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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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综述】 实现了更新跟上采伐,迹地更新达到95.3%,基本上还清了历史欠账;更新造林成果显著,完成更新造林50 181公顷,为计划的100%,其中人工更新41 923公顷,人工造林8 188公顷,当年平均成活率为93.0%,三年平均保存率为85.1%;育苗生产持续发展,总产苗量达2.5 亿株,成苗产量达1.5亿株;全民义务植树和四旁绿化出现良好势头,完成义务植树124.3万株,为计划的103.6%,共有30.6万人参加了植树活动,尽责率达到93.2%,人均植树4株,四旁绿化完成27万株,完成计划的100%;天然幼中林抚育工作稳步发展,完成64 370公顷,为计划的100%;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名单的通知》。 5月份开展森检工作宣传月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利用板报、标语、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5月份和9月份对全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全区的“四率”指标达到“一降低三提高”,圆满地完成了林业部、省林业厅下达地区的“四率”控制目标。同时“落叶松种实害虫研究”、“樟子松疱锈病的研究”、“林木鼠害的研究”等科研课题进展顺利,其中“林木鼠害的研究”获1996年林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和森林植物检疫“四率”指标达到了林业部控制目标,其它各项营林生产任务也全部完成了生产计划。
(管继有)【地方林业管理体制改革】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地方林业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将全区原由省林业厅所辖的3个县林业(营林)局、6个国营林场、1个国营苗圃、1个汽车队、15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和1 个木材综合加工厂以及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机构、人员、经费、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全部下放到3个县政府进行管理。从1996年11月1日开始,各县林业部门应上缴的收入,就地缴人各县财政金库,所需事业费支出,由县财政部门核拨。199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间各县上缴款项和地区下拨给各县的林业事业费,由地、县林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并按体制规定由地区与各县财政年终结算。到1996年12月31日,地方林业体制改革全部结束,开始运转。
(管继有)【森工企业营林管理体制改革】 全林管局10个林业局,除加格达奇林业局(营林局)外,已组建了9 个以培育后备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的森林经营公司,负责林业局营林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技术管理,质量检查验收以及营林生产资金的借贷、发放、偿还等职责。营林生产计划、营林财务计划初步实现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方式。营林生产检查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林场(经营所)进行自检,林业局营林部门的检查验收作为支付营林生产工资的依据,资源部门的检查验收作为营林成果回收的依据,林管局营林部门的检查验收作为兑现林业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依据。同时进一步落实了以“拨改贷购”为主要内容的营林投入产出承包经营机制。
(管继有)【大兴安岭地区绿化委员会活动情况】 4月2日,大兴安岭地区绿化委员会召开了第八次全体会议。4月5日行署、林管局召开全区造林绿化工作会议,在认真总结1995全区造林绿化及营林工作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了1996年全区营林及造林绿化工作,兑现了1993~1995年造林绿化责任状,表彰奖励了在全区造林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5个、最佳绿化单位15个,绿化奖章获得者23名。
(管继有)【造林绿化宣传和全民义务植树】 开展了以“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纪念宣传活动。3月12日植树节,地区绿委会副主任、林管局副局长王森业做了《共建绿色家园》的广播电视讲话。4月20日至5月20日全区开展了“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大兴安岭地区绿化委员会与《大兴安岭日报》社举办了“共建绿色家园”有奖征文活动。各级政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实行全民义务植树、四旁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奖惩措施。全民义务植树计划 120万株,实际完成 124.3万株,完成计划的103.6%,共有30.6万人参加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到93.2%,人均植树4株。四旁植树计划27万株,实际完成27万株,完成计划的100%。绿化村屯58个,建花坛1481个,种花带41163 平方米。先后涌现出一大批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受到了各级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管继有)【天然幼中林抚育】 1996年,积极探索科学经营天然幼中林有效措施。在森林经营布局调整中,加大了天然幼中林的抚育比重,以达到通过抚育提高林木生长量和林分质量,以及提高林地生产力,缩短轮伐期的目的。对立地条件好、林分结构好的天然幼中林采取了集约化经营措施,加大了天然速生丰产林培育力度,不断提高全区天然幼中林集约化经营程度。在松岭林业局进行了分类经营试点工作。
