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
国税
国税
国 税【综述】 1996年,全区国税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以新时期治税思想为指针,按照“团结、勤政、廉洁、高效”的工作要求,经过全区492 名国税人员的一致努力,实现了“两个文明”双丰收。
大力组织收入,努力做到应收尽收。1996年,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共组织各项收入入库9401万元,其中工商税收7960.9万元,为年计划的100.77%,比上年同期增长1.59个百分点,增收124.6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此外,还组织所得税入库1250.7万元,“两金”20.6万元,教育费附加168.8万元。
狠抓“税收三项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1996年,“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正在全区逐步建立;全面推行了税收会计改革,实现税收的全额核算,得到省局税收会计改革验收小组的充分肯定;实行“以票管税”,强化增值税管理,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此项工作已基本走上正轨。
税务稽查得到强化,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全区各级稽查队伍已占人员总数的 40%以上;搞好税收大检查,强化日常检查和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涉税案立案5 起,全部结案,共计补税、罚款入库17.9万元;严厉打击偷、抗、骗税行为,并就查出的有关问题向地委、行署呈送了专题报告,经行署批转有关部门执行。
1996年,地区国税局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风工作,进一步树立了国税新形象,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1996年地区局机关和 7个县区局均进入了当地行风评议的前三名,其中加格达奇区国税局、松岭区国税局、呼中区国税局均被评为第一名。1996年地区局机关和7个县区局均已达到地级“文明单位”标兵,其中 2个局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1个区局被命名为“全省国税系统先进集体”,2个分局(所)被评为省级“文明分局”,2个分局(所)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并有3名局长和2名职工被授予“地区劳动模范”称号,1 名所长获得“地区最佳国家公务员”称号。地区国税局连续二年被行署评为“目标管理超标单位”,地区国税局党支部连续三年被地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
(元兰忠 刘永春)【税收法制建设】 按照依法治税,依率计征的有关要求,将税收法制建设尤其是依法行政列入机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并逐步建立了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制定和提出了税收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即:以依法治税为纲,以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条例》等法规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促使全区国税系统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税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设立税务检察室和税务治女派出所,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相关工作制度;依法决策。全年共下发涉税文件55份,规范性文件2 份,经省国税局和地区法制办检查无不当之处。此外,纠正地方政府文件(涉税条款)1 份,保证了新税制的顺利实施,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依法行政。全区各级国税机关严格依照国家税收法规有关税款征收、税收减免、出口退税、即征即退等方面的法定程序办理,把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严格限制在税收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的法制机构建设,确定了法制建设和监督负责部门,明确了责任。加强税务干部的法律专业培训,依法规范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证件,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从整体上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全区国税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通过了省国税局和地区法制办进行的检查验收,取得95分以上成绩。
(李志兴 刘永春)【税制改革成果的巩固】 1994年,中国工商税收制度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结构性改革,在全区,新税制经过近3 年的磨合,到1996年末,实现了平稳过渡,取得了初步成果。区域经济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税收收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1994年至1996年,全区国税系统组织的工商税收收入,连续3 年超收,并持续、稳定增长;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机构、征管改革等配套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税收环境;初步实现了“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和目标。
为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地区国税局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步伐,建立新的税收征管格局,同时实行增值税、“以票管税”改革和税收会计改革;对新税制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在国税系统内部和广大纳税业户中进行了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培训;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法规,依法治税,依率计征;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保证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位。
(李志兴)【税务人员培训】 1995年和1996年地区局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9 期,培训人员320余人,1995年8 月,先后举办了全区国税系统分局长和业务骨干培训班。两个班有近60人参加,系统学习了省国税局印发的《税务检查100 解》、《财务会计200 问》、《征收管理300 题》三本书,重点是机构分设后的业务疑难问题。学习结束后,进行了考试。为适应新税收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1995年10月份,举办了由计财科组织的全区新税收会计核算办法学习班,除各县区派来的20多人外,局机关的全体干部也参加了学习,系统学习了核算办法,为1996年会计改革顺利实施做好了准备。1996年5 月,举办了一期旨在提高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业务政治素质、有30余人参加的科级干部理论培训班,利用近一周的时间,由地区局的各位局长授课,还请地委常委、地委宣传部长陈士果做“弘扬大兴安岭精神”专题报告。 1996年6月份,又举办了股级干部培训班,各县、区局征收、税政、人教股长、副分局长及税务所长40余人参加了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了《处罚法》、《赔偿法》、《税务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1996年9月末,举办了有30多人参加的全区国税系统《行政处罚法》师资培训班,通过学习,培养了师资人员,为该项法律在国税系统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1996年11月,为进一步实现全区的税收电算化,举办了全区税务微机培训班,专门请来了北京京粤电脑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各县区局的学员讲课。
