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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民族自治乡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始建于1985年。全乡总面积419.5 平方公里,有林地面积30 281公顷,草原9 248 公顷,现有耕地面积2 333 公顷(其中鄂族村耕地3 900 亩),全乡总人口2 420 人(其中鄂族村74户,242 人,占总人口的10% ),辖8 个自然村,白银纳村是全乡唯一的鄂族聚居村。
  鄂伦春族定居45周年来,在地委、行署、管局和十八站林业局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使乡经济和社会公益等事业不断得到发展,鄂族群众的生活不断提高和改善。乡镇企业也有了较大发展。
  1997年,乡党委、乡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以农为主,多业并举,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经济发展思路,制定了《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九五”发展规划》和《鄂伦春民族转产计划》,通过两年的努力,1998年,全乡农业总产值实现684 万元(其中鄂族村农业总产值实现73万元),乡镇企业增长12% 和13%.鄂族人均收入1 000元,增长42%.近二年荣获黑龙江省少数民族体育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大兴安岭地区地方道路先进乡、呼玛县文明乡等光荣称号。
                鄂族女乡长 关金红



              大力发展以农为主的民族经济



               鄂族妇女生产手工艺品



                庆祝鄂族定居45周年



                   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