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综述】  1996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地区工商局,下同。)及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完善搞活企业的政策措施,对已出台的各项登记管理规章、办法提出了八项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为支持企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到年末,全区国有企业为1822户,乡镇企业为273户。有限责任公司51户,比上年增加23户,注册资本总额52026万元,比上年增加2922元。1996年新开办企业386户,注销1005户,对536户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
  积极帮助加区东风木材加工厂等单位办理各项转换经营机制手续,并对重点企业开展了清理整顿,年检率达90%,注册资金到位率88.6%。积极培育各类市场,截至年底,全区已登记的各类市场48处,全年商品成交额达41716万元。有6处市场完成了管办脱钩,有15处市场被评为地级文明市场,其中有5处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1处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市场。个体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到1996年年底,全区个体工商业户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7%,销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15.1%。商标广告管理步入正轨。通过商标执法检查,共查获假冒、仿冒商标产品达23个品种,中美合资大兴安岭北奇神保健品有限公司注册的“北奇神”商标,被评为全省著名商标。继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全区有57户企业被评为地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其中 11户企业被评为地区“重合同、守信用”标兵单位。加大经济检查执法力度,全年组织6次打假、查私、扫黄及打非等专项治理战役,共查获各种假冒伪劣商品总标值达54万多元,公开销毁了总标值达14万多元的各类无使用价值的假劣商品。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年未发生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违纪现象。全区有9个局、科、股、所被评为地级先进集体,其中6个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全区有18人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工商干部文化素质提高,全区已有94人获大专文凭,占全区工商干部总数的24%。
                                    (甘文秀)【市场建设与管理】   截至到1996年末,全区有各类市场48处,其中生产资料市场1处,消费品市场47处(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7处、工业品市场1处、综合市场17处、农资市场22处)。市场占地总面积211449平方米,建筑面积78460平方米,市场建设投资总额达 5500多万元,市场内固定摊床5182个,日均从业人员8100人,全年商品成交额达 417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42%,超额完成年计划指标的8.2%。各县、区各类市场分布情况:呼玛县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处、综合市场6处;塔河县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处、工业品市场1处、综合市场 6处;漠河县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处、综合市场6处;加格达奇区有综合市场13处;呼中区有综合市场3处;松岭区有综合市场3处,新林区有综合市场4处。由地区行署工商局直管生产资料市场1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处、综合市场1处。全区已初步形成了大中小市场相结合,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农资市场相结合,布局较为合理的市场网络。
  按照国家和省工商局部署要求,确定了应该办管分开的市场有 6处,经积极督办,加强指导,使办市场与管市场脱钩工作顺利完成,经省工商局验收,全部合格。积极开展文明市场评比工作,提高了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地区工商局对上报国家工商局和省工商局的参评市场进行了三次抽查和一次集中检查,并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的推荐及严格评审,共评选出15处全区文明市场,其中呼玛县长明街综合市场、塔河县大世界综合市场。漠河县图强综合市场、漠河县复兴综合市场、大兴安岭地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5 处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漠河县北陲综合市场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市场。
                                    (刘锦堂)【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截至到年底,共立案查处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 4起,其中加格达奇铁路分局限制竞争一案,被省工商局列为典型案例。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2起,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开展了以围绕宣传贯彻“一法一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中心,以增强消费者“以法护权”为重点,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宣传法律知识,介绍商品知识和市场消费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纪念第十四次“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 1次,有关领导在电台、电视台讲话6人次。 各县、区分别设立了宣传、咨询场地15个,现场咨询4000人次,现场受理投诉19起,挽回经济损失16250元。印发宣传单 13000张,出动宣传车17台,参加活动人数1800余人。积极引导消费者参加省消协与新闻协会举办的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星星杯”第五届好新闻评选活动,大兴安岭电台、电视台和大兴安岭日报社推荐的 4篇作品,1篇获一等奖,3篇获三等奖。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从 1996年7月10日起,在全区普遍实行了“商品信誉卡”制度,开展了“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
