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
公安交通管理
公安交通管理
公安交通管理【综述】 1987年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由公安机关对城乡道路交通依法实行统一管理。地区公安局设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各县、区、林业地区公安局设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乡、镇设公安交通警察中队。全区共有12个交通警察大队,26个交通警察中队,干警278 人,担负着全区11685.7 公里、各种机动车16925 台、各类驾驶员28760 名的交通管理工作。划归公安部门管理时,支队仅有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7700元,全地区有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108000元,现已发展到支队有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268 万元,全地区有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624.3万元。9个大队新建了办公楼,配备了高档巡逻车及自动化办公设备。白手起家建立了公安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购置了两台现代化检测车,实现了现代化办公管理;机动车和驾驶员实现了微机化管理。 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1996年,全区共发生交通事故35起,死亡21人,受伤24人,直接经济损失726000元,与上年比较,次数下降12.5%,死亡下降16%,财产损失下降10.27%,伤人上升26.31%。地区交警支队自1992年以来,一直被省总队评为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实现了“五连冠”;塔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省总队评为先进集体标兵;塔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中心岗和漠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李焕家在全省开展“双十佳”评比活动中,分别获得全省“十佳”岗组和“十佳”交警的光荣称号。
(朱瑞鹏)【学济南交警活动】 3月17日,支队组织全区交通干警210 人在地区公安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了半个月封闭式军事化训练。聘请驻军部队教官,强化进行队列、指挥手式的训练,使95%的参训干警达到了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8月中旬,地区代表队参加了全省交警系统学习济南交警大比武活动,取得了队列、交通指挥手式集体比赛第三名。大力开展“有困难找交警”活动,全区交警共做好人好事1300余件,收到表扬信 170封,收到锦旗、镜匾23面。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将江泽民总书记对济南交警题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落到实处,外勤干警在纠违中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先敬礼,再讲理,后处理,告别礼;窗口民警设立了“便民服务台”,准备了接待群众的凳子、热水,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笑脸服务。
(朱瑞鹏)【交通管理法制建设】 支队成立了法制科,指定专人进行负责,填补了地区过去交通法制工作的空白。对全体干警普遍开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了错案追究制,保证了办案质量,同时,严把案件的复议关,使全年发生的30起交通事故,处理后无一上访现象。全年聘请社会各界136人执法监察,召开港田驾驶员、个体出租车驾驶员大会23次,散发传单30000份,征求意见书10000份,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察的力度。
(朱瑞鹏)【交通车辆总数及分类】 截至1996年12月末,全区共有机动车辆16925台,其中大型汽车5941台、小型汽车4218台、摩托车5268台、拖拉机1498台。全民企业5530台,集体企业487台,专业运输172台,机关事业1272台,郊区农村78台,个人车辆9386台。全区非机动车183679台,其中自行车180781台,人力车1654台,畜力车1244台。
(朱瑞鹏)【交通安全检查】 在4 、9 月份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全区交通秩序集中整顿和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交通安全检查。每次活动前,都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交通管理法规和集中整顿的目的、意义。在交通安全检查和整顿中,全区交警部门共接受电视采访和发表电视讲话21人次,报纸、电台、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1000余次,播放专题片 4部,张贴悬挂大幅标语430条,出动宣传车 560台次,组织交通安全咨询31次,为中小学生上安全课170课时,散发各类宣传材料17000余份,组织大型车辆方队游行3次。对市区违章占道、乱停乱放、无牌无证的出租车、港田三轮车进行检查整顿,共出动警力9713人次,检车 15000余台,纠违5600台,整顿无牌车辆220台,吊扣21人,罚款122080元。
(朱瑞鹏)【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公安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成立于1985年。到1995年共办培训班207期,培训学员1500余名。现有教练车28台,教练员34人。学生宿舍、食堂和电化教具齐备。1996年公安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改革教学方法,面对社会需要,注重教学质量,在挖掘自身潜力上下工夫,经过全体教职员工的努力,共办班27期,培训学员1150名,一次合格率80%以上。
(朱瑞鹏)【典型事故两例】 1996年11月17日12时10分,呼玛县客运站驾驶员孙新亭,驾驶黑P60063号大客车,由塔河向呼玛行驶。当行至黑洛路251 公里会车时,由于下坡超速,驾驶员操作不当,将右侧路边骑人力车的孙树国(男,28岁)当即撞死。1996年11月25日21时50分,个体司机乔玉新驾驶黑P37035号大货原木车,在呼中镇内由西向东行驶。由于超速行驶,在呼中镇中心大街公园门口处将骑自行车横过马路的周志梅(女,37岁)撞倒,当即死亡。
(朱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