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鉴工作
史、志、鉴工作
史、志、鉴工作
史、志、鉴工作【综述】 1996年,地委、行署、林管局下发《关于加强史志鉴工作的决定》,行署办公室、林管局办公室下发《关于编纂(简史)、(年鉴)、(专业(行业)志)的通知》、《关于(史)(志)(鉴)编纂和发行工作的通知》。9 月13日,行署、林管局召开了“全区史志鉴工作会议”。
地委、行署、林管局成立了以地委副书记、专员(局长)张金凯为主任,地委常委、常务副专员(副局长)朱玉桥,地委常委、地委秘书长唐庭棣等为副主任的地区史志鉴编纂委员会。各县、区、局和地林直有关承写单位,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主任、副主任的编委会。地委、行署、林管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及时补充了地志办负责人。大多数县、区、局在机构改革中,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林管局的文件,将志办合并到档案局,保留志办的级别、领导职数和职能。行署、林管局为地区志办增加了 3名编辑编制,塔河县、呼中区、新林区保持 5人原编,松岭区、图强局保持4人原编。行署、林管局为地区志办聘用5名退休干部,呼中区、新林区为志办分别聘用3 名退休干部参加编写工作,地区公安局、森警支队、粮食局等单位,聘用退休干部承写地区志的分志。行署、林管局确定了地志办年度经费基数,列入财政、财务计划,并决定随时补充必要的新增费用。塔河县、呼中区、新林区,在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下,为修志筹措了一些应急经费,使修志工作顺利启动。行署、林管局为地区志办购置了微机,增加了办公室。呼中区、新林区改善了志办工作环境,增加了办公室。
地、县两级史志鉴编写工作取得进展。《大兴安岭地区志》于 8月启动编写,写出初稿11万字;《古莲河露天煤矿志》进厂印刷;《塔河县志》送省审查;匹配于地区志的《公安志》、《粮食志》等分志有15部启动编写。呼中区、松岭区、十八站林业局等单位完成了《简史》的篇目设计和技术准备工作。第一卷《呼中年鉴》进入总纂,第一卷《阿木尔年鉴》完成总纂。
各地各单位根据省志办的统一部署,成立志书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查方案,组织志书参编人员和有经验的人员,分步开展志书质量检查工作,年末完成了自查工作。
地区志办加大了基层工作指导和催办力度。深入塔河县、古莲河煤矿指导县志和矿志修改、总纂等项工作15人次;指导呼中年鉴、阿木尔年鉴编写、审定工作4 人次;深入加区、新林区等地,指导简史和年鉴编写、建立史志鉴编写领导机构、技术准备、篇目设计等工作21人次;深入分志承写单位指导编写60余人次;接待分志专业咨询200余人次。编写培训资料70余万字,培训基层编写人员200余人次。
地区志办加强了基础建设,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全体参编人员累计加班加点4000多小时,最多的 300多天(主任、主编)。全办人员制作和校印文件、汇报材料、专题报告等45份,9万余字。编印工作简报3期,620余份。
(安 丽)【省志办转发地区加强史志鉴工作的有关规定】 省志办《修志动态》上摘录了7月9日行署、林管局常务会议纪要中有关加强史志鉴工作的内容;《黑龙江史志》(1996年第 6期)全文转发了《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关于加强史志鉴工作的决定》。
(安 丽)【全区史志鉴工作会议】 9月13~14日,行署、林管局、地区史志鉴编纂委员会在加格达奇召开全区史志鉴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和全省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精神和马淑洁副省长的讲话及有关文件。地委常委、常务副专员(副局长)、史志鉴编委会副主任朱玉桥作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史志鉴工作推向新阶段》的报告。他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史志鉴工作“五到位”的要求,这是各级领导应尽到的“官职”、“官责”的具体体现,是全区史志鉴工作能否继往开来的关键。