(刘永春)【纳税人培训】 为使广大纳税人尽快掌握税收改革内容,提高纳税意识和办税素质,自1994年以来,地区国税局和基层各级国税部门对全区广大纳税人进行了以新税制和《税收征管法》为核心内容的业务技术培训。 3年中,地区国税局共举办各类企业培训班16期,累计培训时间120余天,参加学习培训的企业财会、办税人员达1120人次,占全区企业财会人员总数的90%以上。
1996年,重点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中直企业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业务培训。举办8期培训班,每期5天,有469人参加。每期培训班都由地区局主管局长、科长执教,采取了学员讨论、老师答疑、列举模拟题、现场演练等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学习质量。地区国税局和7 个县区局的领导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深入企业走访40余次,召开企业座谈会37次,就有关涉税问题面对面地交换意见。通过这种方式,为企业解答疑难问题83个。地区税务咨询事务所编发《税务咨询》资料8 期,免费向企业提供7080册,深受企业欢迎。
经过业务培训和辅导,增强了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密切了税企关系,规范了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了纳税申报质量,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错缴税款现象的发生。到1996年,纳税申报率由1994年的90%上升到98%,纳税差错率由1994年的9‰下降到2%。
(刘永春)【税收任务完成】 1996年,全区国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9401万元。其中,工商税收7960.9万元,超收0.77%,增收 124.6万元;企业所得税1250.7万元;教育费附加为168.8万元。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税收计划。
摸清税源底数,把握税源变动趋势,为制订组织收入措施提供依据。在全区税源普查和专题调查的基础上,准确测算了全年收人大账,安排作活了全区收入“一盘棋”。
加强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完善了旬检查、月分析、季汇报制度,定期组织收入情况报告会,及时分析组织收入工作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加大稽查力度,提高征管质量。把住收入主干线,对木材加工、供电、煤炭、商业、饮料制造等行业实行“分兵把口,层层负责”的办法,进行重点管理。同时加大对零散税收、个体税收的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了黑户、漏管户,并加强对代扣、代缴单位的监督指导,全年检查各类纳税户1545家,有438户被查出问题。查补各税378万元。
大力清理、压缩欠税,狠抓欠税回收。全系统认真分析造成欠税的原因,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清欠办法和清欠目标,纳入了目标管理。全年共清理回收新欠税款83.4万元,压缩陈欠175.2万元,保证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孙立群)【税收征管改革】 地区国税局本着“实用易行、监督制约、整体协调、增加效益、规范统一”的原则,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于1996年在全区国税系统初步建起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部分地取消管户制,按照征管程序分工,实行专项管理。取消了对国有、集体、私营、外资企业及个体固定业户的管户制,并按税款流向,把整个征管过程分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咨询服务、税务稽查等环节,每个不同的环节都有不同的职能机构与其相对应。
——改变机构设置,划清职责范围,规范了征管行为。本着机构服从征管的原则,在基层局撤销了部分不适应建立新征管体制要求的机构,建立了申报征税厅和综合服务厅。设立了税务登记、申报审核、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待批文书、咨询服务等业务窗口,并通过制定各项工作制度,使各机构间形成了相互联系,互为监督的机制。
——进一步推行纳税申报制度,实行纳税人自核、自缴申报方法。采取了诸如统一税务代码、修订申报征收程序、建立综合办税厅,奖励自觉、如实、按期申报缴税者;严惩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行为,加强申报审核等一系列措施,使自行申报制度得以确立。
——积极探索税务代理新路子,实现税收服务的社会化。本着“扶上马,再送一程”的原则,促使税收代理事业发展壮大,仅在加格达奇已有 133户企业走上了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办税的道路。此外,还建立了税法公告制度,新上计算机多媒体咨询服务系统,并征得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基本上形成了税收服务社会化的局面。
——强化了税务稽查,促进了税收法制化。充实稽查力量,专业稽查人员已占全员 40%以上;规范稽查行为,健全了稽查规程及各项制度;赋予稽查机构权力,如:立案权、检查权、监督入库权等。
——运用现代科技,实行计算机管理,完成了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引进了京粤集团“金税网络工程”软件和硬件,结合本地实际,新开发出个体税收管理、会统全额核算、征管质量目标管理考核和专用发票交叉稽核(分同城和异地)等项功能,建起了运行稳定、高效、灵活、实用、资源信息共享、高度保密、相互联系、互为监控的税收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
(元兰忠 刘永春)【廉政建设】 1996年,从地区局机关到各县区局都完善了机构,充实、配齐、配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系统共有纪检监察干部12人,其中副处级1人,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3人,专职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加大工作力度,还在社会上聘请了 130位知名人士作为义务廉政监察员。
一年来,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认真地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行风评议工作,举办了一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培训班,重点贯彻省局《关于国家公务人员在国内外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和处理办法》、《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省国税系统参加行风评议活动方案》、《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收礼送礼的规定》等,全年查处税务干部违纪案件 4起。为强化效果,地区局相继印发了《关于做好行风评议工作的紧急通知》、《行风评议方案》、《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等,廉政教育面达到了100%,全体干部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地区局在地委、行署组织的重点行业行风评比中,被评为第 3名。加格达奇区国税局、松岭区国税局、呼中区国税局在本地重点行业行风评比中,被评为第 1名;呼玛县国税局、塔河县国税局、漠河县国税局被评为第2名;新林区国税局被评为第3名。省国家税务局在对大兴安岭地区国税局反腐败工作检查时,给予充分肯定,并将其做法在省《国税信息》上发表。
(刘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