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青山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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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往开来 青山常在
林管局副局长 王森业
今后一个时期全区营林及造林绿化工作任务是: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植树造林、绿化兴安、共建绿色家园的伟大社会实践中来,大力发展营林事业,加快后备森林资源培育步伐,促进林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八五”期间营林工作
“八五”期间,是全区营林事业发展历程中的最好时期。全区人民,尤其是广大营林工作者,在地委、行署和林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林业发展方针,不断深化营林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营林发展道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经营管理,克服了资金紧张、生产任务繁重、自然灾害频繁等不利因素,较好地完成了“八五”营林事业发展规划中的各项主要指标,加快了后备森林资源的培育步伐,开创了全区营林事业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合理地确定更新方式,保证了更新跟上采伐,基本还清了历史欠账。“八五”期间,打破了单纯依靠天然更新的生产方式,根据不同的采伐方式和迹地类型以及自然经济条件,科学地选择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等更新方式,努力提高人工更新的比重,改造次生林地的树种结构,充分发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保证了更新跟上采伐。从开发到1994年底,全管局森林采伐总面积为 110.56万公顷,到1995年末,更新保存面积为104.79万公顷,采伐迹地更新率为95.22%,基本还清了历史欠账。为了进一步摸清更新底数和更新效果,1995年开展了第五次更新普查。目前外业工作已全部结束,内业工作也近尾声。此次普查结果不仅将进一步证实全区保持了更新跟上采伐,还将为今后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工程造林与城乡绿化齐头并进,造林绿化工作发展迅速。“八五”期间,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林区人民,紧密结合全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实际,不断增强绿色意识和环境意识,把植树造林、绿化兴安,改善林区人民生存环境和条件的思想认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促进了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的快速发展。在工程造林方面,以北部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恢复和岭南工程造林为重点,整体推进人工更新造林步伐。 在1994年遭受历史罕见旱灾、有5万多公顷新造幼林报废的情况下,5年间,全管局共完成人工更新造林20.7万公顷,保存面积为 19.9万公顷,分别比“七五”期间增长了 144%和189%。 在义务植树和四旁绿化方面,全区各级绿化委员会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以城乡绿化美化为主,动员机关、学校、铁路、工矿企业和驻地军警等部门,积极开展造林绿化竞赛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强化爱家乡、爱兴安的思想意识,努力完成植树绿化任务。5年间,全区共完成四旁绿化植树 216.2万株,义务植树680万株,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160万人次,平均尽责率为92%,年人均植树 4.1株。共绿化城镇主要街道72条,绿化村屯64个,使城镇人均绿地面积达到9 平方米。通过造林绿化工作的开展,既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又促进了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涌现出了一批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漠河县1994年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区先后有5人荣获“全国绿化奖章”,有20人荣获“全省绿化奖章”,还有43个单位先后受到了省地造林绿化部门的表彰,有力地推动了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科学经营,努力加大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力度,天然中幼林抚育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区可采森林资源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为了缩短森林资源断裂带,“八五”期间,积极调整了森林经营总体布局,努力加大天然中幼林抚育比重,通过人为措施,提高林木生长量和林分质量,缩短轮伐期,从而促进林地生产力的提高。5 年来,全区累计进行天然幼中林抚育32.3万公顷,年均完成6.46万公顷,比“七五”期间提高了 28.7%。同时还对立地条件好、林分结构合理的天然中幼林进行改培,使之成为人工天然速生丰产林。这项工作在全国森工系统是从本区开始起步的,这为提高森林资源集约经营水平,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也为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定向培育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得到林业部的肯定,并在全国林业系统予以推广。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北部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恢复更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1987年“5.6”特大森林火灾,使北部林区 100多万公顷的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按照林业部批准的《大兴安岭林管局 “5.6”火灾受灾局恢复森林资源更新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主要任务都需在“八五”期间完成。