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融资管理
农业融资管理
农业融资管理
农业融资管理【综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成立于1996年10月18日。11月1 日正式对外挂牌营业。主要任务是确保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主要有四项职能:
1.办理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收购货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办理承担国家粮油等产品政策性加工任务企业的贷款。
2.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3.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
4.办理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建行一年来,共投入农业政策性贷款 3亿元。大兴安岭岭南开发区,呼玛农业综合开发区共贷款2240万元,新开荒面积29万亩,新播种面积34万亩,支持建设粮食处理中心贷款320万元,为马铃薯精淀粉加工项目贷款1 980万元,支持了阿木尔林业局金丝木项目贷款1500万元。1996、1997两个年度粮食收购贷款14 198万元,收购粮食30 000吨。
1997年省行下拨开发性贷款6 085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1 910万元,基建技改2 045万元,林业治砂工程2 130万元。
1997年省行下达农业开发贷款回收任务134 万元。大兴安岭地区农发行由行长挂帅组成清欠小组,对多头开户进行了普查清理,清理出多头开户3户,收回不合理占款、本息130万元,与粮食部门沟通协调,清欠省内、省间20笔,金额5286万元。截至年末,各项贷款余额42 358万元比年初增加26 163万元。纯增61.77%。
贯彻执行省行于1997年颁发的《依法办行60条》,本行成立了贷款审批委员会,制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贷款审批委员会工作制度》。实施审贷分离,集体决策贷款。
“三防一保”措施得力,全年没有任何案件发生,跨入区级文明单位行例。营业部被评为地级“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称号。
(白英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