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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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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综述】  在1996年机关机构改革中,地委确定了“林管局保留劳动安全监察处,对外挂行署劳动安全监察局、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实行合署办公”。各政企合一的县、区、林业局实行“劳动安全监察局、劳动安全监察科、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一”的管理体制,各县级企业都保留了劳动安全监察科,使全区的安全管理形成了工作体系。有科级安全管理机构31个,专职安全管理、监察工作人员715 人。
  一年来,全员职工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95% 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通过层层推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全员安全管理,加强了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强化了行业管理和国家监察,使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巩固、发展。年内,共组织4次多方位和5次专项安全检查活动,查出隐患198处,整改184 处。全区发生生产死亡事故 6起,死亡7人(其中,矿山企业5人,林业企业2人),比省政府规定的0.063‰低7.93%。
  地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挥了“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会议、办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认真组织全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各有关单位签订生产目标责任状及年终考评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使全区的劳动、城镇消防、交通、矿山、铁路道口、航运等项安全指标均控制在省政府规定的指标以内,各项内业建设、管理力度都有明显提高。在全省年终安全生产考评中,大兴安岭地区被评为全省安全工作第一名,劳动安全监察局、处、安全办被地区目标办评定为“超标单位”,党支部被地林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陈学山)【安全组织机构与干部队伍建设】  行署、林管局从大兴安岭政企合一的实际出发,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1983年起就设置了劳动安全监察局、处,承担着监察和管理两种职能,地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则行使“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的职能,是行署、林管局安全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按照“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和国家对各级政府、企业安全监察、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要求,全区地、县(区)、乡(镇)三级政府机关和企业都配置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到年底,全区共有专职安全管理、监察干部 715人,另有兼职人员1285人。对在职安全监察人员,地区劳动安全监察局推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采取乡镇人员由县区培训,县区人员由地区培训,地区人员由省业务部门培训的方法,经过严格考核后,为987人颁发了监察员证。
                                    (陈学山)【安全法制建设】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政策,使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行署劳动安全监察局抽调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历时8 个月,经过多次的修订,经行署法制办会签,以行署、林管局文件相继下发了《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贯彻(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实施办法》、《大兴安岭地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矿山安全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六个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这六个安全生产法规,与国家和省政府的安全生产法规形成了配套的法规体系,使各行业经济和生产活动有了行为的规范和法律依据。
                                    (陈学山)【安全目标管理】  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自1989年起就推行安全目标化管理。1996年初,根据省政府、林业部主管部门的要求,行署劳动安全监察局、林管局劳动安全监察处、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地区目标办的部署,对行政、业务工作实行了全面的目标管理。工作目标共15项,分解为34条。在局、处、安全办行政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实施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部目标并超标二项。在年终的目标考评中,被评为超标单位。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1996年起,全面推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在6 月11日召开的全区工作会议上,石尚志代表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与25个县、区、直属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1996年度安全工作责任状”。年末,地区安全办组织力量,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对25个签状单位逐一进行了考核验收,最终审定20个单位超标,5个单位达标。
                                   (陈学山)【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对职工的“三级教育”(即:人厂、车间、班组教育,安全卫生技术专业教育,新岗位、新操作方法安全卫生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司炉工、架子工、爆破工、瓦斯检验员、机动车辆驾驶等)的安全技术培训都做了明文规定。1996年,除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三级教育”外,还开展了“全国第六次安全生产周”、“矿山安全法规宣传月”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领导电视讲话、发表署名文章、印发宣传单、张贴法规标语、出板报、组织“安全知识有奖答卷”和“安全知识有奖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达到了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的目的。
  对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尤其是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监察人员,是培训的主要对象。1996年,坚持“统一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考核、统一审验发证”的作法,以地、县两级培训相结合,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7期,培训 2432人次,使95%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得到了较全面的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其中,全区举办司炉工培训班10期,换发证562人,举办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40人,完成了省劳动厅锅炉处下达的工作任务目标。
                                    (陈学山)【安全检查】  1996年,采取了“以企业自查为主,行业(专项)检查,地区组织普查相结合”的作法,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活动。大多县、区、局都坚持了“工段、班组日查,厂(场)旬查,区、局月查”的制度,做到了“查前有方案,查时有记录,整改有措施,查后有通报”。每次检查活动,各级主管领导都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与。行署劳动安全监察局年内共组织了4次全方位和5次专项(专业性)的安全检查活动,下工作组 124人次,检查了17个县、处级单位,93个煤井,16个金矿,12个基建工地,共查出各类隐患198处,整改184处。为扭转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被动状况,加大监察管理力度,行署劳动安全监察局年内相继抽调24人次,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区的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地区矿山安全监察室工作人员先后7次赴矿区组织矿(井)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共培训349人次,审核签发了9份《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使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陈学山)【林业生产安全】  林业生产安全是大兴安岭林区安全工作的主体。根据省政府、林业部的要求,行署劳动安全监察局、处起草了《大兴安岭地区安全生产“九五”规划》,明确规定了“九五”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目标,主要工作和要求,并以大署安监 [1996]113号文件转发全区。
