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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  资【综述】  全区物资部门在大兴安岭行政区划的三县四区中,除呼玛县物资局和加格达奇区物资局以外,其余均为政企合一的体制。大兴安岭林管局物资局于1964年7 月成立,其前身为大兴安岭地区会战指挥部物资处。长期以来,物资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计划为主的供应体制延续近30年,长期受计划经济约束。林管局对物资局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超收退利的政策,这一时期正是大兴安岭开发建设的鼎盛时期,累计盈利824 万元,但物资局却没有积累,历年的进销差价都返给林业局,以此冲减木材成本。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物资流通领域中,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已经打破,经营主体多元化,各种经济成分的经营单位在全区各地星罗棋布。进入1996年,物资局党委面对国营主渠道供应锐减,市场占有率下降和纷繁复杂的物资市场,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个中心环节,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思想发动,组织保证,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抓改革,转换机制,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奠基铺路。面对新的经济形势,物资局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和适用于企业的运行机制,对全局上下进行了优化组合,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落实,公司之间拉开了工资收入的档次,差距在千元以上;抓资源建设,抢占市场,扩大销售,比上年减亏 102万元;抓企业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资金,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过紧日子的思想有所增强,年计划管理费,比年计划减少支出26万元;抓清欠解链工作,盘活资金,确保经营工作的顺利展开,全年清回欠款 978万元;对岭南农业开发区的物资销售量逐步扩大;局办农场已开垦土地1500亩;利用现有库房设备增创效益;利用闲置土地创办门市等。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物资局调整了自身的经营结构,开辟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年实现销售收入6512万元。
                                (胡景山 周丰年)【管理体制改革】   1996年3月,在地直机关机构改革中,地区行政公署物资局被成建制地转为经济实体。至此政府对物资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改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贸易局承担。对物资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的交接正待协调和组织实施中,原行署物资局的工作仍由林管局物资局完成。
  在政府对企业放权的同时企业内部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也相对放松,把对各企业物资能源科的供应关系、管理关系变成一般的贸易伙伴关系,主渠道进货供应从实物到金额上明显减少,由于各林业企业分头采购物资,丧失了批量优势。据不完全统计全管局每年在物资采购中造成的效益流失即在8000万元。据此,经林管局批准,大兴安岭物资总公司于1995年3月挂牌成立。同年4月、8月为加强物资管理,加强宏观调控,林管局下发了《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物资管理办法》和《大兴安岭林业成品油管理办法》,重申物资局是林管局物资行业的管理部门,是林业生产的物资供应主渠道。并明确规定林业生产所需成品油和大宗物资材料实行统购分销的供应管理体制。1996年林管局下发了《关于强化物资燃料购销管理的通知》。但由于宏观调控力度不够,制约机制不到位而收效不大。鉴此,林管局决定把物资局作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产授权经营的试点单位之一,正在筹划运作之中。
                                (周丰年 胡景山)【企业管理与改革】  一是强化了决策管理。物资局领导无论是全局性,还是各公司的经营决策,杜绝“一言堂”,每项重要决策都要进行调研和科学论证,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1996年初,局党委决定将材料公司和化轻公司合并,就是根据两个公司合并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互相牵动,良性发展的实际而做出的决策。实现了比上年减亏150 多万元的经济效益。二是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1996年,物资局将全年工作目标进行责任制分解,并与各公司签订了责任状,有的公司对下也进行了分解。落实到部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年终由局党委对各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按责任状规定的内容兑现奖惩。三是落实了领导分工责任制。