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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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综述】 1996年全区人事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致力于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配置,顺利地完成了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和实施了机构改革,并在最后一批启动的情况下,达到与全省同步运作。1996年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按着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着力于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全区机构改革于3月份开始,12月结束,地林直机关机构精简37%;地直机关内设机构精简16%。行政编制精简50%,林管局人员精简10%。三县四区的机构改革通过地级验收。
公务员过度顺利实施。年初,对全区党政机关干部上一年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全区有25354人参加考核,评出嘉奖 708人,记三等功17人,记功609人,模范工作者191人。根据《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地区制定了近10个规章,地委、行署成立了大兴安岭地区推行和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办法》,并于8月开始在行署统计局等6个部门进行了人员过渡、岗位轮换试点工作。全区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过渡自10月10日开始,至年末全部结束,并已通过省、地、县三级人事部门的验收。
推行目标责任制。在总结上年实施、调控、检查、兑现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计划、统计部门编制了1996年度全区目标方案上报省委、省政府,并下达到各县区开始实施,同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随时监控运行情况。
加强了学科、梯队建设,防止人才断层;硬化了职称评审条件,树立了择优的评审导向;机关分流人员的去向坚持充实国有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单位,拟制了《大兴安岭地区全民所有制企业聘任制干部实施细则》(讨论稿)。推行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试点工作,确定了各级机关公务员“逢进必考”的制度。
依照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完成了地林直机关1994、1995两个年度连续称职以上人员的晋升档次工作,对符合滚动拆平台政策的人员晋升了一档工资,同时兑现了技师工资和警衔津贴。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完善,健全了制度,加大了保险金收缴力度,缓解了新建事业单位负担退休费畸轻畸重的矛盾,到年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已有1206名合同制工人参加了养老保险。
(朱剑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 1996年2月28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大兴安岭地区党政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地区编委办根据本区政企合一的实际,下发了《关于县区及乡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林直机关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文件,3月25日,以地委、行署、林管局召开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3000多人参加的机构改革有线广播动员大会为契机,全区地、县、乡党政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实施机构改革方案,主要是明确各级机关的机构性质,理顺地、县、乡三级党政机关的关系,政企分开,明确职责,下放权力,精兵简政。各部门经过核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地直机关原机构70个,减到 44个,减少26个,精简37%;地直机关内设机构598个减到502个,减少96个,精简16%;行政编制由1585名减到794名,精简50%;林管局由803名减到723名,精减10%。全面通过整体划转,职工提前退休、退养、辞职、代干到企业转干等,分流2000多人;根据《关于地林直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地林直机关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未达到退休年龄,但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分流,年内为 481人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同时,三县四区的机构改革也通过地级验收。
(揣丽梅)【国家公务员考核及过渡】 1996年初通过拟定方案、下达比例、跟踪指导、检查验收等方法步骤,对全区党政机关公务员1995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公务员考核方案(试行)》、《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全区7个县(区)、地直54个单位参加了考核,应参加考核 1708人,实际1683人,未参加25人;评出优秀档次228人,获嘉奖奖励 228人,不称职没有,未定档次52人。1996年度考核科级干部28人,其中正职12人,副职16人;平任科级干部 6人,其中正职4人,副职2人;结束新提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37人,其中正职14人,副职23人。考核结束后,及时召开了总结表彰大会,兑现了奖惩,并把考核结果与工资晋升相结合,凡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级者不得参加1995年10月1日起的工资晋档。
根据《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经省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办公室(简称省推公办)同意,地委正式批准,从10月10日起,在全区各级国家机关正式进行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地委成立了大兴安岭地区推行和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行署、林管局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办法》,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职位分类办法、基本工作程序、审批工作手续过渡验收办法。推公办在行署统计局、审计局、财政局、人事局、林管局计划统计处等部门进行了人员过渡、职位轮换及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试点。到年底,公务员考核和过渡工作全部结束。
