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页73 大兴安岭烟草专卖分局
1997年7月大兴安岭烟草专卖分局,实行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和在兴安岭地区行署双重领导、以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为主的行业管理体制。分局(分公司)的前身是大兴安岭地区烟草公司,正科级单位,隶属于行署商业局。第一次以法人资格出现是1985年7月,是从当时的烟酒公司分离出来的,当时有职工28人、副科级以上干部3人,7个职能股室,有固定资产29.8万元,仓库400平方米,1985年至1986年11月间累计上缴利润646.6万元。
1997年8月,大兴安岭烟草专卖分局(分公司)正式实行上划管理,定为副处级单位,肩负着全区卷烟市场的专卖管理和卷烟经营工作任务。有职工51人,知青工19人、退休15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5人、党员9人、共有9个科室。在市区内设6个批发部,1 个零售商店,1个租赁专营卷烟专柜。1997年实现销售2 711.5万元,上缴利润21.8万元,弥补上半年亏损40.3万元。1998年销售增至4 000万元,利润90万元。
局长 张建敏
局领导在研究工作
专卖执法人员在检查卷烟销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