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一抓到底。工作重点突出,责任明确,既减少了推诿,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基层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四是加强了对闲置资产的管理。为使闲置资产发挥经济效益,年初,局领导班子对闲置资产提出了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变负担为效益的方针,经过努力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将原托儿所和招待所大院出租,年创收3 万元。材料公司库房、货位出租年创收近20万元。物资局从全管局(集团公司)的效益出发,从本企业生存和发展出发,转变观念,积极稳妥地进行了各项制度的改革。一是在人事制度上实行了聘任制,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择优聘任,已形成了制度。二是在用工制度上推进了优化组合、择优上岗的原则,增加了职工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三是在分配制度上,实行了工效挂钩,改变了过去不管公司盈亏,工资照发的“大锅饭”制度。公司之间拉开了工资收入档次,差距在千元以上,进一步强化了效益观念。
                            (朱朝明 周丰年 司秉刚)【先进企业】  大兴安岭地区燃料公司隶属于大兴安岭地区物资局。公司始建于1978年,现有职工81人。公司机关设有石油业务部、财务部、经营部、滑油部、保卫后勤部、政工部,附设林业加油站、加南油库。大兴安岭地区燃料公司是国家大中型企业,担负着大兴安岭地区呼中、阿木尔、西林吉、图强、十八站、韩家园、塔河、新林、松岭、加格达奇十个林业局的成品油的组织供应工作。为保证林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全区成品油市场的健康发展,燃料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次被评为物资系统内先进单位,1992年燃料公司被评为黑龙江省物资系统百强企业。大兴安岭地区燃料公司拥有固定资产500万元。1996年实现销售额3230.7万元,组织成品油进货14375吨,其中汽油 5519吨,柴油8481吨,润滑油375吨,实现利润150万元,上缴利润150万元,百分之百地完成了上缴任务。
  大兴安岭地区机电设备公司是大兴安岭地区物资局下属的一家大型国营企业,同时也是全区最大的物资流通企业,现有职工92人,占地面积2271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21114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574 万元。该公司担负着全区的二类机电、设备、机械配件等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储备以及其他批发零售业务。1996年机电设备公司发扬敬业精神,开拓进取,在困境中求生存、求发展,出色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年完成销售收入1395万元,实现利润81.4万元,比年计划的45万元多创收36.4万元,清回货款1824.2万元,各项费用支出比1995年同期减少55.7万元。先后被地区工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标兵单位”;被地区技术监督局评为“质量、计量信得过单位”;被加区、地区税务局评为“甲级纳税单位”。
                                    (司秉刚)【多种经营】  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各公司为单位,从已有的能力和条件出发,在不丢弃原有市场的前提下,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拓展新的经营领域,推进了多种经营的健康发展。1996年林管局物资局下属的涂料厂,经多方筹资在加区林海路西端建起了 520平方米的门市房,面向林区社会实行租赁承包,发展门市经营,兴建物资一条街,向社会要效益,为扩大物资市场的覆盖面创造了条件。同时燃料公司和资源开发公司积极开辟岭南农业市场,主动上门服务,送货上门,既扩大了销售市场,又增加了经济效益。机电公司经济实力雄厚,经营渠道顺畅,在上级领导关怀下,借助自身有场地,有基础,常年经营汽车配件的优势,筹建机动车辆交易市场,并于1996年正式挂牌运作,使经济领域进一步得以拓展,增强了社会辐射力,填补了全区没有机动车交易市场的空白。
  由于物资需要量和流通环节的减少,使物资局下属各公司原有很多库房和场地大部分闲置起来,企业每年要付出不少费用。从1994年起材料公司决定对闲置的库房和场地对外出租,实行有偿使用,使单位减少了支出,增加了收入。1995年材料公司对原有的2个库房进行了改造,对外实行租赁,办起了汽车修理厂和饭店,年为单位创收9.2万元。
  为落实地委提出的“二次创业,加快发展”的战略方针,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农业的政策优势和地域优势,物资局党政班子通过科学决策,1995年在加洪公路32公里处塔里吐河附近,开荒种地,筹建农场,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物资局农场已初具规模,1996年已开垦土地1500亩,其中种小麦800亩,饭豆140亩,大豆60亩。
                                    (司秉刚)【储运管理】   物资局仓储基地占地总面积109403平方米,其中:机电公司21114平方米,燃料公司60000平方米,材料公司28289平方米。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物资管理工作中的仓储建设更加完善,基本上达到了物资仓库砖瓦化,场地平整化,物资摆放商品化,装卸物资机械化,标签、台账标准化等。所经营的物资绝大多数都能进入库内保管,需存放在外的大件物资都运进带棚的货台上,并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既不受潮,刮风下雨又淋不着。库内库外的物资摆放科学合理,整齐美观,做到“四号定位,五五摆放,竖看成行,横看成线,过目成数”,达到“三清六化”,“账、卡、物”三相符。仓库库区平整,各个库区都打上硬地面,并修建了花坛,路边种上了各种花等,货架上基本无灰尘。