  1996年林业安全生产主要从加强“全员安全目标管理”人手,加大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狠抓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并组织安全检查活动,适时开展了第十四次冬运木材生产150天安全活动,稳定和发展了林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年内发生生产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重伤11人,轻伤89人,是建区以来死亡事故最少的年份。
  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林管局编制下达了30万元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使各林业局购置了必备的监检设备仪器,并改善了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和消除了一些事故隐患,保证了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在林管局劳动安全监察处的精心指导和监督下,参加林管局第十四次冬运木材生产活动的12个单位,有10个单位杜绝了生产死亡事故。
                                    (陈学山)【安全工作会议】  年初张金凯专员亲自部署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了第十三次冬运木材生产150天活动和1995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奖励 13个县级先进单位,43个科(场)级单位和82名先进个人,地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张举到会讲话,石尚志副局长代表行署、林管局做了题为《强化安全综合管理,保障林区经济发展,积极推动生产工作登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
  6月11日,按照省政府要求,召开了全区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行署常务副专员、行署安全委员会主任朱玉桥做了讲话,石尚志副局长做了题为《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促进我区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并代表张金凯专员、局长与25个县、区、局直属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签订了“1996年度安全工作责任状”。10月14日,林管局召开了“冬季木材生产工作会议”,下发了“林管局第十四次冬运木材生产150天安全活动方案”,石尚志代表林管局就如何开展好这次安全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有12个单位参加了这次活动。
                                   (陈学山)【矿山安全】   在地委“避危兴林”方针指导下。全区的矿山企业由90年代初的2家已发展到45家,从业人员9943人。行署、林管局领导非常关注矿山安全生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小煤矿安全生产治理整顿活动、安全法规宣传月活动、制发了《大兴安岭地区矿山安全管理办法》、组织矿山安全管理检查活动。年内,发生矿山生产死亡事故4起,死亡 5人,比省政府规定的5人/百万吨的控制指标低23%。1996年,地区矿山安全监察室从狠抓矿山法规的宣传贯彻做起,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矿井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共培训439人,考核发证189人。在“矿山安全法规宣传月”活动中,共张贴标语370幅,出动宣传车70次,举办“矿山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发放答卷 3000份。对年内发生的4起生产死亡事故,派出调查组,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在年内开展的 4次矿山企业安全检查活动中,共查出事故隐患54件,整改47件,整改率为 87%。年内,杜绝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陈学山)【锅炉压力容器监察与检验】  全区现有锅炉压力容器监察人员13人,地级锅炉检验所1个、县级6个,各类检验员29人,全区现有锅炉2281台,固定压力容器321台,铁路槽车11台。1996年完成锅炉定期检验2150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5台,定检率分别为 100%。1996年对加区范围内重点锅炉使用单位进行锅炉房安全大检查,下发监察意见书 6份;对全区锅炉供需市场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地委、行署、林管局,并以大署办(96)1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锅炉购置、大修及报废管理的通知》。会同地区建委、消防支队,对图强林业局液化石油气站总体验收;对松岭林业局0.04兆瓦热水锅炉爆炸事故进行调查,结案后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10月份完成了全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的年度监督考核工作;召开了全区锅炉安装单位换证整顿工作会议,对9 家安装单位换证工作进行了审查,并上报省厅换发了许可证,配合财政局对地林直单位申请报废、大修锅炉进行检验、鉴定工作,节省财政资金36万元。
                                    (陈学山)【劳保用品管理与女职工特殊保护】  1996年,行署劳动安全监察局抽调专门力量,对保护品市场和管理、发放、使用等事项进行了专项调查,就存在的问题,建议行署以大署[1996]18号文件对全区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了限价,限价后比限价前一年可节省资金1280万元。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监督和检查,劳动安全监察局几经修订,以大署[1996]66号文件下发了《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使全区保护用品的管理有了法规依据。对全区保护品加工厂进行了整顿,对现有的19家加工厂中的9 家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能力的厂家予以取缔。经过调查论证,建议林管局批复同意新林林业局组建大兴安岭劳保中心加工厂,为扶持地方企业、发展区域经济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全区的锅炉、保护品、机电、建材产品订货会上,全区各企业与大兴安岭劳保中心加工厂签订了价值576万元的保护品供货合同。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从宣传贯彻《女工劳动保护法》等项法律、规定人手,进行了专项的调查和监察,对女职工应享受的特殊保健待遇,督促企业按规定发放。
                                    (陈学山)【“三同时”审查】  尘毒治理与职业安全卫生检测生产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即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以及技术改造、挖潜和引进工程的劳动保护设施必须与全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审查是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大兴安岭地区在1996年,制发了《大兴安岭地区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办法》,使生产性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工作从法规上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年内,劳动安全监察局会同建委等有关部门,就有关安全卫生设施进行了专项审查。8家通过了验收。
                                    (陈学山)【道口安全管理】 大兴安岭地区境内共有正线道口129处,专用道口41处,计170处,其中,有人看守道口8处,仅占道V1总数的4.7%,无人看守道口162处。地区组建了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道口办),道口办设在地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996年,对管内8处有人看守道口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由铁路部门投资49万元,在行署建设局的配合下,改造旧道口4 处,更新设施6 处,更换设备18台。无人看守道口是道口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对这一环节实行有效的控制,道路办编制了“铁路道口系统工程图”,全区全部道口的建档工作在1996年年末完成,(正线道口均建立带全位工作图片的档案资料,其它道口建成卡片资料)。通过资料分析和实际验证,全区一类危险道口22处。全年,道口办组织加格达奇铁路分局、公安交警、农机监理等道口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的大型检查活动7 次,发现问题36处,及时整改18处;参加铁路部门组织的春秋道口安全检查2 次,对存在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纠正。
                                   (陈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