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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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综述】 一年来,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职能,制定采伐限额计划,加强“三总量”管理,严格控制了森林资源消耗,森林蓄积逐年增加,活立木总蓄积由1987年的50486万立方米,到1996年的53851.9万立方米。
加强“三总量”管理。完成1995年度“三总量”执行情况的自检和汇报工作,把全区采伐限额控制在645.26万立方米,并完成1995年度“三总量”和森林资源统计管理工作,做到按时限要求准时上报。对伐区调查设计、伐区拨交办证及木材运输发证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准确细致,保证了企业生产、运输和销售的工作需要。编制下达了1996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对林管局各林业局主伐生产和人工更新造林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合松岭林业局二类调查制定分类经营初步方案,完成了松岭林业局90.6万公顷的二类森林资源外业调查和全区15万公顷1995年度森林资源监测任务。 .林政管理的日常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科学化的轨道。林政案件的查处及时准确,执法力度大大加强,上半年地区进行木材专项打击,有力地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查出林政案件219起,结案率95.8%。地区资源局被地委、行署、林管局授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先进单位”称号,有5人获先进个人奖励。行政执法员通过培训素质得到提高,持证上岗率达100%。木材检查站的标准化建设初具规模,检查站工作人员全部着装持证上岗。
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得到加强。开展了“爱鸟月”宣传活动,设立永久性标语牌、张贴标语、刊登禁猎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通告,严厉打击、查处偷猎单位及个人,使破坏野生动物案件发生率较上年度同期下降了 20%。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监测,为掌握大兴安岭野生动物资源提供了依据。
(陈克强)【推进法制建设】 1995年5月8日,行署专员办公会议通过《大兴安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本法共15章、116条,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驯养繁殖、科学研究、狩猎生产、猎具管理、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规划、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法律责任,使野生动物资源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加了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的可操作性。1996年大兴安岭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对《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20条,经省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于10月1日颁布实施。
(陈克强)【木材运输管理】 1964年林业部决定林木产品零担运输实行凭证运输,1990年整车林木产品运输实行凭证运输,并授权大兴安岭林管局向所属各林业局核发木材运输证。木材运输证统一由林管局资源局发放,凡是运输林木产品必须申办木材运输证明。根据运输方式,分为整车、水路、零担及公路运输证明。整车运输证明实行林管局、林业局二级管理制度,林管局资源局设运输科,林业局资源科设林政运输股,由林业局资源科林政运输股负责签发整车运输证。1996年全管局发放整车运输证明 960本。水路运输证由林管局计划处下达年度计划,根据计划由林管局向林业局核发运输证。1996年发放水路运输证 201船(一船一证)。零担运输证和公路运输证由省林业厅委托大兴安岭林管局资源局签发。1996年零担运输证签发了25本、公路运输证签发了50本。
行署、林管局结合实际建立了《木材运输证发放办法》、《木材运输办证制度>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地维护了木材运输证的发放秩序。林管局资源局每年都对凭证运输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于实行了严格的发放及办证办法,切实把住了发证关及监督关,使木材运输量控制在限额之内。
(陈克强)【采伐许可证】 1985年林业部授权林管局向所属各林业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凡是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证,采伐许可证统一由地区资源林政管理局(处)发放。伐区拨交实行林管局、林业局、林场三级拨交制度。资源局(处)设伐区科,林业局资源科设伐区股,林场资源股设专人负责伐区拨交工作。除进行专项检查外,也同时结合日常“伐区检查验收”、“三总量”检查等工作对凭证采伐执行情况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检查。1996年林管局主伐计划限额431.3万立方米、出材303.7万立方米,实际拨交面积64724.3公顷、蓄积410.1万立方米、出材 303.3万立方米;抚育伐计划面积66567公顷、蓄积142.8万立方米、出材54.3万立方米,实际拨交面积63498.2公顷、蓄积121.6万立方米、出材54.1万立方米。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林业局对凭证采伐工作比较重视,基本上做到了持证作业。
加强凭证采伐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部、省关于加强资源林政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伐区拨交验收办法》(1993年)、《森林采伐与林政管理办法》(1994年)等多项凭证采伐管理的配套规章制度。严格发证程序,做到无限额、无计划不发,上年度伐区更新欠账或不合格不发,调查设计未审批不发,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不发,并实行拨交与验收挂钩制度,上年度伐区验收不合格,不拨新伐区。由于伐区调查设计审批到伐区拨交验收实行严格的程序管理,切实把住了发证关,为控制源头消耗奠定了基础。