为了保证这一世人瞩目的系统生物工程的全面完成,全区上下,特别是受灾局的广大干部职工把恢复火烧迹地森林资源当作一项具有国际影响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克服更新难度大、资金紧张、自然灾害严重且频繁等不利因素,认真落实《规划设计方案》中的各项任务指标,保证了各项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截止1995年末,完成北部火烧迹地更新总面积为101.8万公顷,为规划总任务量104.36万公顷的97.5%,其中人工更新完成15.78万公顷,是规划任务17.25万公顷的91.5%,人工促进更新完成11.53万公顷,完成规划任务的100%,为1996年全面如期完成一期规划任务,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防、治并举的原则,努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八五”初期,正值被林业专家称为“无烟火灾”的落叶松毛虫在全区大发生时期。为了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努力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建设,先后健全了森林病虫鼠害测报、检疫和防治三大网络,并采取先进的综合防治措施,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与此同时,积极推广林业部目标管理的指标控制办法。按照发生率、防治率、监测覆盖率和检疫率“四率”指标,积极开展常见的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和检疫工作,使综合防治能力显著提高,为把各种森林病、虫、鼠害给森林资源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创造了条件。
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营林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努力提高营林产值中的科技含量。“八五”期间,全区营林战线上的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充分利用“5.6 ”火灾后国际、国内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对口支援与合作的有利时机,紧密结合营林生产实际,面对水热条件差、生长期短的气候特点和生态环境,积极开展大量的科学研究、试验和科技推广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营林生产的发展和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八五”期间,全区共开展营林科研和推广项目达60多项,取得了一大批很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在种苗、病防、造林和森林经营等诸多领域都有所突破,其中有十多项还获得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兴安落叶松秋季造林技术”、“利用物候气象规律育苗技术”的推广应用,“营林生产技术规范”的颁布实施、国外先进的种子调制和育苗生产线的引进及目前正在进行的中德恢复森林资源二期合作项目,都为促进全区营林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培养和锻炼了全区的营林科技队伍,为今后营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积极探索,不断深化营林体制改革,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营林事业提供了体制保证。“八五”以来,在认真总结营林生产承包经营和半全能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了解决营林生产只计投入、不计产出的弊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把营林生产费用由拨款制改为贷款制,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全面推行以营林生产经费“拨改贷购”为主要特征的营林生产投入产出承包经营办法,使营林生产初步纳入了商品化管理轨道。在此基础上,地委、行署和林管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营林工作的基础地位,加快后备森林资源培育步伐,于1994年作出了《关于加强营林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营林相对独立的半全能的森林经营公司管理体制和职能,相应地理顺了营林生产管理与计划管理、财务管理、资源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关系,为探索营林生产商品化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给营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相对独立、半全能森林经营公司体制的建立,得到了国家林业部和国家体改委的肯定和赞同,并以国有森工企业营林体制改革的典型模式,纳入全国林业体制改革总体纲要,在全国国有森工企业中推广。在不断深化营林体制改章的同时,积极探索转变营林经营机制的有效途径。根据全区林农交错、营林劳力不足和资金短缺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林农联营工作,把农村剩余的劳动力吸纳到营林生产中来,探索出了一条林农互惠互利、兴林富农、共同繁荣的新路子。在森林经营公司的组建上,已有9 个林业局挂出了牌子,有的已经开始正常运作。在林农联营方面,已结成12个联营对子从事抚育伐生产,在森林资源得到合理培育的同时,乡镇企业也获得了加工原材料,农民也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收入,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营林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为营林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首先是种苗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到“八五”末期,全管局改造培育天然母树林近9000公顷,通过集约经营,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能力;万亩人工无性系种子园已进入结实初期,每年都能生产一定数量的优良品系树种,供给科研和生产使用。在育苗生产上,全管局17处苗圃经过改扩建,育苗面积达到4800多亩,总产苗量可达5.4 亿株,可提供造林绿化苗木2.5 亿株,实现了苗木自给有余。在苗圃达标升级活动中,西林吉林业局中心苗圃、呼中林业局中心苗圃、新林林业局翠岗苗圃、加格达奇林业局古里苗圃被评为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同时,西林吉林业局中心苗圃被林业部评为国有林区最佳苗圃。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营林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在营林系统内部,从调查设计到质量检查验收,都已形成专业队伍,营林生产作业质量显著提高,自营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像松岭、新林等局实现了营林生产全部自营。此外,营林生产机械化水平和生产作业环境显著改观,技术档案管理不断加强,为培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提供了有力保证。
