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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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管理【综述】 按照“抓大放小、分层启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改革思路和指导思想,在制度创新方面进行探索。
围绕集团规范运作,从理顺母子公司关系人手,以资源、资产为联结纽带,以资本运营为目标,着手规范林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体制。实施了以森林资源、国有资产有偿占用为特征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强化集团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各林业局的自主经营意识,促进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率的提高。主要内容;向各林业局收取森林资源消耗费,1997年每立方米木材收取75元,上缴60% 作为集团公司集中的育林基金,40% 留给企业作为营业支出;向各林业局收取国家投资收益,以1996年末实际占有的资本和资本公积金以及基建借款、新区开发基金形成的资金占用按14% 收取;向各林业局收取欠缴资金占用费,以上年企业欠缴集团公司各项资金总数为基数,按3%收取占用费。从各林业局上解资金中返还子弟校经费、公检法经费、政府经费。目前这一改革正在实施中,进展顺利。
为使集团尽快按集团公司的运营机制运行,成立林业集团公司规范运作领导小组,落实集团改制中各项责任,在企管处设立了集团工作科;以图强林业局为集团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物资公司、林田公司为集团内专业化分公司,开展集团公司化改造的探索创新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统筹规划了各大型企业的改制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对吉林森工集团母子公司体制的建立和运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借鉴吉林经验,筹划全区林业集团下步改革工作。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各县、区、局及直属企业,从产权改革人手,对依附于主体的事业性、服务性单位进行了剥离;对依赖于主体的生产性单位实行了断奶;对非辅冗员进行了消肿分流,充实生产一线,兴办第三产业或转入农业开发。全区已分流人员6386人,减轻了企业主体的负担。以产权重组为重点,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根据不同企业的现状和特点,重点推行了委托经营、租赁、拍卖、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使一些困难企业重现生机和活力。
进一步推进林场改革工作。年内全区围绕林场改革又制定出了三个意见,即《关于场办经营公司规范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放开搞活木材加工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用人机畜相结合生产方式的意见》。通过落实这些新的改革措施,使林场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场办企业蓬勃兴起,已有50多个林场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创办股份制企业47个,林场经营方式由过去单纯的木材生产,发展为多种产业一起上。资源综合利用得到发展,各林场创办的林木产品加工企业已达195个,伐区剩余物得到了充分利用。
以搞好配套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退休费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将“养老保险基金上缴率”纳入各县、区、局工作目标,加大全区养老统筹工作的力度,推动了有关配套改革的深化。13.5万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287户企业、12.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打破干部、工人、知青的界限,524户企业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占企业总数的97.6%,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16.5万人,占职工总数的95.5%。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和效益工资,内部职工择优上岗,干部择优选聘的办法,初步建立起新的用人机制。
利用林业集团可享受的试点城市兼并破产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搞活全区国有企业的有效途径。在对筑路工程局、啤酒厂等危困企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1998年兼并工作计划》,为充分利用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搞活国有企业,迈出坚实的一步。
进行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年初,完成1996年森工采运企业和直属企业的经营承包考评、兑现工作。按照林业集团公司1997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997年度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集团公司与各企业签订了责任状。
在去年制定方案、推进实施的基础上,年内总结了图强林业局等10个单位“学邯钢,抓管理”的典型经验,并在7月中旬召开了全区林场改革现场会上予以推广,有力地促进了“学、促、练、增”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企业通过成本倒推、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等办法,取得成本指标基本不超的效果。通过抓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加强伐区调查设计、拨交验收等管理。深入开展了打击偷拉私运、乱砍盗伐的专项斗争,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通过落实年初制定销售实行统一计划、统一限价、统一调运,从根本上杜绝了多头销售,互相压价销售的弊端,减少了企业效益的流失。通过落实《全区达产增效工作方案》,使达产增效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
举办了全区QC小组和QC成果论文评选工作。评选出全区优秀QC小组27个。4个QC小组被林业部评选为优秀QC小组。
对农工商联合公司、林产工业公司、工程公司、地区商贸公司、物资公司几户亏损企业,加大了管理和指导力度。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定方案,蹲点推进等措施,使企业扭亏解困工作进展顺利,较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大幅度的减亏。
(李玉岭)【股份制企业】 年内,有限公司发展到32 户,主要分布在林产工业、多种经营、建筑、石化、旅游、铁路等行业。总股本3485.7万元,其中:自然人股东人数672人,内部职工持股377万元,法人相互持股844万元,国家股2264.7万元。在股份制企业中,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企业12户,集体企业(非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企业9户,新组建的股份制企业11户。个体私营企业建立有限责任公司30户,持股人数60人,从业人员330人,入股资金1092万元,股份制企业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全区其它产业的发展,工业企业产值和利税都有所增加。