                                    (刘锦堂)【法制建设与执法力度】  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全年在全区范围内共组织了两次大型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在对核准发照的具《体行政行为检查中,共抽查企业档案165 份,占全年新发证照的 30%,纠正并整改《了档案材料不全、登记申请材料不全及档案建立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的检查中,及时 8纠正和整改了申请开办单位不具备申请资格,使用简易程序实施的处罚,有的没理由1 和依据;行政处罚没有交待诉期诉权;用检《查记录代替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扣留单据;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主体不合格等八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全区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清理。重新确认全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主体单位28个(其中工商所20个),经对所属386人资格审查,对其中的322人核发了《行政执法检查证》,做到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自动失效和应废止的规定、办法等27件,建议行署废止的事件。
  加强案审和行政诉讼工作。全区年度共1办案6起,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用法正确、处罚适当。由于保证了办案质量,全年没有发生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重新制订和完善执法制度。全年共重新制订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审核规范》、《违法违章案件审核规范》、《受理复议案件规范》、《受理赔偿案件规范》、《行政案件应诉规范》及《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等 7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使工商行政法制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甘文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1996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坚定不移地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各项方针、政策,提高了个体私营企业的社会地位,改变了人们的择业观念,加快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继续放宽政策,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若干规定》,‘坚决执行“三个放开,五个不限制”(放开从业人员、放开经营范围、放开经营方式;不限制发展比例、不限制发展规模、不限制雇工人数和从业人员、不限制经营方式、不限制收入分配),凡是国家政策允许上市的商品和生产经营的行业项目,都允许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贯彻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交易规则,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承办了全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表彰会议。会议于1996年10月28日在加格达奇召开。在会议上,首次表彰命名了全区“二十强”个体工商户、“五强”私营企业。
  到年末,全区共有个体工商户16654户,比上年同期增长6.7%,超额完成年计划指标的11%,从业人员23341人,比上年同期增长6.9%,超额完成年计划指标的16.7%。私营企业发展到74户,比上年同期增长37%,从业人员814人,比上年同期增长33.2%。个体私营企业年产值11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销售总额达526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1%。个体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占全区总人口的4.5%。
                                    (刘锦堂)【经济合同管理】  1996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大力宣传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和《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共印发宣传单 400份,并鼓励动员社会各界知情者揭发检举合同欺诈行为,保护了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了对抵押物担保合同的登记工作,对银行借贷做担保的低押合同登记2份,金额为100万元。纠正和补充完善了建筑市场的合同条款内容,同时推行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了不必要纠纷的发生。到年末,全区鉴证各类经济合同63份,鉴证金额1901万元。检查经济合同 571份,金额达3108万元,鉴证合同履约率达百分之百。
  深入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经过评选,全区有57家企业被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根据企业申请,主管部门审查,经行署“重合同,守信用”评选委员会考核,新林林业局、呼中林业局、呼中建筑工程公司、呼中龙朋卫生筷子有限公司、呼中区燃料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呼中办事处、大兴安岭建筑工程总公司、大兴安岭林业勘察设计院、大兴安 岭机电设备公司、大兴安岭北奇神保健品有限公司、呼中筑路工程公司等11家企业被评为地区“重合同,守信用”标兵企业。新林林业局、呼中龙朋卫生筷子有限公司、北奇神保健品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林木产品经销公司被评为省“重合同,守信用”百户达标企业。
                                    (刘锦堂)【商标广告管理】  加大《商标法》的宣传力度。组织30家使用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人参加学习《商标法》座谈会,逐条逐句领会《商标法》的内容和规定,请有关领导做电视讲话2 次,向社会广泛宣传《商标法》,提高了地区商标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全区有7 家企业申报参与全省认定著名商标活动,经省评审“北奇神”被评为著名商标。开展了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执法大检查,查获了假冒“白猫”洗涤剂、假冒“宁城”老窖酒、假冒“舒肤佳”、“夏士莲”香皂、假冒“大庆”牌奶粉、仿冒“雪峰”牌饮料,未注册商标卷烟等23个品种,没收侵权商标标识2000张。