回顾“八五”期间全区营林及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历程,所取得的成就是辉煌的。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营林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影响着营林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九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其主要表现:一是思想解放的程度不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模式、管理方式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逐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重采轻育等短期行为还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占据着支配地位,对发展营林事业和绿化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二是营林体制改革的力度不大,发展也不平衡,有些管理关系还不够理顺,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有些单位还没有落实到位。三是资金紧张的状况还不能得到根本缓解,由于木材市场疲软,所提取的育林基金相对减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还相当突出。四是由于林道密度低,还有大面积的宜林荒山荒地亟待造林绿化和开发利用。五是城镇绿化工作进展不快,在整体上缺乏统一规划,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死角死面,重造轻管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九五”期间营林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基本思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期间乃至到2010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地委、行署和林管局已确定了全区营林基础产业“要按照再次创业、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巩固营林基础地位,强化森林保护和培育”的具体目标。“九五”期间要投资2.7亿元,建设速生丰产林8万公顷,中幼林抚育20万公顷,全区森林覆盖率由1994年的73.28%提高到2000年的74.5%,2010年达到76%以上,提高林木的生长率和质量,实现森林资源消长步入良性循环。
一个时期全区营林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以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以南部工程造林和北部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恢复为重点,提高林分质量、林木生长量和森林覆盖率为目的,进一步深化营林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营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和全社会力量,实行分类经营,定向培育,科学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力度,为加速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目标做出新贡献。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
切实加强对营林工作的领导,强化营林事业的基础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对大兴安岭林区前途与命运负责的高度,增强发展营林事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端正经营思想,克服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坚决改变吃祖宗饭、欠子孙债的错误倾向。要加强思想教育,解决营林工作周期长、见效慢的模糊认识,真正把“营林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共识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
认真贯彻执行地委、行署和管理局《关于加强营林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完善森林经营公司的管理体制。这是重视营林工作的具体体现,是打破旧的管理模式,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加速发展营林事业的迫切需要。要按照《决定》精神,用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营林生产和管理全过程,努力提高营林生产力水平,促进营林商品化、产业化发展进程。
实行分类经营、定向培育、科学管理,合理调整森林经营布局。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和市场需求,按商品经济规律,在全面调查、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商品林、经济林、防护林和多功能林,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和手段,努力提高林地生产力,从而达到增产增收、提高综合效益的目的。
把握重点,突出抓好岭南工程造林和“北四局”火烧迹地恢复更新。在大力发展岭南工程造林和低价林改造的同时,继续抓好北部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恢复工作,使一期工程天然更新效果不理想、树种比例失调和林分结构不合理的林地得到改善,提高林木生长量、林分质量和森林覆盖率,加速培育大兴安岭的后备森林资源。
认真搞好林农联营,达到兴林富农的目的。按照行署、林管局的统一安排,从有利于培育、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目的出发,切实组织好林农联营工作,强化管理,拓宽联营渠道和联营项目,不断探索发展林区经济的有效途径,在林农间作、林地开发上作文章,促进林农两业的共同繁荣。
广开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为营林事业的加快发展提供有效保证。营林是一个近期投入、远期产出的特殊产业。尤其是在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营林事业必须有相应的倾斜政策、足够的发展资金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做保障。在政策上,要向营林方面倾斜,给予必要的扶持;在科技上,要把国内外营林生产与管理的先进技术和方法引入全区营林生产和管理之中,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在资金投入上,重点管好用好育林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广开融资渠道,广泛筹集资金,扩大营林投入的来源,保证营林生产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