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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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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综述】  大兴安岭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建于1990年,归口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企业清产核资,促进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小型国有企业转制为重点的工作目标,在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统计报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振兴全区地方经济做出了贡献。、1993~1996年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历时三年的清产核资对全区 156户预算内外国有企业先后进行财产清查工作,所有权界定、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土地清查估价、资金核实、报表衔接、审批资产损失、制度建设、企业户数复查,企业自查、重点抽查等,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通过资产清查、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土地估价,基本摸清了“家底”,全区共有资产84285万元,所有者权益20954万元。其中土地估价251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重估增值8389万元,增值率为35.9%,净值重估增值5176万元,增值率为27.24%。清理出各类资产损失3892万元,占资产的4.61%。固定资产损失69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3.3%。各种挂账资金8508万元。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取得成绩建立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按行业统一代码进行分类、编号、归集整理、档案设专柜保管,使全区产权管理工作步入轨道,基本达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年度检查和产权登记工作。
  根据省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全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大国资字[1996]第4号文件,各县、区、地直主管部门按要求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地、县(区)财政局、大检办、资产局担任检查组的组长和副组长、资产局具体抓,截止1997年3月底,全区抽调 60人组成30个执法检查小组,进行重点抽查工作,抽查161户企事业单位,检查面占40%,全区行政事业单位 275户,企业单位128户均进行了自查,违纪企业2户,行政事业单位4户,违纪共9项,违纪金额26万元,对违纪单位和当事人,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写出书面检查和行政处分。通过开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增强了国有资产单位领导的管理意识和行政执法观念,为评估管理工作纳入轨道奠定了基础。
  根据省局要求,对全区 140户国有企业分行业制定保值增值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定。企业保值增值与企业效益,个人工资挂钩,有效地增强了企业对国有资产经营权的责任感。
  防止资产流失,搞活存量资产。从1996年开始,办理资产评估立项确认50项,其中,单项资产评估47项,整体评估3项,评估值632万元,评估增值67万元,增值率为106%。
  按照省局对企业分类报表和行政事业报表的要求,建立全区国有资产报表制度,达到了上报数据资料完整、准确、各类报表标识和衔接正确、合理,同时建立了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资料库,加强了微机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随时给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