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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税【综述】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局)是 1994年9月,随着全国税务机构的改革,根据分税制的原则组建的部门。下设7个县、区地方税务局,21个税务分局,9个税务所,全系统现有职工352人,其中地局机关38人。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组织地方财政收入,按分税制的原则,负责营业税、资源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1996年全区地方税收计划为6850万元,实际完成收入为695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6%,超收 108万元。比上年增收369万元,增长5.6%。
  加强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建设。将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内容全部纳入目标管理,年度目标考核未达标的单位,“一把手”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不能兑现年度目标考核奖,并给予降低一级职务工资一年的处罚,三年不达标的免去“一把手”职务。在1996年度目标考核中,7个县、区局领导班子有6个被评为好的档次,有1 个被评为一般档次(考核分好、一般、差三个档次)。
  结合地税部门的特点,在全系统普遍进行了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并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在地、县两级税务部门举办了“税务征管能手”竞赛。1996年,全区地税系统有 2个单位被省局评为先进集体,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分局(所),1个单位被省级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1人被省局授予先进个人,1人被授予省局省税务征管能手称号。
  税收征管改革力度加大。实现了集中征管,确定了简便的申报催税程序和灵活的申报方式,并彻底取消了专管员管户的管理体制,征管手段实现了微机化。
  各基层地税局还设立服务大厅,服务大厅缴税功能齐全,既方便了纳税人,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上门服务,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地局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查访,征求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了减免税照顾。到年底,为36户企业减免所得税132万元,为104户企业审批财产损失292万元,为47户企业办理税前弥补亏损148万元。
                                    (孟建平)【税收征管改革】  实现了从分散征收到集中征收的转变。地区 7个县、区局所属的13个分局、6 个所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了征收服务厅(或征收服务窗口),征收服务厅(或窗口)的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了集中受理申报的场地,彻底改变了分散征税的局面。
  确定了简便的申报缴税程序和灵活的申报方式。一种是对没用微机的基层分局所管辖的财务制度比较健全、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较高的企事业单位,采用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开缴款书并向银行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另一种是对应用微机的基层分局所管辖的纳税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计税资料,到税务征收大厅办理申报和填开税票,由企业办税人员自行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此外还试行了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税款预缴账户”制度,方便了纳税人。
  取消了专管员在纳税申报初期的审核制度、专管员定向管户制度、专管员专管专查制度。制定了“选案委员会工作制度”、“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稽(检)查工作程序,由选案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或年)制定检查计划,发现问题由案件审理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处理结果,由执行股执行。
  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税收稽查体系。为稽(检)查系列配备了足够的人力,地区稽(检)查人员比例占基层人员的 70%,地局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制定了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定案、定案不执行的原则。
  实现微机操作。全区已实现局域内联网的工作目标,全区地税系统已建立了征收管理网络,实现了将计算机应用到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纳税申报、微机开票、税法咨询、税收会统核算、电话自动催报缴纳、税收稽(检)查等税务管理体系。
  实现了对纳税人间接管理及服务型管理。全区各级征收机构通过多功能征收服务厅的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法咨询等“一条龙”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纳税人。
                                    (孟建平)【税收完成】  1996年,全区地方税务局工商税收收入695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6%,比计划超收108万元,比上年增长5.6%,增收369万元。其中:营业税收人3666万元,占年收入的52.7%;资源税收入31万元,占年收入的0.4%;土地使用税收人963万元,占年收入的13.8%;集体企业及私营企业所得税收入163万元,占年收入的2.3%;个人所得税收人177万元,占年收入的2.5%;投资方向调节税收入502万元,占年收入的7.2%;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513万元,占年收入的7.4%;印花税收入154万元,占年收入的2.2%;车船使用税收入108万元,占年收入的1.6%;房产税收入617万元,占年收入的8.9%;屠宰税收人 14万元,占年收入的0.2%;税款滞补罚收入50万元,占年收入的0.7%。