(陈克强)【木材专项打击成果】 1991年以来地区组织资源林政、公安森保、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打击滥砍盗伐、偷拉私运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都取得显著成绩。1996年是全区第五次木材专项打击。地区资源局抽一名副局长带队,并抽调干部5 人从事此项工作,自1995年10月到1996年6 月,共查出全区木材流通领域内发生的林政案件219起,结案210起,结案率为95.8%,共收缴木材3287.03立方米,收缴非法所得、罚没款、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423.49万元,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1269.4万元。通过这几次木材专项打击,震慑了犯罪分子,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陈克强)【林地使用管理】 1996年6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请示的通知》,对制止随意侵占、破坏林地,尽快扭转现有林地不断损失、减少的局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并规定征、占林地的审批和补偿制度。1992年地区首次开展林权证颁发工作。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解决林农土地利用纠纷,地区资源局积极与土地、农业、国土规划、民政等部门密切合作,查阅大量资料,并组织专门工作组赴现场进行调解。林地管理已纳入资源消耗管理范畴,各县、区、局也相应建立了管理制度和措施。征、占用林地手续进一步完备,管理程序更加严格、规范,非法占用林地得到了有效的遏制。1996年上半年,地区资源局和全区林政人员根据季节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在6 、7月份组织人员上山开展征、占用林地调查、审批工作,重点是采金占地和农业开荒占地。1996年全区共征、占用林315754.4亩,其中有林地1130.75亩,疏林地236亩,灌木林地1890.55亩,宜林地 312193.3亩;未成林造林地219.8亩,其它林地84亩;按占地用途分,采金占地1938.55亩,采煤占地 255.3亩,林企公路占地855.45亩,开荒占地312705.1亩。
(陈克强)【检查站和清理木材加工点】 全区共有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木材检查站35处。1995年林业部下达了《林业部关于开展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根据林业部《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的规定,结合大兴安岭林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兴安岭林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省批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的通知》,下发到各基层。9月份,地区资源局抽调6人分两组到各县、区、局验收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对全区省批35处公路木材检查站分别按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三方面的标准逐一进行实地检测。大兴安岭地区最先实现达标的检查站为编号255 的塔河县塔北检查站。根据要求35处检查站在2000年以前全部达标。
2 月份,地区资源局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发出木材经营加工厂年检通告,并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验证提出了具休要求。自 1996年3月1日起,地区资源局有关人员深入各县区,至 4月30日,圆满完成年检换证工作,对部分不具备加工能力和不按规定经营加工厂(点)进行了取缔和缓检。整顿后,全区有木材经营加工厂(点)384家。【资源管理新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林业部有关文件要求,1996年资源系统统一制作发放林政执法行业服装,全区已制作林业行政服装273 套,金额44.2万元。到年底,全区大部分林政执法人员已着装上岗,为促进林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地区资源局对局里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参加了全区执法人员综合培训,考试全部合格,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持证上岗率达100%。各县、区、局大部分林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办理了执法证。
1996年12月27日,第二十七次地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林管局资源林政管理处设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林资源监督办公室,主任由林管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林管局资源林政处处长兼任,增加林业行政编制2 名。林管局驻各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员办事处的规格按正处级掌握。驻塔河、新林、呼中、西林吉、韩家园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员办事处分别核定编制8名,驻松岭、图强、阿木尔、十八站、加格达奇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员办事处分别核定编制6名。资源系统科级干部归口管理,各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科、森林调查设计队、驻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员办事处的科级干部任免由地区资源局(处)党组主管,各林业局协管。
(陈克强)【廉政建设】 地区资源局是保护森林资源,控制资源消耗,维护林区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行政执法机关,机关的廉政建设也成为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地区资源局对外主要有下基层检查、协调和指导以及为各办证单位服务等工作。为避免出现不按章办事、以权谋私等行为,制定了机关廉政建设十条规定和下基层工作十条纪律。自执行上两项规定后,地区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杜绝了违犯规定的事件发生。