每个修志工作者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大力弘扬修志精神,努力做好修志工作。地区志办主任刘庚正作了《强化工作力度,开创全区史志鉴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全区自 80年代以来的史志鉴工作,根据行署和林管局的部署提出了全区修志系统当前和今后5年的工作任务。会议表彰了长期耕耘在修志战线上的先进个人和修志先进集体。主管史志鉴工作的县、区、局、直属县级企业、地林直单位的领导和参编人员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安 丽)【《大兴安岭地区志》启动编纂】 4月,行署、林管局决定编纂《大兴安岭地区志》。6月,地区志办完成地区志的篇目设计。 8月初,新增人员和回聘人员到位后启动编纂工作。全体参编人员发出资料搜集提纲136份,200余条,8万余字;查阅档案资料200余卷册,800余万字。资料到位10%左右,写出初稿11万余字。
(安 丽)【技术培训】 地区志办年初将史志鉴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4月份以后,集中精力突击完成了培训资料70余万字的选题、编辑、排版、校印工作,付印成书后,发往基层单、位。8 月,办内以会代训参编人员58课时。11月起,地区志办采用以会代训的办法,深入基层办班培训,培训基层编写人员200余人次,累计授课30多个课时。
(安 丽)【17年编纂成果】 1981年,《呼玛县志》出版发行,成为全国最早的县志之一,到1996年,《大兴安岭林业志》、《呼玛县续志》、《阿木尔林业局志》、《十八站林业局志》、《新林区志》、《漠河县志》、《加格达奇区志》、《呼中区志》、《图强林业局志》、《大兴安岭林业电业志》、《大兴安岭税务志》、《大兴安岭检察志》、《大兴安岭师范学校志》、《大兴安岭技工学校志》、《松岭区志》相继出版发行。《古莲河露天煤矿志》进厂印刷,《塔河县志》送省志办审查。
地区志办每年分别为《黑龙江年鉴》和《中国林业年鉴》编写3万和5万余字的鉴稿。1996年,出版两期《大兴安岭史志鉴编纂与研究》,70余万字。
(安 丽)【完成《黑龙江省志。林业志》承编任务】 《黑龙江省志。林业志》是省政府1991年决定由省森工总局、省林业厅和大兴安岭林管局联合编写的。副省长孙魁文为编委会主任,三单位行政一二把手为副主任,下设主编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编务工作。参编单位分别成立编写组,共有20余人参编。1991年末启动全志编纂工作。1/3的任务,由刘庚正同志一人承写,1993年初完成初稿30万字。1993年全志初搞经省志办评审后,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资料。1996年确定出版稿,待筹资印刷出版。
(安 丽)
【党史工作】 地委党史研究室成立于1985年11月。当时叫党史工作委员会,1989年12月根据中央、省党史机构和名称的变更改为党史研究室。编制8人,现有7人,为事业单位。十多年来,按照上级党史部门的部署先后编纂完成了大事记、组织史、人物专集、专题资料、年鉴等资料丛书和论文集等理论研究书籍,共37册,累计1033.2万字。其中由地区本级编纂出版的有:《艰难的开发》、《兴安史话》、《边塞剿匪》、《耕耘者的足迹》、《大森林里回忆》、《大事记》、《兴安儿女》、《辉煌三十年》、《八万里兴安在崛起》、《继承与发展》、《组织史》、《中共大兴安岭党史年鉴》(1989~1995年每年一本)、《张海龙传》、《大兴安岭剿匪记》共22册,累计717.4万字。特别是全省兴边富民系列丛书《八万里兴安在崛起》因出版较早,品位较高,被省作为样书发至全省各市地;《艰难的开发》一书,在全省党史系统科研成果评奖中被评为一等奖。大兴安岭党史工作也多次受到省党史部门领导的好评,并两次被评为全省党史工作先进集体。
1996年党史研究完成五项工作:一是编制全区党史工作“九五”规划。二是编写1996年《大兴安岭党史年鉴》。三是编写《新时期农村变革大兴安岭分卷》。四是党史资料征集工作。抢救“活资料”、回忆录、专题资料等几方面。五是弘扬大兴安岭精神。与团地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搞了一次“爱祖国、爱家乡”知识竞赛;为有关单位提供党史资料 400余册,有效地发挥了党史为现实服务的作用。
(计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