  保管员的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普遍参加了岗位培训,对所管的物资产地、性能、价格、数量等心中有数,增强了服务意识。
  在进货验收方面,对质量不合格,无三证的产品一律不予验收入库,从跑站、接货、出库、发运等各个环节逐步向科学化管理化迈进,陆续制定了《关于对无合同或超合同入库物资管理及收费办法》、《关于验收发现问题的处理决定》等13项72条制约措施及规章制度,使仓储管理在执行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强化对仓库的管理,仓库门卫还实行早晚交接班,保管员与更夫交接,更夫与更夫交接,仓库主任监督,保卫科长检查,公司领导不定期抽查等制度,仓储管理达到了新的水平。
  仓库装卸实现了机械化,材料公司有铁路专用线、龙门吊,燃料公司的林业加油站实行封闭式电子计量,加南油库更新了节能变压器,重新安装了管道房等,截至1996年底,全局共有大中型机械设备9 混合台。通过加强基础建设,机械化程度有显著的提高,减少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经过30多年的发展建设,各县、区、局物资、能源部门在仓储管理和建设方面也都有发展,西林吉林业局物资科在仓储管理和建设上达到了省级先进管理水平。
                                    (于 敏)【主要经济指标与经济效益】  1996年物资局主渠道物资供应受到资金短缺的影响,困难较大,主要经济指标与经济效益如下:
  1.年初计划销售13983万元,到年末实际完成638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46%。
  2.年计划管理费支出942万元,经营费用支出378万元。到年末管理费实际支出916万元,比年计划减少支出26万元;经营费用实际支出380万元,比年计划多支出两万元。
  3.年初计划实现利润 10万元,到年末实际亏损38.9万元,但比上年的140.9万元的亏损减亏102万元。
  4.1996年末全部资产占用15868万元:(1)固定资产占用1552万元,占全部资产的9.8%;(2)长期投资100万元,占全部资产的0.63%;(3)流动资产占用14208万元,占全部的89.5%,其中应收账款占用1179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83%,占全部资产的74.3%;其他应收款占用409万元,占全部资产的2.5%;库存商品占用11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8.4%,占全部资产的7.5%。
  5.1996年末全部债务总额 1411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371万元,占全部负债的 16.8%。应付账款10671万元,占全部负债的76%。其他应付款540万元,长期借款76万元,住房周转金155万元。
  6.1996年初所有者权益1725万元,年末为1750万元,比年初增加25万元,其中国家资本金1799万元,比年初的1786万元增加了13万元。但在土地价值重估增加了资本公积金166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14万元。
  受大环境的影响和三角债的困扰,林业局的木材售价下跌,导致偿债能力降低,制约了物资局货款的及时回收,正常的采购业务不能完成。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林业局采取以木换货形式采购原材料,造成销售收入的大幅度减少,是亏损的重要原因。
  从资产占用比例的情况看,除固定资产占用10%外,不合理的资金占用达77%,而能够变现的库存商品占用占7.5%,尽管有 100万的对外投资,但分文没有投资收益。情况是应收的不能及时收回,应付的付不出去,三角债务链问题的解决难度依然很大。
  1996年大幅度减亏来之不易,国有资产达到了保值增值,企业资产负债率为88.6%。
                                    (周士彬)【统配物资供应】 在购货方面,按照林管局[1995]7号文件精神,大兴安岭地区物资总公司(物资局)对大宗材料,具体包括油脂燃料、钢材、水泥、红砖、玻璃、轮胎、炸药、化工材料、价值 500元以上的机电设备和主要机电产品以及林业专用配件实行统购分销,每年按合同购进上述产品,然后按合同分期配送(任何单位不准超范围进货)。
  在销售方面,物资总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和林业企业物资能源科每年签定订货合同,物资总公司(物资局)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的现象给予及时纠正和处理。根据合同,由物资总公司按各林业企业的消耗定额,配送物资材料,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物资消耗。
  为改变林区成品油市场管理混乱局面,规范林区成品油市场,大兴安岭林管局物资局责成其下属的燃料公司对林业成品油进行重点管理。根据林管局1995年下发的《大兴安岭林业成品油管理的暂行办法》,从下发文件之日起,物资局下属燃料公司对成品油进行统购分销,负责全区林业成品油的采购、调运、调剂、供应、定额、消耗、库存及节约利用。燃料公司作为林业成品油的主渠道供应部门对成品油的管理实行“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统一价格、统一管理原则。1996年燃料公司共进成品油 58300吨,为林业生产的正常进行提供了有效的燃料保证,促进了林区成品油市场的健康发展。但由于受资金紧张等一系列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各林业企业以木换物经济形式的存在,1996年各林业企业自行采购的比例依然很大,在客观上对物资市场的正常运作存在着一定的影响。