(陈克强)【野生动物保护】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检查。自1995年12月至1996年5月间,在各县、区、局自检、自查基础上,对加区、松岭、呼中、图强等地进行了检查和抽查,共查宾馆、饭店、收购点、经营厂家、农贸市场31次,堵卡7 天,检查过往车辆180 余台次;共没收非法捕获猎物79只,收缴非法枪支8支,严厉处罚了当事人。此外还处罚了粘鸟滚鸟等违法行为7起,放飞各种鸟类240余只,收缴粘网等非法猎捕工具17件,当即销毁。在开往天津的旅客列车上,一次性查获小太平鸟100余只,当场全部放飞,对当事人予以惩处。
1987年,地区根据黑龙江省每年的“爱鸟周”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于每年 5月开展“爱鸟”活动。1996年是大兴安岭林区“爱鸟月”活动的第十个年头,本着“宣传、检查、管理”并重的原则,重点搞好加区工作,对各县、区、局资源部门也做了相应的部署。在加区境内的四个检查站、沿途及主要街道设置永久性标语牌40块,张贴标语1000余幅;在大兴安岭日报上连续7 天刊登了《关于加强禁猎期间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通告》;将《通告》下发到各县、区、局,同时以布告形式张贴到检查站、车站、市场、各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
(陈克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 为搞好资源调查和监测,掌握野生动物资源底数,1996年到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1996年11月省林业厅下达给地区资源局的任务是:1580条样线两年中调查4遍,158个样线二年监测 8次,1998年末完成。结合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因素和社会状况,经行署、林管局常务办公会议讨论,制定了实施方案。地区资源局自1996年末开始着手全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由地区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主管,工作人员15人,车辆2台。调查结束后进行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工作。
(陈克强)【自然保护区】 1958年国务院批准划定呼中自然保护区,1963年建立。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具有国际保护意义,被纳入世界保护资源分布网络,成为世界保护资源的组成部分。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于 1993年10月7日召开了常委会,根据林业部[1993]38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副处级单位,隶属呼中林业局领导,副处长由呼中林业局副局长兼,核定事业编制77名,暂20名,并批示呼中自然保护区提前编制单项工程设计方案,单独报林管局审批执行,保护区防火工作由呼中区统一管理。到1996年末,呼中自然保护区已累计投资到位2022.9万元,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29.6万元。至此呼中自然保护区第一期工程结束,初步形成了保护和管理能力。
(刘 库 吴志国 黄小华) 【“九五”采伐限额编报】 根据林业部和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林管局1994年3月1日成立了以行署、林管局局长赵志强为组长的编制“九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简称编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管局编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全管局各级编限办公室,认真总结“八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报经验和实施情况,深入林场、工段、厂、矿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还举办基层编限培训班,并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巡回检查指导。按林业部要求,两次将编限结果呈报林业部驻大兴安岭林业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审核,依据审核意见对编限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于1995年3 月10日,分别上报到林业部和黑龙江省林业厅,1995年12月8 日,经林业部、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九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问题的批复》下发到各编限部门。
“九五”限额以林场为单位编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审核呈报,全林管局共计10个林业局83个林场;6 个地方国营林场。(呼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在编限之列。)
“九五”期间大兴安岭林区确定的年森林采伐限额724.59万立方米。按采伐类型分,主伐476.79万立方米,占65.80%;抚育伐157.15万立方米,占21.69%;低产林改造14.72万立方米,占2.03%;更新采伐12.18万立方米;占1.68%;其它63.75万立方米,占8.80%。按消耗结构分,商品材627.53万立方米,占86.61%;农民自用材 15.30万立方米,占2.11%;培植业用材18.01万立方米,占2.49%;烧材60.10万立方米,占8.29%;其它用材3.65万立方米,占0.50%。 “九五”期间大兴安岭林区确定的年商品材出材量为399.82万立方米,总消耗资源蓄积724.59万立方米,消耗比为1:1.81。
(陈克强)【森林二类调查】 大兴安岭林管局为查清各林业局森林资源底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森林经营方案,从1984年开始进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1996年林管局林业规划调查设计院组织技术干部和临时工各近100人,车辆10余台,自1996年5~8月,历时4个月,共完成松岭林业局90.6万顷的二类森林资源外业调查和全区1995年度15万公顷森林资源监测。为保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在6 月份,林管局成立联合质量检查验收组,检查林管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承担的松岭林业局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外业工作。根据林业部1996年颁发的《森林资源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和林管局森林资源清查领导小组1996年制定的《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的规定,分两次历时 1个月,检查了林管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11个小队的调查质量。共检查林班线30公里,林班标80个,蓄积量抽样样地20个,质量都达到了操作细则规定的合格标准线。
