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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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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财务【综述】  现行财务管理体制,以大兴安岭林管局为一户总公司(即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作为林业部直属企业,与国家的财务分配关系是以集团公司为一户纳税人,在“八五”后两年实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退办法。对育林基金实行预算外资金预算内管理体制,统收统支逐级安排预算。对所属企业实行财务包干办法。对10个林业局、电业局、物资局、古莲河煤矿实行计划定额上缴利润,超计划利润分成,超收部分林业局等单位留利润80%,上交林管局20%,对亏损企业按计划拨补亏损,超亏不补,减亏留用。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盈亏自负。
  1996年,计划木材产量358万立方米,实际完成357.5万立方米,比计划少0.5万立方米,较1995年减产25.4万立方米。总成本支出80 663万元,立方米生产成本为225.60元,比年计划236.41元降低10.81元,较上年的227.67元降低2.07元。
  全公司亏损 2015.3万元,比林业部下达计划亏损 3206万元,减亏1190.7万元,较上年利润2980.3万元,减利4995.6万元。为了完善林管局内部财务管理措施,改革了林业企业内部核算方式,建立企业内部银行,把金融部门有效的资金调控手段引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把市场经营规律引入企业内部承包经营,使企业内部经营核算形式适应了承包要求,实现了各企业基层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对营林资金实行“拨改贷购”办法,建立营林生产资金投入产出承包新体制,改育林基金预算收支为贷款投入造林、成林产出收购的管理方式,对营林间接费实行与营林生产直接费含量挂钩,达到了多造林,少支出的目的;改变以往按基数法、水平法编制财务收入计划的传统模式,建立以森林资源有偿消耗,资金有偿占用为联结纽带的财务管理体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财务队伍建设与培训】   举办8期会计人员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班,每期培训时间多到20天,少则7天,每期培训40多人,共计有320多人受训,占林业系统现有全部财会人员的9.6%。经过培训的人员业务的熟练程度和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得到提高,大多数成为基层的业务骨干,带动了全方位的工作。根据人事部门的要求,为其他系列举办8期微机培训班,每期50人,共培训400多人,提高了各类业务技术人员的微机基础知识。
                                    (王慧臣)【新管理措施】  强化资金调控管理,合理运用有限资金。加大财务管理力度,对1996年上缴指标实行分季下达缴款计划,按季考核,督促各林业局及时缴款。理顺内部结算关系,提出了《关于强化上缴款理顺内部结算关系的意见》,实行正常结算,没钱不给煤,不送电,不发油。积极筹措资金,解债务链,财务处牵头并会同工商银行、物资局等部门在林管局内部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解债务链、清理“三角债”工作,共注入资金 5400万元,解清债务近10200万元,对缓解企业资金形势,促进企业资金周转起到了较好作用。合理运用有限资金,保工资、保重点,保证了林管局经济形势的基本稳定。
  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开展清理资金工作。在林管局系统内,对会计核算方面的基础工作进行彻底整顿,对所有企业、事业单位、驻外机构及筑路工程局、工程公司两户施工企业,开展清理资金工作,对清查出的有问题资金实行责任清欠。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涉及资金清理的各单位都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财务、审计等部门参加的清理资金领导小组,切实在组织上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冯国明)【财务管理改革】  对所属企业财务收支计划进行改革,坚持六项原则:坚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林业集团改造的原则;坚持以资产经营为目标促进企业经营方式转变的原则;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原则;坚持增强林业集团公司投资中心功能为目标,不断提高集团宏观调控能力的原则;坚持以提高企业自主经营能力为171 标,加大企业市场化进程的原则;坚持以减轻企业压力为目标平衡企业社会负担的原则。实行了按企业资产计算资产收益,按欠款总额收取资金占用费扣除企业负担的政府经费、林区公检法经费、子弟校经费、技工校经费,确定上缴净额的方法。通过改革,建立起了以主、副产品资产经营为框架的新型产权关系,对主副产品占用资产进行了划分,确定了不同的收益率,初步明晰林业企业的资本结构。建立以资金有偿使用和社会性支出予以返还为原则的新型分配关系,划分林价上解留用比例,明确集团公司投资收益,实行欠缴资金有偿使用制度,促进了林业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
                                    (冯国明)【压缩弹性支出】   重点抓好财务计划的编制,严格管理。改变以往按水平法编制的方法,按各项定额,科学合理地逐项审核财务收支,使费用总额得到控制,并且加强了对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计划的严肃性。通过强化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格控制各级党政机关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增加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购买小汽车及高档办公设备。严格控制公费医疗经费支出,实行单位包干、节余留用、超支不补,对职工实行包干挂钩办法,超过包干指标的个人负担 30%。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集团公司各部门召开会议,由秘书长及主管领导审批,精简会议参加人员。对会议有关费用制定了统一的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通过以上办法,节约经费支出,为企业发展积累了资金。
                                    (冯国明)【保盘子】  1996年6 月,集团公司提出了保税、保上缴、保工资的要求,加大了“三保”工作力度。各林业局认识到位,围绕达“三保”,达产达标,增收节支,强化管理,促销压库,调整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了经济运行质量。做到贷款回笼先“三保”,再办其它事,有效地抑制了乱拉资金上项目、铺摊子的现象。为实现“三保”目标,林管局平时连续催办征收,并在第四季度实行了“紧逼政策”,各林业局在效益普遍下滑的情况下,基本完成了“三保”任务,保证了林管局经济的顺利发展。
