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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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 【综述】 1996年,大兴安岭地区老龄工作在实现“八五”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老龄事业“九五”发展规划》;重点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完成了对全区老年人口现状的调查测算;协助完成老龄工作部门的机构改革。紧密围绕“五个老有”方针,加强城镇老龄工作和农村老年协会建设。走访慰问 100户高龄特困老年人,组织了老人文体活动。使老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施云孝)【宣传贯彻“老年法”】 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老年法”)颁布实施,地区成立以朱玉桥为组长,关连增为副组长的宣传贯彻“老年法”领导小组,确定10月为全区宣传贯彻“老年法”活动月。
10月1日朱玉桥发表电视讲话,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和全区人民认真宣传贯彻“老年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10月4日,以加区为中心掀起宣传“老年法”热潮。老龄委组织200多名老年人秧歌队,散发宣传单5000多份,设三处咨询服务台,悬挂横额标语13幅。呼玛县组织70多名老干部、老工人、老农民参加的座谈会,同县五大班子领导一起畅谈“老年法”。
(施云孝)【慰问高龄特困老年人】 10月1日为庆祝《老年法》颁布实施,行署拨专款1500元,老龄委牵头,组成3个走访慰问高龄特困老年人小组。于10月23日,走访了加格达奇区两乡,6个街道15户高龄特困老年人,给每户送去 100元慰问金。当朱玉桥把钱送到加区曙光街89岁王继香老人手中,并表示明年还来看望时,老人激动地说:“还是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全区各地走访慰问组慰问高龄特困老年人200余户,给老年人送去党和政府的体贴和关怀。
(施云孝)【组织老年文体活动】 9月1日老年节期间,地区老龄委举办第二届“康寿杯”老年门球赛。有12支代表队 108名运动员参加,经过三天的较量,地区物资局代表队取得第一名。1996年,老龄委组队参加省在牡丹江举行的镜泊“东大杯”老年门球赛。有17支代表队 153名运动员参加,大兴安岭地区队,获得第五名。老年节前夕地区集邮协会“老年集邮之家”在加格达奇举办老年集邮爱好者联谊会。有32名老年集邮爱好者参加,联谊活动中,爱好者观看了省集邮知识录像,进行了老年集邮知识竞赛,有80%参赛者获得奖品。 1996年全区举办比较大型的文体活动60多次,丰富了老年人晚年文体生活。
(施云孝)【老年人口测算】 1996年初,老龄委对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进行调查测算,为政府解决老年人问题提供依据。调查结果表明,全区实有老年人口3.17万人,占总人口的5.77%。其中男1.67万人,女 1.5万人。预测到2006年,老年人口近6万人,占总人口的10%左右,全区进入老年型地区。2025年后,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20%以上,每 5人中就有1个老年人。从现在起就要采取举措,超前做好工作。
(施云孝)【老年事业规划】 1996年,按照省老龄委的要求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老龄事业五年发展规划》(1996——2000年),以大署办(1996)117 号文件上报省政府、省老龄委,下发各县、区、局。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重大社会问题。根据预测分析,到2000年全区老年人口可达4.73万人,占全区人口的8.4%,加格达奇、呼玛、塔河等地老年人口将达到 10%以上,率先进入老年型县区。规划提出,要加快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设施建设。2000年前地区力争在加格达奇兴建一座老年公寓,县、区、局要有老年公寓,乡镇要有敬老院;建立健全老年医疗保障设施,地区力争在加格达奇兴建一座综合性的老年医院或老年门诊部,县、区医院普遍开设老年病科,乡镇卫生院(所)要设立老年门诊或家庭病床,农村逐步建立合作医疗组织,乡镇卫生院在村屯设立门诊所;积极支持离退休人员,从事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兴办经济实体等多方面发挥作用,农村重点搞好种植业、养殖业和乡村企业;各地应积极兴办老年文化娱乐场所,城镇应推广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活动室的经验,农村可建立活动站,1998年前,争取立项,在加格达奇修建一座老年活动中心,为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创造条件。规划中提出,要经常开展老年科学研究工作,为解决老龄化问题提供依据。
(施云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