(陈克强)【资源大检查】 1996年5月,林管局资源局组织20余人的工作组分别由3位局长带队,对林管局10个林业局的“三总量”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半个月的全面细致的大检查。检查了各林业局的资源、营林、计划、统计、调度、财物、劳资、生产及有代表性的林场等部门相关的统计台账、月报表、财物账、工资单等一系列的统计数字,并反复核对,查出问题,总结经险,与林业局沟通检查结果,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检查结果如下:林管局木材生产总量完成366.6万立方米,实际消耗森林资源总量为628.04万立方米,为林业部下达计划的95.08%;木材运输总量实际完成408.88万立方米,为计划的98.79%,木材运输非统配材整车共发证48250个,241.25万立方米。零担运输板方材172.5立方米;木材销售总量实际完成 348.03万立方米,为计划的84.09%。
(陈克强)【森林三类调查设计审批与检查验收】 三类调查设计文件是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实施的基础,对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计划完成森林采伐及森林更新,起着重要作用。1996年度共完成全区设计审批:抚育伐面积92571公顷、蓄积1761428立方米、出材836259立方米;主伐面积89457公顷、蓄积5889169立方米、出材3963571立方米。1996年度对全区 10个林业局的森调队的队容、队貌、内外业质量及微机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检查验收。各林业局设计队总人数及综合打分结果:阿木尔 139人,95分;塔河193人,91分;西林吉164人,90.7分;新林273人,90分;呼中304人,89分;图强189人,88.5分;十八站177人,88分;韩家园 105人,86分;松岭195人,85分;加格达奇 80分。1996年末,地区资源局设计科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重新编制了《林业部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细则》,统一的森调细则,将对森调设计与管理起到规范作用。
(陈克强)【主伐及人工更新造林验收】 1993年5月,地区资源局成立验收科,正式实施伐区验收权。1996年2 月19日,地区资源局会同林管局生产处共10人,分两组,历时37天,对林管局10个林业局的主伐生产进行验收。林管局主伐拨交面积64733.5公顷,蓄积409.8万立方米,出材303.3万立方米;主伐验收面积61296.1公顷,蓄积302.8万立方米,出材 290.4万立方米。在资源不好,林相残破,资金不足,运力不够及冬季雪大等给生产带来困难的情况下,伐区作业按照技术规程质量均达到要求。
林管局配合林业部检查组对西林吉、图强、阿木尔、塔河4 个林业局火烧迹地恢复进行了检查验收。林管局下达恢复更新总面积为1043620公顷,已恢复更新面积为 964329公顷,恢复更新率为 92.4%。恢复结果得到林业部检查组的肯定,达到一期工程的效果。同时,地区资源局对另外6个林业局的人工更新造林成果也进行了回收。1994年林管局人工更新造林计划47172.3公顷,完成 47803.2公顷,1996年回收46315.7公顷,回收率达98%。在全局营林职工及林管局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已形成全区更新面积跟上采伐面积,生长量跟上采伐量的良好局面。
(陈克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会议】 1996年3月28日,召开全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会议,行署林管局局长赵志强、副局长王森业、秘书长关连增、资源局局长高殿英以及林业部驻大兴安岭林业公司专员办事处副专员程焕章等有关领导到会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局主管资源的副局长、资源科长、生产科长、森调队长、林管局驻各林业局资源监督办主任及林管局各有关局、处的领导。会议一天半。
地区资源局局长高殿英传达全国资源林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家一致感到国家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资源保护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资源管理的强化是实现大兴安岭林区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保证和措施。林管局副局长王森业作了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大兴安岭林区“八五”期间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明确了当前和“九五”期间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林业部驻大兴安岭林业公司副专员程焕章作了题为《总结经验、强化监督、求实奋进、开拓创新,把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讲话。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赵志强作了总结讲话,指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宝贵经验以及今后资源管理的重点与任务。
大会期间还表彰奖励了在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王森业副局长还与各县、区、局主管领导签发了1996年度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
先进单位:图强林业局、西林吉林业局、呼中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塔河监督办、呼中监督办、西林吉监督办、松岭监督办。先进集体:阿木尔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科等25个科、队、办、站。先进个人:120名。
(陈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