(管继有)【林农联营】 1994年,行署决定在辖区东南部林农接壤地区开展林农联营工作,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1994、1995年先后下发了105号和97号文件,对林农联营工作进行了规范。
从1994年开始,以呼玛县、塔河县为主的10个乡(镇)与十八站、韩家园林业局及呼玛县林业局进行了以抚育伐生产为主的林农联营。1996年,地区林农联营办在林农联营作业开始前,组织营林技术人员对参与联营作业的农民进行了短期技术培训,组织学习了抚育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林业政策、法律和法规,增强农民的营林技术知识和政策法律意识。生产中,组织营林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深入到联营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有效地保证了联营生产正常进行和作业质量的提高。全区完成林农联营生产任务17574.5亩,缓解了林业部门劳力紧张状况,增加了乡镇农民收入,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管继有)【苗圃经营情况】 截至1996年,全区已建成苗圃17个,其中森工企业10个,地方林业1个。营林技术推广站1个,林科所基地1个。规划总面积417.6公顷,其中每年用于直接育苗生产面积 311.2公顷。累计固定资产投入5065.4万元,固定职工1403人,其中管理人员173人,工人511 人,工程技术人员88人,生产季节雇用临时工1815人。
在苗圃经营中,全区育苗181.2 公顷,为计划的100%,其中:新播33.4公顷,换床134.8公顷,容器6.7公顷,其它6.3公顷。实现总产苗2.5 亿株,上山苗木1.5亿株。同时,大部分苗圃本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原则,组织苗圃职工参加营林生产,把富余圃地以工资田等形式分给职工搞蔬菜、中草药、农作物种植等,并利用苗圃优势发展养殖业等多种经营、综合利用项目,增加苗圃和职工收入,初步走上了以副养圃的道路。
(管继有)【标准化苗圃建设】 自1993年全区开展苗圃标准化建设以来,各苗圃加强了区划规划、经营管理、圃容圃貌建设,取得显著成绩。1996年经林业部检查评比,西林吉林业局中心苗圃被林业部授予国有林区最佳苗圃称号;西林吉林业局中心苗圃、砰中林业局中心苗圃、新林林业局中心苗圃、加格达奇林业局古里苗圃被林业部授予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称号;经大兴安岭地区检查评比,新林林业局翠岗苗圃、加格达奇林业局古里苗圃、图强林业局中心苗圃被大兴安岭地区授予标准化苗圃称号;塔河林业局中心苗圃被大兴安岭地区授予一级苗圃称号;新林林业局碧洲苗圃被大兴安岭地区授予二级苗圃称号。
(管继有)【北部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恢复更新】 1996年,是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区森林资源恢复更新一期工程最后一年。9 年中,按照林业部确定的“加快进度,保证质量,抓住时机,争取主动”的原则,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结合实际,科学地制定了恢复森林资源更新规划,为火烧区恢复更新工程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第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以营林投入产出承包经营,生产经费有偿使用,实行“拨”改“贷”制度,组建以生产计划、资金、劳力。、物资和设备设施为中心的、实行统一管理的、相对独立的、半全能管理的森林经营公司等一系列营林体制改革,为恢复森林资源工作增添了生机和活力;第三,依靠科技进步,通过对口技术支援,技术培训,开展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应用等一系列措施,加快恢复更新步伐;第四,广泛筹集资金,投入恢复资金7 亿多元,保证恢复更新工作对资金的需求;第五,不断加强营林专业队伍、种子苗木、设备设施、林道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恢复生产能力;第六,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制约机制,为恢复更新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整个受灾区通过采取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措施,达到恢复和更新标准的林分总面积为964 329公顷,火烧迹地恢复更新合格率为92.4%,其中采取人工更新措施达到更新标准的林地总面积为186 515公顷,占第一期规划人工更新172 475公顷的108%,平均成活率达90%以上,平均保存率达85%以上;采取人工促进更新措施达到更新标准的林地总面积为113 528公顷,占第一期规划人工促进天然更新115 280 公顷的98.5%;采取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措施达到更新标准的林地总面积为664 286 公顷,占第一期规划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755 865公顷的87.88%。在人工更新中,落叶松为185 426公顷,樟子松为867公顷,云杉为213公顷;在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中,以针叶林为优势的林地为58 301公顷;在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中保存的以针叶林为主的面积为434 259 公顷。在已恢复更新的总面积中,以针叶林为优势的林分达67 8675公顷,占已更新面积的70.4%,实现了林业部批复的恢复更新规划目标。
