要采取具体措施,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从上到下统一部署,抓住主要问题集中进行治理整顿。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特邀监督员,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整顿和监督工作。要在服务“窗口”行业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治理整顿工作的检查指导,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要继续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评议结果与单位评优达标、领导干部奖惩挂钩,以督促有关行业和部门纠正不正之风。围绕地委发展经济的重大决策,开展执法监察和监督检查。一是要认真抓好地委、行署、林管局确定的经济发展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一些重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二是围绕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提高经济效益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要调查解剖非政策性亏损严重的企业,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问题,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强化管理,扭亏为盈。要继续抓好对重点企业合法权益的挂牌保护工作,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和主动服务的自觉性,为企业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围绕发展农业,解决林区“两危”进行执法监察,确保优惠政策得到兑现和落实。四是继续开展建筑项目执法监察。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发现和查处建筑领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反腐败斗争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顶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由各级党委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按照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今年反腐败工作实行地委统一领导,分管的地委常委、副专员、副局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亲自部署和落实分管战线的反腐败工作,有关部门按分工负责具体抓。 (1)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由地纪委、地委组织部负责,由地委组织部牵头。(2)解决领导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问题,由地委办和行署、管局办负责,由地委办牵头。(3)清理领导干部住房方面的问题,由行署房产局和建,设局负责,由行署房产局牵头。(4)清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回避问题,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工商局负责,地委组织部牵头。(5)落实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问题,由地区工商局负责。(6)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综合指导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地区经贸委负责。(7)治理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问题,由地区农委、财政局、物价局负责,由农委牵头。(8)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的问题,由地区财政局、财务处、物价局、审计局、审计处负责,由财政局牵头。 (9)落实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由地区财政局、物价局和有关执收执罚部门负责,由财政局牵头。(10)突破大要案,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工作,由检察分院负主要责任。(11)加大审计力度,为查办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参与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为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提供决策依据工作,由行署审计局、林管局审计处负责,由审计局牵头。(12)反腐败的舆论宣传工作,由地委宣传部负责。(13)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指导、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由地纪委、监察局负责。各牵头负责部门要把承担的任务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有些专项清理工作可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今年要在继续抓好中央、省制定的制度和地区推行的“八项制度”落实的同时,重点抓好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要延伸到全区的各个单位,凡是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以及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都要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地林直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和规范本行业本系统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法措施,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落实权力分解和岗位轮换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对在一个岗位工作超过规定期限的要进行交流,对权力过于集中的要进行分解制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制度。在重点开展行风评议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职代会评议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设立党风廉政专题栏目,及时沟通情况,确定每个时期的宣传报道的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反腐败斗争的舆论引导和监督。要采取执法执纪部门联合办案的做法,坚决果断地查处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案件,以及用公款吃喝玩乐、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方面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以儆效尤。要坚持正确的干部任用导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那些考廉考绩中群众反映强烈、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民意测验不称职票较多、廉政方面较差、自身形象不好的领导干部,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有的要进行诫勉谈话,有的要从重要岗位调到次要岗位,有的要退长当员,有的要降职或免职。
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执法执纪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干部学会从政治上观察和思考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各级执法执纪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执法执纪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要继续加强执法执纪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练、品行端正、作风扎实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执法执纪机关的领导班子。与此同时,要加强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整体水平,使之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坚强领导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