                                    (冯国明)【木材生产成本】   1996年计划产量为358万立方米,实际生产商品材357.5万立方米,比计划产量少0.5 万立方米,较1995年减产25.4万立方米。木材生产总成本支出80663万元,立方米木材生产成本为225.60元,比年计划236.41元降低10.81元,较上年的227.67元降低2.07元。本年计划林价成本 90.00元/立方米,实际为80.93元/立方米,比计划降低9.07元/立方米,比上年降低4.56元/立方米,如果剔出林价因素分析,其他项目比上年实际提高了2.47元/立方米。
  1.直接材料费实际支出13571万元,立方米平均37.96元,比上年35.46 元提高2.50元/立方米,其中伐区生产阶段支出5113万元,立方米平均为14.30元,比上年的13.07元提高1.27元,运材及贮木场发生 8458元,立方米平均23.66元,较上年22.22元提高1.44元。由于材料调价,材料费支出立方米平均18.30元,单位成本比上年提高0.75元,由于1996年冬天雪大生产难度大,耗费燃油多,燃料及动力立方米平均支出19.66元,单位成本比上年提高1.78元。
  2.直接工资实际支出11607 万元,立方米平均32.46 元,比上年降低0.47元。
  3.其他直接生产费支出2688万元,立方米平均7.52元,较上年的6.64元提高0.88元/立方米。
  4.木材成本负担的制造费用为23859 万元,比上年的25738 万元节约支出1879万元,立方米成本负担的制造费用由上年的67.21 元降至本年的66.73 元,立方米平均降低0.48元,其中修理费平均22.20 元/立方米,比上年降低1.26元/立方米,车间经费平均34.70 元/立方米,比上年提高0.90元/立方米,维简费平均9.83元/立方米,比上年降低0.12元/立方米。
                                    (曲海军)【利润】  1996年内,由于木材销量下降,产品售价偏低,期间费用支出增加因素影响,致使全公司出现亏损2 015.3 万元,比林业部下达的计划亏损3 206万元,减亏1 190.7万元,较上年的利润2 980.3万元,减利4 995.6万元。
  1996年全公司产品销售利润实现63 555万元,比上年实际63 738万元减少183万元,其中:木材销售利润实现44 054 万元。较上年减少953万元;其他产品销售利润实现19 501万元,比上年的18 726万元多实现775万元。
  其他业务利润。全公司1996年其他业务实现利润4 152万元,比上年实际的1 950万元增加2 202 万元。其中:物资材料等项销售实现利润847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包装物销售实现利润2 353 万元,比上年多实现1 616万元;发送装车业务本年实现利润1 632万元,比上年的1 794万元减少162万元;林办商业、粮食本年销售亏损940万元(不含商粮应负担的管理费、财务费用),比上年的亏损1 617万元减亏677万元;林区的自来水、液化气等服务业,本年亏损386万元,比上年减亏126万元;林产品经销公司1996实现销售利润707万元,比上年减少175万元;林区的自营建筑业、修理业、客货运输及固定资产出租等项业务本年亏损61万元,比上年减亏246万元。
  财务费用。全年财务费用共支出15 182万元,比上年增加4 728万元。1996年末,全公司共占用银行贷款18.37 亿元,全年逾期贷款平均占用4.5 亿元,1996年支付的逾期加息5 027万元。
  管理费用。本年管理费支出总额为43 389万元,比上年(将事业费支出调整后数额)的40 727万元增加支出2 662万元。
  营业外收支。本年营业收支净额外为净支出9 656万元,比上年的9 482万元,增加174万元。
  营业收入实现997万元,比上年减少2 494万元。营业外支出10 653万元,比上年的11 560万元,少支出907 万元。
  政府经费。本年政府经费实际支出1953万元,比上年减少214 万元,但比公司年初下达的压缩计划(1518万元)超支435 万元。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年内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体现为减利5 651.1万元,作为减利处理的问题合计6 603.5万元,其中:成本、费用挂账问题3 431.6万元,亏损挂账1 932.3万元,虚增利润926.4万元,存贷损失挂账313.2万元。作为增利处理的为952.4万元,其中包括成本费用结余304.8万元,固定资产盘盈647.6万元。利润分配。年初未分配利润575万元,本年亏损2015万元。
                                 (曲海军 杨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1996年末,全公司资产总额为 78.45亿元。资产总额比年初增加100 2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3 15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4 149万元,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三项比年初增加12901万元。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占用59569万元,比年初下降10 475万元。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年末还有8 802万元,比年初减少12 704 万元,年内处理清产核资流动资产损失13 568万元。产成品清查损失挂账及清产核资账务处理失误年内调减2 374.8万元,经大检查及审计检查认定属待处理,本年增加3 238.8万元。固定资产本年内变动较大,其中清产核资价值重估净值增加28 393.1 万元,盘盈净值增加3 385.5万元(其中清产核资盘盈2 622.8万元),投资转回增值1 591万元,企业购建固定资产49 516万元。其他资产本年由于营林投入加大,人工林资产占用增加9 260 万元。1996年末,企业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8.45亿元,比年初实增加100 209万元,其中负债为452 369万元,比年初增加43 707万元,所有权益为332 128万元。比年初增加56 302万元。流动负债年末为373 788万元,比年初增加43 188万元。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32 128.4 万元,各项权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实收资本:年末实有246 267.5万元,年初为215 094.9万元,年内增加40 238.1万元。年内减少9 065.5万元,其中处理清产核资资产损失减少9 008万元,企业破产减少57.5万元。资本公积:年末实有8 3415.2万元,年初为33 488.4万元。盈余公积:年末实有12 744.8万元,年初为26 779.1万元,年内提取增加2 020.3 万元,为盈利企业按规定分配数额。未分配利润:年末体现为赤字4 648万元,年初为 575.1万元。年内盈亏相抵后为赤字5 223万元转入本项目,待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曲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