(揣丽梅)【目标管理】 针对大兴安岭地区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目标工作先启动,后调整。在省定目标下达之前,地区行署专员就与各县区长,在年初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签署了年度目标责任状,同时兑现上一年度目标奖。1995年全区纳入目标管理的共11家单位,其中县区7个,地直107 个。通过1996年初的总评,评出“超标”单位31个,“达标”单位82个,“未达标”单位 1个。在2月3日全区经济(计划)工作会议上,当场兑现了奖惩。对“超标”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党政领导班子各奖励 1.2万元;对“达标”的漠河县、呼玛县、新林区和呼中区党政领导班子各奖励8千元,对“未达标”的塔河县给予党政负责人罚款200元的处罚。5月初,对地区人事局等29个“超标”单位的职工,每人发放350元目标奖;对林管局计划处等78个“达标”单位的职工,每人发放300元目标奖。
根据7 月份省下达给地区的目标方案,目标办汇同计委、统计局对年初下达给各县区的目标进行了调整,把33项目标调整为24项,其中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17项,共同目标 7项从总目标中分离出来,分系统下达,年末一并考核。
加强了目标责任制运行中的管理与调控,形成了四个制度:月报表制度、季分析制度、半年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制度、年末总评制度。这些制度保证了目标责任制工作的运行始终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全年共组成检查组 12个,进行大型检查2次,抽查5次,发通报2期,对目标责任制工作实行好的、差的分别进行了表扬与批评。
(朱剑飞)【职称管理】 职称改革从1987年开始,到1996年全区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4万人,占全区人口的4.4%,占职工的24%。1 996年职称评定工作本着公开、合理、公正的原则,按省规定的学历、任职时间和成果等硬化条件进行评审,经省人事厅批准晋升高级职称 232人,地区评审晋中级职称1082人;1996年对全区近2 万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复核、审查,并用微机进行资格登记、证书验讫。
1996年,组织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外语专业3142人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举办了拟晋高、中级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微机培训班8期,每期15天,共培训学员400人,其中有395 人达到了省里规定的标准。
1996年,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企事业单位政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兴安岭地区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对全区 2.4万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岗位设置,按编制型管理,进一步理清了各岗位职责,为今后的聘用管理奠定了基础。
(揣丽梅)【人才交流】 人才交流工作以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推动全区经济发展为目标,通过干部调配、转业军官安置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形式,促进了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人才交流中心加强了人才库的建设,对全区现有人才资源登记造册,输入微机管理,并进行了详细分类,将全地区人才分为六大类十四个专业;对地区奇缺人才资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列表上墙。采取委托培养、长短期培训等形式培养工业与民用建筑、采暖等地区短缺人才1051人。人才供需库建设初具规模,全年接待供需人员4000余人次,对接成功97人,提供政策咨询51条。采取调整专业不对口、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等方式,为经济领域输送各类人才947 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非国有经济部门充实15名专业技术干部,办理调出调入干部手续218人次。
10月份,地区人才交流中心与哈尔滨市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签定了联合办学合同,在全区范围内选送法律、财会等短缺的6 个专业120 名学员到哈市学习,学员毕业后予以办理录干手续,然后充实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生产部门,为这些部门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引进人才,从 1992年制定优惠政策起,先后共吸引318名人才来地区工作。
(朱剑飞)【军转干部安置】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政策,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区安置政策:继续坚持热情接收、妥善安置的指导思想,视转业干部在部队的表现,择优安置;允许、鼓励军转干部自找单位,军转办协办手续,提供服务。对地方接收单位的安置政策和原则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只要有编、有职数,就要无条件接收;对有编、有职数而不愿接收军转干部的单位,不予办理任何形式的人员补充手续,坚持“军转优先”和“军转第一的”的原则。全年地区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6人,其中营职5人,连职1人,全部安置到地区公、检、安机关,达到了部队、转业干部本人和接收单位的“三满意”。【工资工作】 按照推行公务员制度和工资改革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开始正常升级晋档。根据黑人联字(96)6号文件为1994~1995 年度考核连续称职以上人员晋升一个档次的职务(职等)工资档次,全区有13953人升级晋档,执行时间为1995年10月1日。根据黑人字(95)3号文件及黑人办字(95)68号文件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职等)工资滚动拆平台工作,全区有1229人滚动一档工资,执行时间为1996年1月1日。根据黑人字(94)11号文件,完成了机关行政管理人员级别工资晋升工作,全区382 人晋升了一档级别工资,执行时间为 1996年1月1日。协助办理机关分流人员工作,根据大办发(1996)1号文件,为391 名提前离岗人员提高了工资待遇。完成了地区首批工人技师兑现工资及补贴工作。有41名技师兑现了工资和工资补贴待遇,对调动工作的人员及时完成了工资套改,对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时予以工资定级,对职务(职称)变动人员及时兑现职务(职称)工资。为全区2264名警察兑现了警衔津贴。