  全区陈欠税款结转到1996年为247万元,1996年全区发生新欠税款928万元,当年清理催缴入库852 万元,年末欠税余额为323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0.8%。
  1996年末欠税余额按税种划分:
  营业税244万元,占欠税总额的75.5%;资源税25万元,占欠税总额的7.7%;城市维护建设税34万元,占欠税总额的 10.5%;土地使用税2万元,占欠税总额的0.6%;投资方向调节税8万元,占欠税总额的2.5%;其他税种10万元,占欠税总额的3.1%。
                                    (王纪明)【组织征收】  层层分解落实税收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地税局将税收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局地税部门,县、区局再落实到分局、股(所),按承担的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局面。把主要力量投放到征管一线,对税源大户加大征收力度,防止逾期缴纳和拖欠税款。对征收难度大、易流失的难点税种、零散税收和偏远地区,采取代扣代缴与税务稽查相结合的办法。全区在铁路、林业、商业、邮电、金融和黄金生产等行业,建立代扣代缴网点378户,1996年代扣税金346万元。开展税务稽查 241户次,检查432户,查补税款入库301万元。
  地税局对企业陈欠税款,逐户进行清理,分类排队,制定还欠计划,按期监督入库。加强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坚持按旬掌握进度、按月检查分析的制度,认真搜集资料,科学地分析整理,加快信息传递。全区各级地税部门自觉把地税工作置于当地政府领导之下,处理好完成税收任务与搞活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取得各级政府对地税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主动加强与财政、银行、司法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为依法治税创造一个有利环境。
                                     (孟建平)【个人所得税专项清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区地税系统从1996年7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历时 75天,对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部分行业的自然人员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 10193人次,检查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76万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44万元;承包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7万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7万元;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7万元;偶然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
                                    (孟建平)【税收机构和队伍】 地税局于1994年9 月5 日正式成立。内设纪检组(副处级)、监察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税政一科、税政二科、税政三科10个机构。1996年8 月增设基层指导科和信息中心。
  1994年9月15日各县、区地方税务局成立。设地区局直属分局1个(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设县、区地方税务局7个,县、区局所属分局18个,税务所9个。
  1995年4 月,增设松岭区地方税务局松岭分局;新林区地方税务局新林分局;呼中区地方税务局呼中分局。
  1996年12月,撤销加格达奇区地方税务局一分局、二分局,成立加格达奇区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1994年9月5日,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组建时,全区地税系统人员编制暂定为 323人。其中:地税局机关30人;加格达奇区地税局73人;松岭区地税局27人;新林区地税局29人;呼中区地税局32人;呼玛县地税局32人;塔河县地税局51人;漠河县地税局49人。
  全区地税系统有高级职称的2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109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毕业9人,大专毕业25人,高中毕业 89人,为适应工作需要,先后举办6期计算机培训班,有280人获省人事厅颁发的国家公务员计算机技能培训证书。
                                    (孟建平)【廉政建设】  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廉政制度。在过去制定的八项制度、一项处罚规定的基础上,又相继制定了《大兴安岭地税系统加强风纪建设制度》和《大兴安岭地方税务局干部下基层工作制度》,地税局与各基层局都建立了反腐败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并规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
  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地税局组成专门的工作组,结合廉政工作目标考核,重点检查各县、区局廉政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检查了解到各基层局廉政制度建立的比较规范,各项制度也大都落到实处。
  加强社会监督。全系统内部配备了43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在社会各界聘请30名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向他们通报工作情况。地税局主要领导带领纪检组、监察室人员走访地区人大、政协、纪检委和重点纳税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并先后两次将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请到局里开座谈会,有效地加强了社会监督。
  1996年10月,省地税局工作组对全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进行了检查,他们走访了地区、加区、新林两级五大班子,各部门的领导对地税系统的廉政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很高的评价。1996年全区行风评议中全区7 个县、区地税局都被评为好的档次。
                                    (孟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