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综述】 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实施《大兴安岭地区199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贯彻落实领导责任制为主线,以坚持“严打”为首要环节,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上下功夫,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建设,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地、县、乡三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382份, 收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保证金49万余元。地区综治委对1996年连续发生影响大案件的加格达奇区给予“黄牌”警告。全区查处跟踪治理案件26起,查处有关的责任者77人,其中处级干部 1人,科级干部26人。开展“严打”斗争,稳定治安形势,统一组织开展“破大案竞赛评比活动”。3月至5月按省的部署开展“春季严打整治行动”,11月末开展“冬季严打”行动,取得显著战果。在总结前两年创建“平安小区”基础上,普遍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经地区综治委检查验收,105个小区(村、镇、林场)达到地级“安全小区”标准,地区综治委命名并挂牌。结合“严打”斗争,对公共复杂场所和出租房屋进行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清查旅店和出租房屋912家,查封、停业10家,挂牌警告6 家。整顿隐患80余处,签订治安责任书539 份,建立治安联防组614个。9 月至10月,地区综治办与《大兴安岭日报》联合举办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知识竞赛。55个单位参加团体赛,2093名职工群众参加个人赛。年初、地区综治委与大兴安岭地区新闻协会联合举办首届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评选活动,在县、区(局)推荐参评的120 篇作品中,有43名作者30篇作品荣获一、二、三等奖和佳作奖,《大兴安岭日报》社朱振升的图片报道《盗伐者手下无情,风景林惨遭破坏》、新林区曹国志的报道《金钱梦的破灭》,分获省好新闻评选三等奖和佳作奖。图强林业局退休教师申广军被省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宋东卫)【综合治理责任制】 继续坚持地、县(区、局)、乡(镇、街道、林场)、村(工段、居民委)、屯(居民组、生产班组)党政主要领导和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者的“双五长”负责制,“双五长”做到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者职责。
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度。地委、行署与各县、区、局;各县、区、局与乡镇(林场)、街道;乡镇(林场)、街道与基层单位逐级签订199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状382份。
收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保证金制度。年内共收取责任保证金49万余元。实行平时考核、年终检查制度。坚持地、县两级党委、政府每季度研究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定期汇报制度。
地、县两级兑现《责任状》90份,扣收7个县(区、局)、44个乡(镇、林场) 责任保证金20余万元。表彰奖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30个,先进个人815 名。
地区综治委对1996年连续发生影响大案件的加格达奇区给予“黄牌”警告。加格达奇区、呼玛县、松岭区对发生重特大案件及影响大的治安事故、综合治理工作未达标的3个处级单位、1个科级单位及16名个人分别实施了一票否决权。
全区发生跟踪处理案件28起,查结28 起,查处有关责任者60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8人。
地、县两级综治办专人写实党政主要、主管领导干部抓综合治理工作实绩。地区综治办依据地、县两级综治办的推荐意见,对政绩突出的32名县级领导干部和28名乡镇领导,分别授予“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领导干部”称号。
继续坚持每半年地、县两级综治委成员向综治委做一次书面报告制度,推进综治委成员工作开展。
(宋东卫)【基层安全创建活动】 全区共划分小区462个。建试点小区74个,建立小区管委会133个,参与小区管理人员1 151人。经县、区、局自查和地区验收,105个小区被地区综治委命名“安全小区”并挂牌,其中9个小区被省命名为“安全文明小区”。
(宋东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