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
交通、邮电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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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绍先
【综述】 1996年全区公路交通工作,围绕“两个转变”,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经过系统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运输市场进一步发展,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放开道路运输市场,全面推行了客运营运线路招标有偿使用,截至1996年末,全区已完成招标线路27条,共收取标金 86.65万元;乡镇通车率达100%,村屯通车率达80%以上。全区已有客运出租汽车 682台,1996年新建停车场4个,出租车停车场增到12个;1996年营运货车已发展到2362台,已建成货运站 3个;全区有维修企业 145家;为了加强汽车检测工作,1996年又在塔河、漠河两县新建两处汽车检测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出租汽车优质竞赛中,全区有10台出租车被评为全国优质服务车。
规费征收稳步增长。1996年全区征费系统有 4个所实行了微机征费;全系统推广了“包车征费”法,开展了创“四佳”竞赛活动,据统计,1996年全区交通征稽人员累计上路7350天,专职稽查人员人均上路295.5天,检车124459台次,查补公路养路费226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度征收计划。
公路交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稳定。年初交通公安系统,建立健全了防范网络和防范机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1996年春运期间抽调警力273人次,跟车上线182人次,查堵“三品”78件;配合全区“严打”活动,共破获治安案件11起,刑事案件 2起(移交地方公安审结),破案率100%;1996年全区共发生路政案件52起,造成经济损失 14.85万元。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路政人员的努力下,破案率和损失赔偿回收率均达100%。
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截至1996年底,交通系统内36个单位中,已有32个单位建成了不同层次的文明单位。其中部级文明单位1个,地厅级文明单位标兵14个,县级文明单位3个,地局机关也通过了地级文明单位标兵的检查验收。
(黄本厚)【道路运输市场建设与管理】 为尽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1996年全区推行了客运营运线路招标有偿使用工作,对客运线路进行公开招标,全区已拍卖27条营运线路,收取标金 86.65万元。1996年全地区乡镇通车率已达100%,村屯通车率已达80%以上。
1996年全区完成客运量102.9万人,占年计划的139%,比上年提高46%,客运周转量4732.7万人公里,占年计划的102%,比上年提高6%。
客运出租车发展迅猛,由1992年的百十台猛增到 682台,为适应出租汽车的需要,1996年新建出租汽车停车场4处,使全区达到了12处。出租汽车的档次也逐年提高,高中档车占65%;机动三轮摩托220台,车型结构趋于合理,满足了不同层次旅客的需要。
货运市场稳步发展,1996年全区营运货车达2362台,其中专用车辆74台,解放141和东风140占80%,其余是小型货车和8吨以上的大货车,担负着全区的货运。
1996年全区货运量完成499.9万吨,占年计划的104%,比上年提高9%;货运周转量1729.19万吨,占年计划的114%,比上年提高20%。
汽车维修市场门类齐全。1996年全区有一级维修企业10家,二级维修企业42家,三级维修企业 93家,其中在1996年新组建了一家高中档汽车维修中心,满足了各类车型的维修。
为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运行技术检测,1995年地区组建了第一家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由于区域面积大,点多线长,车辆高度分散,仅有一处检测站难以满足需要,1996年塔河、漠河运输管理站又投资新建两处检测站,为提高全区车辆运行技术和汽车维修质量提供了科学依据。
加强口岸汽车管理工作,促进对外经济贸易,1992年经大编(1992)12 号文件批准建立“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口岸汽车运输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成立后,先后与俄方商定开通了冰上货物运输,响水期汽车轮渡运输,筹建了储运仓库,初步形成了口岸出入境汽车运输体系。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出入国汽车运输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和全区的实际情况,出入境汽车运输以专业为主,经上级批准以漠河运输公司和阿木尔车队为涉外运输企业,共有20台车,其中漠河运输公司有5台日本产的尼桑货车,每台载重15吨;阿木尔车队有15台解放141 和东风140 型货车,载重量5 吨。由于双方过货量少,运力大于运量,企业始终“吃不饱”。截至1996年年末进出口货物共计1709吨,其中出口1287吨,进口货物422 吨。
(黄本厚)【交通规费征收】 1996年,交通规费征收部门在全区经济形势不景气的条件下,不断加大征稽工作力度,开源挖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使各项规费征收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创造历年来最好水平。全区交通规费征收总额达3821.1万元。比1995年多征收777.1万元,其中:征收养路费2185.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6.1%,比上年多征收454.6万元,征收运输管理费425万元,占年计划的139%,比上年多征收7万元;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958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8%,比上年多征收273.5万元:征收客运附加费83万元,占年计划的100%,比上年多征收3万元;征收地方养路费169.9万元,占年计划的128.7%,比上年多征收39万元。
(黄本厚)【公路交通治安综合治理】 1996年,全区交通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公路交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了防范网络和防范机制,充分发挥了交通公安队伍的主力军作用,至年末,全区7个交通公安派出所已有6个被省交通公安局验收成为基层基础建设达标单位,其中加区交通派出所还被评为标兵单位。在春运期间,全区交通公安部门抽调警力273人次,跟车上线182人次,查堵“三品”78件,保证了春运旅客运输安全和站、车治安秩序。
全区交通公安干警还积极配合“严打”斗争,共破获治安案件 11起,刑事案件2起,破获路政案件52起,收回损失14.8万元,破案率和损失赔偿回收率均达100%,使全区公路交通治安形势成为全省最好的地区之一。
(黄本厚)【交通系统体制改革】 全区交通系统自5 月建立以来,一直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行署交通局是地区交通主管部门,直属5 个副处级职能处。即:1980年9月6日成立了地区公路管理处;1985年8月9日由原运输总站与运输公司合并成立了地区运输管理处;1987年4月1日成立了地区征费稽查处;1988年成立了地区交通公安处; 1989年3月10日成立了地区航运处。各县、区都相应的设置了交通局、公路管理站、运输管理站、交通征费稽查所和交通公安派出所。
198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和黑政发(87)22号文件的规定,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于1987年4月4日将原行署交通局所辖的交通监理处部分职工(交通安全管理部分)划归公安系统,成立了地区公安交警支队,其余划归征费稽查处。
1994年,全省对征费体制进行改革,将征费系统全部上收给省征费局领导,实行垂直管理。1996年机构改革后,全区交通系统共有职工1597人(不含征费系统),其中公路系统共有职工886 人,运管系统137人,交通公安系统43人,运输企业(含公路和航运企业)476人,地、县交通局55人。
(黄本厚)【精神文明建设】 全区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始于1982年,十多年来,经历了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发展过程,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一起上,一起见成效的指导思想和抓机关带直属、促战线的基本做法。 1996年全区交通系统继续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内树行风,外塑形象,使精神文明健康稳步发展。行署交通局晋地级文明单位标兵;地区运输管理处、漠河县公路管理站晋厅级文明单位标兵。从1982年至1996年底系统内36个单位中,已有32个单位建成了不同层次的文明单位,占应建单位总数的88.9%。
(黄本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