(管继有)【中德“大兴安岭火烧迹地更新”林业技术合作项目】 199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德林业技术合作“大兴安岭火烧迹地更新”项目,经中德两国政府和双方专家的真诚合作,至1995年8月31日如期完成了第一期合作的全部项目计划。经两国政府洽谈,决定从 1996年2月1日开始实施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期限为1996年2月1日至1998年1月31日。
1996年中德技术合作“大兴安岭火烧迹地更新”项目,在林业部国际合作司的指导下,在中国林科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中德双方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新的进展。 ——开展了五项技术合作。一是完成了 80.9公顷优良采种林分的优选、调查设计;二是开展了育苗新技术的应用试验;三是继续开展人工更新方法的试验研究;四是应用引进德方援助的大型人工促进更新机械,进行了大面积的机促试验;五是建立和完善了综合示范区,并开始建立了辐射推广点。 ——完成了人才培训和技术交流。派出1人赴德国进修,学成回国,成为项目工作的骨干力量;3人在北京德语培训中心进行德语强化学习,达到高级班水平;2名“人促”机械驾驶及检修人员赴新疆参加由德方举办的大型机械培训班学习,达到能够正常操作和保养的程度。举办三期采种、育苗、造林技术短期培训班,由中德双方专家授课,培训35人次,为项目开展培养了较高素质的技术力量。进行了50人次交流活动。 ——圆满地完成了德国驻华使馆赴大兴安岭新闻采访团的接待工作。德国政府驻华使馆在5 月末至6月初,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社等八家新闻单位来大兴安岭进行专题采访。在采访中,德方政府官员和专家与各新闻单位记者深入受灾局,亲眼目睹了大兴安岭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火烧迹地森林资源恢复更新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采访后,各新闻单位纷纷撰文,对大兴安岭进行了大量宣传和报道。 ——完成了德方专家来项目区工作的接待任务。德方在春秋两季派两个专家组共6人次来地区工作。中方项目经理、林管局副局长王森业等领导亲自接待、亲自组织指导项目工作。项目办积极配合、协调,各单位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在食宿交通、技术力量匹配、试验场地、物质等方面积极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开展。
(管继有)【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1996年4月5日召开全区森防站站长会议。总结1995年森防工作,安排部署1996年森防工作。转发林业部《新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及适用林产品行与营林生产直接费含量挂钩,达到了多造林,少支出的目的;改变以往按基数法、水平法编制财务收入计划的传统模式,建立以森林资源有偿消耗,资金有偿占用为联结纽带的财务管理体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卢新桥)【森林覆盖率】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大兴安岭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建立营林、防火管理机构,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使有林地面积不断扩大。建国初期有林地面积 607.6万公顷,1962年增至 632.7万公顷,增长4.1%。60年代以后大规模进行林区开发建设,伴随嫩林铁路的延伸,以木材生产为主的林业企业相继建立,森林消耗量年年成倍增长,1981年有林地面积减少到523万公顷,减少17.3%。1982年在全区进行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同时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使森林经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林业主管部门全面贯彻《森林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制定并执行采伐限额,有效地制止乱砍盗伐,使森林消耗量明显降低。1991年有林地面积增至616.3万公顷。比1981年增加93.3万公顷,增长17.8%。1987年大兴安岭林区发生“5·6”特大森林火灾,有林地过火面积达到 104.4万公顷,造成资源锐减。国家和林业部门在灾后及时制定并完成恢复森林资源的更新造林计划,使森林资源面积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有林地面积正处于上升趋势。
(陈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