(姚海生)【国有小企业改革】 到年底,289户林业小企业完成了第一轮的改革任务。从改革的结果看,涉及资产经营方式变化的数量比较大,如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等方式改革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4.4%, 而涉及产权变化的企业数量比较小。通过改革,实现了企业资产重组,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为加快全区国有小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步伐,规范企业转制工作,加强对转制企业的管理,进一步放开放活小企业,行署、林管局下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放开放活小企业若干政策》,为小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唐兴文)【林场整体委托经营】 7月,新林林业局出台《新林局林场实行整体委托经营方案》。成立推进林场整体委托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办法,在宏图林场进行整体委托经营试点。8月初,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林场转机力度,下属8个综合林场及经贸公司全面启动整体委托经营。
受托人由林业局长提名,提交职代会全体代表选举产生。受托人与局长签定整体委托经营合同。受托人及组建的经营班子,打破原有干部界限,只有职务没有职级。党委书记与受托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党组织的职责。达不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值,受托人与经营班子自行解体。区委不再异地安排工作。
整体委托经营运行中,林业局实行“三管一要”的经营机制,即管资源(三总量)、管资产保值增值、管林场党政一把手、要利润和资产占用费。赋予受托人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权、留用资金支配权、工资分配权、材料配件采购权、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等 9项权利,以及确保“三保”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执行“三总量”政策等9项责任和义务。党委书记与场长同奖同罚。经贸总公司下属的翠岗综合厂、建筑安装公司等7家分公司和1个子公司实行“两管一要”的经营机制,即管资产的保值增值、管两个一把手,要资产占用费。受托人(经理、厂长)的产生,与林场相同。
实行整体委托经营的单位经营班子组建,由受托人依据实际工作量和所需人数,自行确定聘任副职职数,并提出聘任人选,由受托人聘任或提交职代会评议,表决通过后,由受托人颁发聘书。受托人实行年薪制,林场受托人年薪8万元,经贸公司受托人年薪5万元。受托后分别向林业局一次性交纳风险抵押金5万元和3万元。
(李 涛 曹国志 齐明信)【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按照省劳动厅要求,年内完成养老保险向全国统一方案并轨测算工作。拟定《大兴安岭地区实施细则》,组织参加11月11日的“全国社会保险宣传日”活动。开展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社会化发放工作,涉及离退休职工2924人,发放离退休费2114万元。全区养老保险已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企业886户,职工133 863人,离退休职工31 395人,收缴养老金17 70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拨付退休费17 435万元。
(黄志强)【用工制度改革】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工作,劳动合同制的覆盖面不断壮大,使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机制基本形成。截止12月末,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188 321人,占职工总数的96%。有11户国有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黄志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月,召开了全区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介绍了牡丹江、绥化、佳木斯、林甸、望奎、大庆等地医疗保险的先进经验,重新确定了塔河县、呼玛县、呼中区为全区医疗保险改革的试点单位,交流了试点单位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对全区医疗保险改革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开发政府领导层作用,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改革宣传力度,推进医疗保险改革进程;扩大筹资渠道,对暂不具备实行个人账户的单位应先把大病解决好,逐步过渡,稳妥发展;加强信息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稳定机构,稳定队伍。
组织检查组,先后对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呼中区及部分企业单位进行了跟踪检查,全区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突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取得了可喜成绩,符合全省医改工作会议及全区医疗保险会议要求;地林直机关、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呼中区实行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基金相结合的办法,医疗费提取比例基本上符合国函(94) 116号、国办发16号文件精神;个人缴纳保险金从工资总额的7%起步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呼中区限于财力紧张从5%起步), 以后逐年递增的原则,筹集到了一笔可观的资金,缓解了地方财政的困难。派专人赴昆明参加全国医疗保险研讨班学习;组织财政、医院及有关试点单位人员到全省医疗保险改革中办法较为先进的牡丹江、林甸等市县进行了参观学习;在对全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考察了原定点医院。与林管局中心医院、加区医院磋商解决了医院参与医疗保险的有关责任及经济利益问题。林管局中心医院年末已实行微机管理,重新印制了体现金额、所患疾病等的复式处方。建立了适用微机管理的个人医疗账户卡,使用微机管理个人账户医疗费支出、结余、统计等工作。
(孙雅杰)【招商引资】 年初,制定了《1997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配合招商办积极开展工作。 3月份,以观测日全食和波普慧星为契机,在漠河组织了大兴安岭地区各优特产品展销会和新闻发布会。展出我区名优特产品 6大类近百个品种,销售额近10万元,向国内外宣传了大兴安岭的资源、地缘优势及风土人情,宣传了招商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4月份,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北京国际博览会,参展的6 大类42个品种,体现了全区资源和产品特点。会议期间,代表团接触了保加利亚、澳大利亚、韩国、白俄罗斯、埃及等国的客商和大批国内客商,签订了7项意向性协议,目前仍然在进一步跟踪洽谈。6月15~30日派出代表团参加第八届哈洽会和大连“97中国地方名优特商品展销会”。 “两会”共实现内外贸易签约额1.4亿元,其中内贸总额7500万元人民币,外贸进口额6 500万人民币。8月18~23日,组团参加了“97中国黑龙江林木产品暨家具装饰材料、木工机械博览会”。会议期间,与佳木斯造纸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了原木和锯材合同,成交额为3 237万元,零售额265万元。11月份,组织企业参加了由国家经贸委主办的“全国首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成果展览会”。通过参观,开拓思路,开拓视野,广交朋友,宣传产品,提高大兴安岭知名度,学习外地销售经验。增强产销意识,为明年参加各种展销会又一次奠定了思想基础。
(刘向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