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分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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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分院工作
检察分院工作【综述】 根据中纪委二次会议指出的要在全国范围加大反腐败力度的要求,全区两院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贯彻“从重从严”的工作方针和“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各类经济犯罪滋生和蔓延势头。1~11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案118件,比上年同期上升1.72%;立案82件,比上年同期上升2.5%,其中,贪污、贿赂两类案件65件,占立案总数的79.26%,大要案52件,比上年上升79.31%“三机关一部门”的罪犯82人,挽回经济损失234.84万元。分院反贪局立案11件,其中贪、贿案9件,大要案8件,收缴非法所得210万元。
检察干警在“学懂、弄通、会用”修改后的《刑法》、《刑诉法》的基础上,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加强领导,全力投入,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斗争和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惩处了一批抢劫、盗窃、杀人、爆炸、强奸等各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确保一方平安,保证新“两法”的正确、统一实施。
两级院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为奋斗目标,以办案为主要手段,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年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3件7人,同1996年相比增长86%; 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1件次;法纪检察立案14 件,同1996年相比增长7.69%;民事、行政立案47件,同1996年相比上升81%;提出抗诉12件,同1996年相比增长71.43%; 监所检察纠正超期羁押问题152人,立案查办监管人员犯罪3人;控申检察立案复查7 件,改变原决定1件。
积极开展“三不纯”教育整顿和政法干警不得参与经营餐饮、娱乐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从而保证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吴杰)【审查批捕工作】 批捕部门始终把维护社会治安作为首要任务,依法逮捕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1~11月,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288件389人(含积存 1件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1件341人,批捕准确率为99.75%,不批捕准确率为100%。
积极参加“春季严打整治行动”、打击毒品犯罪等专项斗争,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保证了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全年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等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07 人,毒品犯罪 3人;提前介入77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7份,开展法制宣传29次。
坚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等职务犯罪。全区受理自侦部门提请批捕罪案37件4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5件41人,其中大要案占批捕总数的58.54%。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问题进行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11件16人,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依法发出立案通知书6件10人,公安机关立案6件10人,年末前已批捕3件6人。
(吴杰)【审查起诉】 认真贯彻修订的《刑法》、《刑诉法》,不断加大打击各类犯罪力度,全面完成了年度审查起诉工作任务。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9件 530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313件461人,自侦部门移送56件6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81件397人,其中,公安机关侦查的255件363人,自侦部门的26件34人。审查后作相对不起诉的14件15人,其中,公安机关侦查的2件3人,自侦部门侦查的9件9人;退补84件158人。一审抗诉案件2件2人,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案1件;出庭支持公诉217 件;适用简易程序20件。
起诉部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协调。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提高自身素质,力求在新的庭审方式下,及时、准确地认定犯罪;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集体讨论,庭前预测,庭后总结的方法,确保案件质量。
严格执行法律,加大监督力度。追漏9人,追漏罪11起,防错诉1人,做到不枉不纵;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坚持“一要敢抗,二要会抗,三要抗准”的原则,保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24份。塔河县法院派专人跟踪监督落实情况。开展法制宣传,到基层上法制课18次,对预防和减少犯罪起到积极作用。【法纪检察】 以查处四类案件为重点,年度内共受理法纪案件37件,其中,徇私舞弊案件线索3件;立案14件(玩忽职守案7 件、非法拘禁案3件、重大责任事故案3件、伪证案1件);移送起诉6件,因法律调整撤案4件;作其它处理4件。
根据法律规定和案管范围,采取“一定三勤一评比”的方法,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深入社会上反映强烈和易发案件部门广泛细致地搜集案源,不断扩大案件线索,依法立案查处一批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和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分子,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的目的。
(吴杰)【反贪污贿赂】 启动大马力,齐心协力查办大要案。不因一季度节假日较多而影响案件的查处。据统计,一季度立案数比上年同期上升50%,大要案上升15%,贪、贿两类案件上升33%。
加格达奇区、塔河县两院从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了“90天打击经济犯罪大会战”,提前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地委反腐败工作会议结束后,分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提出 8条贯彻意见,并强调检察工作必须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动真的,来实的,决定在保证完成其它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情况下,从各科室抽调骨干力量24人(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4人)组成 6个办案组,从5月初至年末,集中力量,集中领导,定时间,定任务。分院成立办案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任组长。5月8日召开动员大会,提出6点要求。经过8个月的工作,各办案组主动出击,深挖线索,克服各种困难,忘我工作,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特点是:行动迅速,有的办案组在动员大会后,立即投入工作,仅用 8天时间突破一起要案;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办案中,顶住说情风,攻破关系网,排除干扰,秉公办案,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格执行新《刑诉法》关于“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12小时”的规定,加大初查力度和秘密侦查手段,保证了办案质量;齐心协力,忘我工作,顾全大局,克服交通不便、通讯落后和病痛等各种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有的同志身患癌症一连几昼夜不回家,坚持办案;社会反响良好,查处了几起有影响、震动大的大案要案,受到了人民的赞扬,地委的好评。
(吴杰)【控申举报】 年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19件次,比上年同期下降16%;来信270件,来访149人次,均为首次信访。控告检举违法犯罪线索382件,比上年下降13.8%,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308件,占受理总数的80.63%。308件线索中,贪污171件、贿赂32件、法纪20件、其他经济犯罪85件。308件线索中,“三机关一部门”的75件,处级要案6件。
初查案件线索232件,比上年上升18.37%,经初查决定立案82件,其中大要案52件。 两级举报中心初查81件,占检察机关初查总数的34.91%,比上年上升5.2%,其中,初查大要案21件,经初查移送反贪部门立案27件,占自侦部门立案总数的32.53%,立案率为11.6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2万余元。
受理申诉案件37件,比上年下降35.1%,其中控申部门立案复查7件,直接答复9件,转其它有关部门21件,复查后改变原定性2件。
受理请求赔偿案件4件,经审查后赔偿2件,不予赔偿2件。
年终地区联评,全区11个举报中心全部达标,9个院的控申举报检察科保持了省、地命名的“文明接待室”荣誉。
(吴杰)【民事行政】 全年共受理不服法院已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的申诉来访143 次;受理不服法院生效的民事、经济、行政52件,比上年的33件增长58%;受理的民事案审查立案47件,比上年的26件增长81%;基层院提请分院抗诉18件,比上年的10件增长80%;分院向地区中院提出抗诉12件,比上年的7件增长71%;分院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
两级院领导不断提高对民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民行工作领导的力度,一把手经常研究检查民行工作,主管检察长亲自阅卷,参加办案。在领导的带动下,从事民行工作的干警积极行动,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保证了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年初,分院民行科对全年工作作了安排,下达了办案指标,要求早动手,抓开局,改变了过去那种年初一段时间松散被动的局面。1月份,分院民行科就办理了2起抗诉案件,各基层院也积极行动,纷纷开展工作,为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扩大民行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解决案源匮乏问题,两级民行部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民行检察工作,由于措施得力,案件线索大大增加,解决了案源不足的问题。两级民行部门紧紧围绕办案开展工作,突出办理一审抗诉案件。各基层院根据分院下达的指标,必须实现“零”的突破;根据指标,定责任,定任务,把指标落实到人;分院民行部门对基层院提请抗诉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抗诉条件一律抗诉,不拖不压,及时审查,支持基层院的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严格办案期限,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力求件件提前办结,消灭超时限办案的发生。
(吴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