                                 (朱朝明 司秉刚)【清欠工作】  1996年全局清欠回款总额为7880万元,占行署林管局年初下达指标4600万元的158.4%,超额完成了全年清欠计划。但由于物资流通企业存在的实际情况,在全年发生新欠2926万元,比上年同期应收账款增加了46万元,具体完成情况为:1996年物资局回款总额为7880万元。其中,抹账回款2629万元,以木还欠回款1017万元,回款1661万元,银行点贷回款2572万元。
  加强领导,落实清欠责任制。1996年初局党委把加强清欠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来抓。首先调整充实了局清欠领导小组,组成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纪检委书记、财务科长为副组长的全局清欠领导小组,同时对各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也进行了调整,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手段抓清欠工作的局面。全局共有专兼职清欠人员32名。局党委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清欠工作的汇报,研究全局清欠工作,制定了《物资局1996年清欠工作实施方案》,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公司和有关人员的清欠任务和指标,把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进一步调动了清欠人员的积极性。
  抓清欠解链工作,使资金紧张得到有效缓解。1996年初,物资局应收欠款高达1.24亿元,其中区内欠款达1.14亿元,经营资金全部被占死,不抓好清欠解链,经营就寸步难行,因此清欠小组紧紧抓住清欠解链这个经营工作中的重点,制定方案,从完善奖罚措施,分解指标人手,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各公司及至当事人,使清欠方案更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一些公司将清欠与开展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走出了就清欠抓清欠的误区,如机电公司、材料公司从开展经营出发,采取了以债权抵债、转账、竞转、死债变活债等有效措施,收到了清欠、经营一举两得的效果。如松岭、图强、呼中等林业局在黑龙江省造纸厂等单位的债权转给材料公司,然后再从造纸厂将债权转给轮胎厂、水泥厂、炸药厂等厂家,购进林业生产急需的物资。这样不仅清回了欠款,又开展了经营,取得了销售收入。
  实施法律清欠。经过几年的清欠,容易清的已清的差不多了,余下的大多是“钉子户”、“赖账户”,清欠的难度越来越大。物资局清欠小组聘请了专业律师,实施了法律清欠,对山东高塘物资开发公司120 万元和山东德州乡企局130 万元等拖欠户坚决诉诸法律,现已胜诉。
  全面实施责任人清欠。根据地委大发[1996]19号文件的精神,物资局制定了《补充规定》加大了清欠力度,从1996年9月份到年末先后落实清欠责任人两批共 32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有17人,责任人清回欠款978万元。
  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局党委批准兑现了1996年清欠工作责任状。
                                    (何淑清)【减亏企业】   大兴安岭地区物资材料公司是大兴安岭地区物资局所属的经营金属、建筑、化工等材料的专业物资公司。负责林管局所属各林业企业和全地区的物资供应工作。现有职工75人,固定资产 355.8万元,占地28289.8平方米。1996年4月由于原材料公司亏损,将材料公司与化轻供应站合并,成立了大兴安岭物资材料公司。针对市场疲软,资金紧张,效益滑坡这一现实,公司党政班子对内加强管理,实行优化组合、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对外扩大销售,不断扩大新的经营领域,加大了各项工作的力度。截至到1996年底,该公司共完成销售额1126万元,与1995年同期相比增加170万元,利润减亏130万元。
                                    (司秉刚)【盈利企业】  大兴安岭地区物资贸易中心是地区物资局下属的一个综合性的贸易公司,有职工19人。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剧毒危险品)、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农机配件、粮食等。1996年该公司共取得销售收入36万元。
  大兴安岭资源开发公司现有职工10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建筑材料、化工原料、油脂材料、机电设备产品、农机配件等。1996年资源开发公司强化企业管理,多方寻求销售渠道,取得销售收103.1万元,实现利润4万元。
  大兴安岭地区物资协作公司是由原物资局下属的协作办公室划出组建的综合性贸易公司,现有职工8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五金交电、机械配件、农机配件、机电产品等。 1996年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销售收入57.4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
                                    (司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