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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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综述】 1997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地委、行署的中心工作,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平衡”的工作方针,实现了财政经济稳中有进的总体目标。全区财政收入完成18 01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3.86%,比上年增长5.5%,增收839万元;全区财政支出完成21 498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9.22%。连续18年实现全区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坚持依法治税,狠挖增收潜力,采取定额、定比征缴措施,深入基层组织征收农业特产税。加强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做到各项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规模。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大局、保稳定、保重点的前提下,进行支出优化配置,根据本区特色和财力,保证了科技、教育、支农重点支出和公检法办案经费的实际需要。强化预算约束,努力增收节支,制定经费节支办法,下发增收节支方案,对差旅费、燃修费、电话费、取暖费等支出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支出控制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为实现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奠定了良好基础;培植新兴财源,增加地方财政可用财力。从调整经济结构入手,努力提高财源的结构效益。针对全区农业基础财源薄弱,难于在短时间内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现状,集中有限资金。重点投放到农业基础财源上,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培养和壮大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新的财源增长点,制定可行财政政策,努力带动第三产业向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的主向发展。努力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潜在财源,对全区140 户国有企业实行了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工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50%,通过对全区31 户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固定资产重估增值168万元,增值率为26%。始终把财政监督工作当作制止腐败现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查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为净化经济环境,制止财经领域的违纪现象做出了积极努力。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讲政治”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职工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勤政廉政意识得到加强,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常平)【强化财税征管 确保财政收入】 1997年全区财政工作,坚持依法治税,狠抓税源管理堵塞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会同全区税务部门开展了税源普查工作,狠挖增收潜力;搞好协调,对税务部门给予超收奖励政策,调动其增收积极性,全年工商税收完成6 965万元,超收214万元;加强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预算外资金管理,全区预算外资金专户存储达276 户,专户存储额达7573万元,共集中政府调控资金548万元,罚没收入实现1 188万元。针对林业企业欠税问题,从年初开始,由局长带队,组成3 个工作组逐局催缴,采取定额、定比征缴措施,大力组织征收农业特产税,积极为林业企业争取点贷资金1500万元,为企业发展注入了资金和活力。1997年共征收农业特产税7534万元,为预算的94.22%。
(常平)【加强财政监督 净化财经环境】 对全区1994—1996年度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违纪资金439.5万元,收缴303.5万元;对全区1994—199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共查出违纪资金2.7万元;对全区1995 —199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1032万元的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组织了全区预算外资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票据管理等4 项联合检查,对查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处理,净化了经济环境。
(常 平)【优化支出结构 控制支出规模】 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在支出重点上保证了职工工资的发放和取暖费的实际需要,对公检法部门办案经费给予了必要的倾斜;对科技、教育、支农等重点支出,均视财力情况给予必要保障。继续实行财政支出“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超支不补,节支留用”的管理办法,制定了控制行政事业经费支出规定和预算包干管理办法,下发了增收节支方案,对差旅费、燃修费、电话费、取暖费等支出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全年支出控制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
(常 平)【培植财源 增强财政后劲】 全年共投放支农生产周转金559万元,为呼玛县、岭南农业开发区筹措资金735万元,全年农业税收入完成 451万元,壮大了地方财力,在培植特色财源上,共投入科研生产资金115万元,用以支持脱毒马铃薯的产业化建设,对财政回报率可达240万元。积极参与地区精淀粉厂、恒友木业有限公司、北奇神公司等地方经济增长点的项目论证、投资融资等商业活动,共为企业筹措发展资金5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工业企业的发展。
(常平)【压缩机关经费】 1997年,全区地方财政坚持从严从紧控制支出,把节支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继续坚持以收定支,经费包干办法,实行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原则,在保工资,保五大班子及公检法部门的旅费开支的同时,大力压缩弹性支出,严格控制一次性支出。采取的措施:严格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对两费实行包干办法,杜绝文山会海及超标准接待问题;从严控制电话费。继续实行公用电话定额包干,住宅电话定额补助办法,对不符合安装电话标准的一律撤销并报停;严格控制购置费、修缮费,一律不安排装饰性维修和购高档办公设备;控制差旅费。 从严控制外出考察、疗养、研讨、培训及超标准乘车、乘机等;压缩取暖费支出,实行取暖费与个人适当挂钩办法;继续严格控制增设机构和机关增人,大力压缩财政支出。
1997年,省核定地区行政管理费控制指标人均限15 600元,高限16 400元,会议费54万元,小汽车台数为34台。全年实际支出1269万元,人均支出16 395元;会议费实际支出28万元,未超出省核定指标。地直单位全年节支343万元,全区节支568 万元。
(常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