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要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
公安工作要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
专员(局长)助理 吴永奎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党的基本路线的第一要求。只有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解决各种矛盾才有坚实的基础,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可靠的保证。对于这一点,全党同志已经取得了共识,关键在于要进一步把这一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新情况、新知识、新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实现公安保卫工作与经济建设有效对接,努力营造一个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严峻而现实的课题。这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充分估计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公安机关要切实做到六个必须:
第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必须找准公安工作的位置
党的十五大明确的对中国所处的历史地位做出了清醒判断,即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是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的重大体现,标志着我们党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首先要牢牢抓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从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公安工作,找准自己的位置,固树立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的思想,从而筹划公安工作发展战略,制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公安工作服务改革开放、保障经济建设的具体措施,使公安工作做得更加全面、扎实、有效。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公安机关要切实从思想认识上完成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正确处理包括阶级矛盾在内的方方面面的社会矛盾,准确无误地扣住中心,服务中心,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
第二,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必须全力保持社会政治稳定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稳定的职能部门和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研究影响本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起来,始终如一地抓实、抓紧、抓好。当前,因经济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公安民警要充分认识十五大赋予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维护国家稳定和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全力化解矛盾,搞好预案,提高应变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对改革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要快速反应,主动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积极维护秩序,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要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讲究政策、策略和方法,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影响生产、生活和建设。要时刻注视敌、社情动态,提高警惕,保持敏锐的政治头脑,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严防他们从中捣乱和破坏。
第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必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事关能否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是否满意。各级公安机关在具体工作中要把“严打”当作当前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的必要手段,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以及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要突出打击经济诈骗、涉税犯罪以及破坏经济秩序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对于抢劫、盗窃、敲诈勒索企业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及时受案,快侦快破,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损失,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要严格各项治安管理,尤其是坚决整治国有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治安问题,整治城市公共复杂场所的黄赌毒问题,做到露头就打、萌芽就治,不让其形成气候。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要改进治安管理工作,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宽松环境。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彻、融会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将依法管理寓于热情服务之中,努力向秩序、效率、公正、便捷方向发展,通过管理全面实施服务,使治安管理工作尽快由限制型向服务型过渡,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要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严密社会防范网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和安全文明村镇的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区“再次创业,加快发展”战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第四,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必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变化,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协助党委和政府认真负责、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不同情况,正确运用相应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中,不能按部就班、墨守陈规,要做好调查研究和超前预测工作,积极主动地疏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支持和服务于企业的经济改革,与企业一道共同完成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目标。各级公安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十五大报告为指导,从国家安危、政权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研究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新形势,实事求是地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主动解决思想观念不适应、工作方式不适应、执法水平不适应、队伍素质不适应、机构设置不适应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我们仍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思想观念要转变,职能和任务要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更要转变。只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公安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形势,我们就能够提高主动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就能够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更加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第五,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必须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工作改革
改革是邓小平理论中的重要思想。改革是当代中国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公安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公安工作有许多不相适应之处。因此,必须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用邓小平理论指导各项公安改革,并以公安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各项公安事业的不断发展。由于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任务繁重;加之许多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打轻防的思想,使公安基础工作受到一定削弱。这既影响打击犯罪的工作力度,也不利于整个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因此,改善和加强公安工作,必须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尤其要把派出所工作做好。要继续深化派出所改革,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派出所工作好坏的标准。全面加强派出所各项业务建设,夯实基础,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使派出所真正成为多功能的、确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同时,要认真抓好刑侦工作改革,并与派出所改革同步进行,紧密结合,以此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并强调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制定方案,积极推进机构改革”。这是极其重要的指导思想。当前,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存在许多问题,其主要表现是机构设置还没有充分体现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特点,存在着机关化倾向和实战能力不强的问题,从而严重制约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提高。对此,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六,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必须高标准搞好公安队伍建设
在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伟大进程中,公安机关能否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最根本的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建设强有力的公安工作和强大的公安队伍。只有把我们的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高素质的、党和人民满意的、能够担当跨世纪重任的队伍,才能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政治任务,用邓小平理论武装民警,指导工作,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坚定。要以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为核心,坚定不移地走科教强警、质量建警之路,提高民警打击犯罪和管理治安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法律政策水平。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认真解决好执法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及“冷、冲、硬、横”等不良作风,从政治上、纪律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搞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强化警风警纪建设,以优良的职业道德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密切和改善警民关系,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担负起“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政治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干家、办案的带头人、严格执法的模范、勤政廉政的表率。要继续落实以录用、辞退、聘任、聘用、“三长”(探长、警长、巡长)、岗位目标等“六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尽快建立起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同时要转变观念,从实战需要出发,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一线的执法力量。要以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为契机,在坚决清除执法中的各种腐败现象,严惩害群之马的同时,尽快建立起比较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推动队伍建设迈上新的台阶。要继续在广大民警中深入开展以学济南交警、学“两东”(东宁县公安局、东莱派出所)为主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努力营造一种引人向上、催人奋进的工作环境,把广大民警的精力聚集在公安事业上,为我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