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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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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批转地委组织部(县区、县级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届中考察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大发[1997]1号,1月21 13印发)
  2.《关于传达贯彻(全国和省人大八届五次会议精神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大发[1997]3号,3月12日印发)
  3.《关于清理木材欠款和贷款担保的若干规定》(大发[1997]5号,3月27日印发)
  4.《关于在全区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细则(试行)〉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大发[1997]7号,5月2日印发)
  5.《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工业企业择优扶强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发[1997] 8号,6月10日印发)
  6.《关于命名表彰“双文明样板林场”、“双文明林场”的决定》 (大发[1997]12 号,7月10日印发)
  7.《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发[1997]14 号,7月22日印发)
  8.《印发(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放开搞活木材加工的若干意见)和(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关于场办经营公司的规范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大发[1997]15号,8月12日印发)
  9.《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行署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大发[1997]19号,9月3日印发)
  10.《关于大兴安岭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大发[1997]22 号,10月5日印发)
  11.《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大发[1997]23号,10月27日印发)
  12.《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大发[1997]25号,11月11日印发)
  13.《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大办发[1997]1号,1月10日印发)
  14.《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行署人事局(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办发[1997]2号,1月10日印发)
  15.《关于转发地纪委、监察局(关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若干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办发[1997]3号,1月21日印发)
  16.《关于印发(大兴安岭精神教育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办发[1997]7号,4月7日印发)
  17.《关于认真做好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工作的通知》(大办发[1997]22号,10 月23日印发)
  18.《关于印发(1997年大兴安岭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办文[1997]17号,3月27日印发)
  19.《关于印发(全区第二次林场改革与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工作总结)的通知》(大办文[1997]47号,8月14日印发)
  20.《关于1997年农业综合开发奖励办法》(大署[1997]1号,1月7日印发)
  21.《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署[1997]9号,1月30日印发)
  22.《关于印发(1997年清欠工作方案) 的通知》(大署[1997]2号,2月1日印发)
  23.《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1997年物价调控方案)的通知》(大署[1997]20 号,3月20日印发)
  24.《关于开展全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工作通知》 (大署[1997]25号,4 月15日印发)
  25.《关于搞好全区春耕生产工作通知》(大署[1997]28号,4月16日印发)
  26.《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大署[1997]35号,4月29日印发)
  27.《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实施(黑龙江省城镇火险等级预报及其火险防御对策)办法的通知》 (大署[1997]39号,5 月12日印发)
  28.《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署[1997]45号,5月23日印发)
  29.《关于调查全区非统配原木销售价格通知》(大署[1997]49号,6月5日印发)
  30.《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署[1997]65号,8月7日印发)
  31.《关于批转地林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两个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署[1997]69号,8月22日印发)
  32.《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到2010年长期规划的通知》(大署[1997]72号,8月25日印发)
  33.《关于印发全区企业法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大署[1997]83号,9 月26日印发)
  34.《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若干意见的通知》 (大署[1997]86号,10月7日印发)
  35.《关于调整非统配原木最新出厂价格的通知》 (大署[1997]90号,10月13 日印发)
  36.《关于印发木材稽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署[1997]93号,10月20日印发)
  37.《关于两年内全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大署[1997]100号,11月13 日印发)
  38.《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林木产品经销调运管理运行办法)的通知》(大署[1997]1111号,12月17日印发)
  39.《关于加快渔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大署[1997]115号,12月25日印发)
  40.《关于进一步贯彻大兴安岭林业成品油暂行办法和大兴安岭林管局物资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大林综[1997]3号,3月4 日印发)
  41.《关于林业企业实行效益工资有关事宜通知》(林劳[1997]3号,9月24日印发)
  42.《关于科教兴区科技系统工程方案通知》 (大林办[1997]1号,3月6日印发)
  43.《关于印发大兴安岭“5·6”特大火灾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化更新工程规划设计审查会议纪要通知》 (大林办[1997] 15号,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