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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  案【综述】  1996年全区17个县级政府、企业,除两个新局外,史志办并入档案局,均隶属于政府直属单位,保持机构规格不变。地区局对各单位就撤并转档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并针对档案归属问题制定了办法。地区档案馆接收撤并转档案369卷,没有发生档案散失的现象。1996年7月5日全国八届人大22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档案法》,地区档案局进行了学习和宣传。12月份地区局组织4个检查组,分赴16个县级单位及地林直机关和基层近 30个单位,进行保管条件(库房、装具、保护设施)等档案安全方面的大检查。检查面达 80%。没有发现损毁档案现象,排除了不安全隐患。地区档案局对县、区、局、地林直有关单位进行了档案目标管理考核。省一级10户,省二级4户,省三级1户。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升级 5户,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3户,还为企业档案管理认定国家二级2户;1996年地区档案馆接收档案资料1085卷,接收录像带12盘,照片60张,图书资料1287(册)。完成1996年《大兴安岭档案》1~4期编辑出版工作,同时完成了1995年《地区大事纪》编写和1984~1995年《地区大事纪汇编》编辑工作。
                                    (张淑梅)【地区档案馆简介】  地区档案馆于1970年成立,档案库房面积401 平方米。至1996年末,馆藏72个全宗、25892卷,资料 13645册。检索工具11种,353本,与建馆初期相比分别增长了5.5倍、11倍。档案馆对年满 30年的档案进行了解密划控,1990~1996年提供利用的档案资料8656卷册,接待查档案人员1405人次。
                                    (张淑梅)【宣传贯彻《档案法》(修正案)】  1996年7月5日全国八届人大20次会议修改通过了《档案法》,地区档案局进行了认真学习,制定了宣传方案,重点抓了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在加格达奇区设咨询站10处,悬挂过街标语、大字块30余幅,发专刊323份、印刷宣传单5000份。行署副专员朱玉桥在大兴安岭电视台上发表讲话,并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发表宣传《档案法》文章。大兴安岭人民广播电台专题部对档案局长徐德有进行了专门采访,在(5877)专题节目播出。《大兴安岭日报》专门开辟了“《档案法》知识讲座”。
                                    (张淑梅)【“八五”期间全区档案工作】  1.强化了档案机构。“八五”期间,全区20个县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设立了档案局(馆)科,地林直和县区局直属各级各类档案室400 个。全区专职档案人员仅县级就有120名,兼职档案人员 1100多名,分别比“七五”增加了15%、25%。2.加强干部教育。在结束档案电大班的基础上,送省和林业部培训500人次。1995年9月地区一次培训90多人。3.加强了法制建设。地区局动员一切宣传媒介和宣传工具宣传《档案法》,培训执法人员150 人。进行了 3次大检查。4.企业和经济、科技领域的档案工作取得了新经验。全区县级大中型企业档案管理升入省级以上216户。对4户企业升人国家级进行了认定工作。5.档案局(馆)定升级和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工作。地区局和馆于1992年双双升为省三级标准,是全省双双进入省三级的唯一一家,1994年目标管理考核达到省二级,1995年经省档案局考核,以102.9分的成绩达到省一级档案局馆工作目标管理标准。县区局经地区组织考核,达省一级4个单位,达省二级4个单位,达省三级5个单位。机关文书档案升级 128户。6.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得到了加强。5年共接收档案3万卷册,其中地区馆接收1万卷册。全区编研各种资料10种达50万字,地区出版《大兴安岭档案》20期,《档案信息》40期,续写了《大兴安岭地区大事记》(1983~1985年),全区5 年共利用档案12万卷册3万人次,仅利用会计档案清回木材欠款6亿元,利用科技成果档案获效益1亿元,1994年推广50项科研成果,获经济效益 2500万元。7.档案学术研究成绩显著。“八五”期间进行了两次学术讨论和优秀论文评奖,其评出一等奖 5篇,二等奖25篇,三等奖36篇,佳作5篇。向省推荐优秀论文31篇。
                                   (张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