  加强广告管理工作。组织召开了有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以及13个有关部门参加的学习《广告法》座谈会2 次,并组织10家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与人民E1报登载的《广告法知识竞赛有奖答卷》活动。组织指导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开展“中华好风尚”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大兴安岭13报社广告部设计制作了“弘扬大兴安岭精神塑造林业整体形象”的公益广告,并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刊发多次,还制作了“星星火可毁万顷林”、“不要妨碍他人休息”两部公益广告,教育人们自觉爱护森林,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风尚。塔河县电视台广告部精心制作了 2条公益广告在黄金时间播出。塔河和十八站电视台在9月1日至10月1日期间,共播发公益广告60多条,收到了较好社会效益。
                                   (刘锦堂)【企业登记管理】  在1996年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中,继续遵循放开搞活、繁荣经济的指导思想,认真抓了四件事。
  为企业搞活创造宽松环境。年初,对已出台的各项登记管理规章、办法等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制定了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支持发展多种经营、放宽经营范围、支持危困企业的 8项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
  积极推进林场经营体制改革。漠河县工商局主动会同县财政、审计部门深入图强林业局进行政策咨询,将各林场占用的国有资产转为林业局股份投资,吸收林场职工个人入股,用了半个月就完成了林场经济实体法人资格的确认,核发了 8户有限责任公司执照。到年底,全区有限责任公司共51家,比上年增加了23户,注册资金总额5202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 2922万元,自然人心东629人,投入资本695万元。
  帮扶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格达奇区东风木材加工厂在筹划建设实木家具生产线过程中,地区工商局主动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时核发了《大兴安岭恒友木业有限公司》执照;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筹备组建、申请登记过程中,地区工商局派专业干部进行法规咨询、全程服务,并由一名局长亲自赴省城及北京帮助办理审批手续;积极支持企业提高知名度,对企业名称受行政区划限制、产品销路受影响的塔河县联运公司及锅炉厂,分别核发了《大兴安岭中枢联运公司》和《大兴安岭兴安锅炉厂》的营业执照。
  开展清理整顿,规范企业有序发展。在登记管理中,结合年检对假集体企业、三无企业(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不年检企业及注册资金不到位企业开展了重点清理整顿。到4月末年检期结束后统计,全区共。有 3831户企业,企业年检率达到92%,注册资金到位率达到88.6%。对查无下落、有名无实的企业及三无企业进行了认真清理,到 11月末统计,共办理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1005户;对不符合法规规定的企业名称,责令摘下牌匾,对标称“帝王”、“大富翁”等10户企业重新核定了企业名称。新开办企业386户,对536户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
                                    (甘文秀)【打击假冒伪劣活动】  开展了“打假保节日”(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战役,净化了节日市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节日期间,共检查各类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82户,检查集贸市场38处,查封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4处,没收各类包装袋及商标标识 4万多张,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总值达54万元,公开销毁无使用价值商品总值为14万元。共立案6起,结案6起。收缴罚没款 2.8万元。开展了“打假保春耕”战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农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于 5月份深入乡村走访农户,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68人(次),出动宣传车辆15台(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79户,对16处农贸市场内经销种子的摊床进行了检查。共查获过期种子 130公斤,查封无中文说明的种子65盒,避免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开展了“打假保健康”战役。共检查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40 户,责令停业整顿11户,取缔黑加工点4处,没收各种过期饮料和营养保健品20多个品种,价值 8000元,没收各种违法商标标识10万多张,查结案件 1起,收缴罚没款4000多元。开展了“整治药品回扣”战役。会同卫生等有关部门对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及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出给予回扣款额达 3万多元,收受回扣款 1.86万元,各种折扣、让利款17万多元,检查出假药4800瓶,价值2万多元。对检查出的问题,分别情况依法进行了处理。开展了以打击盗版、“扫黄”、“打非”为重点的保护知识产权活动。会同文化、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博彩型电子游戏机经营活动,销毁博彩机24台,收缴麻将游戏机 8台,对夜总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查处走私贩私行为,按照省工商局的部署要求,全区共清理检查出进口照相机28台,向机械工业部办理领取了准销标贴。会同公安机关查处购买走私汽车52台。
                                     (刘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