(燕敏忠)【干部教育与业务培训】 全年共举办国家公务员计算机技能培训班9期700余人次参加了学习,连同上年举办9期560人参加学习,地林直机关45周岁以下,科级以下干部基本轮训了一遍,培训质量、数量、效果都超过省规定标准。还先后举办了3期新任职科级干部139人的岗位培训班,58 人参加了专业技术人员英语培训班,213人参加了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班,39人参加了场长、经理培训班,110 人参加了公安干警培训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印358人次,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经理培训人员资格审查86人,审定43人。举办了专业技术人员三个语种的外语培训班,为165人颁发了继续教育证书。举办了189人参加的乡镇选聘干部培训班,经过一个月的集中培训,有160名素质好的学员被录用进入干部队伍。
公务员计算机技能培训工作全面铺开,成效显著。全区公务员计算机技能培训工作自1995年7 月开始,到1996年底培训18期,共培训学员1260人。其中有 854名学员达到了优秀水平,其他学员均达到了规定要求。
(揣丽梅)【干部考核录用】 考录是公务员的“入口”。地区人事局在10月份进行的公务员过渡中,率先进行了考录示范。地区审计局、地区教委和地委宣传部在人事局的指导下先后进行了考录试点,共有21人被录用为机关工作人员。11月26日,在总结考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地区行署召开全区考录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全区机关进人全面实施考试录用制度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党群机关录用人员暂行办法》和《大兴安岭地区公务员录用实施细则》三个文件。会议确定了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工作人员)逢进必考,统一招录,分级进行,每年一次的原则。
机关代干人员的分流坚持面向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单位,共为全区 621名以工代干人员办理了录干手续,分流了人员,充实了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单位;通过考试,吸收以工代教人员 160人;举办了 189人参加的乡镇选聘干部培训班。对全区乡镇选聘干部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有160 名素质好的学员通过了考试考核,被录用进入干部队伍。为乡镇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创造了条件。
(朱剑飞)【机构编制工作】 全面实施党政机构改革。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后,地委行署先后制定了与机构改革相配套的措施,对机构的调整、人员分流、“三定”工作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方法步骤、审批程序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全区各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如期完成。地区编委对地林直各部门、各县区的机构改革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在认真贯彻中发[1996]17号文件的同时,全区各级编制部门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健全了事业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全面铺开做好充分准备。
1996年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是在党政机构改革后,统计口径发生较大变化情况下进行的。从事机构编制统计的工作人员,克服困难,掌握上级部门的要求,熟练运用机构编制统计软件,准确、及时地完成了任务。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制度,月工资人员编制审核制度,文件的收发,送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调入审批制度。
(杜体明)【干部档案管理】 地区人事局档案科,管理地林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档案5016卷,其中,在职干部3547卷,离退休干部1253卷,死亡、无头档案216卷。
1996年正值机关二年一次的级别工资晋档,以及机构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分流等,档案查阅量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一年来,共查阅档案1391人次。其中:调工资查档 615次,任免考核干部81次,晋职称和其他查档 695次;收集进档材料5264份,重新整理装订档案3479份;接收干部档案784卷,转出干部档案117卷;借阅干部档案24卷。
1996年,干部档案管理实行了“三专”、“三化”标准。“三专”即有专室、专柜、专人负责,“三化”是收集归档材料经常化,装订档案整齐化,管理制度化。地区人事局文档工作被评为全区“八五”期间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揣丽梅)【毕业生就业与专家管理】 1996年,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实行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办法,重点是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一线。全区共接收毕业生1180名,安置本科生34名,专科生232名,中专生859名,待安置毕业生55名。
加强了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梯队建设工作,以大署[1996]90号文件,在地区医院、林科所、规划院、营林局、设计院、教委等六家单位试点的基础上,确定首批学科、专业33个,防止了人才断层。为了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解决待遇偏低问题,1996年向国家和省推荐了16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有 2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截至1996年底全区有12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揣丽梅)【局内岗位交流】 行署人事局作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单位之一,于1996年10月4日率先进行了公务员过渡,先后制定了《人事局(处)职位轮换制度》、《人事局(处)机关于部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工作方案》、《人事局(处)补充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组织了述职、竞职、答辩、民主测评、考核考察、党组决定等工作程序,在局内10科室的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占全局科级职位的67%,有7名科级干部调整了工作岗位,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级以下23名工作人员全部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同时,通过资历、学历、政治业务素质审查,全封闭式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正规的演讲答辩、集体面试,全方位考核阅档、局党组呈报、行署管局领导审定等形式,三榜公布,补充录用 8名工作人员。
(揣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