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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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税【综述】 1997年全区地税系统坚持“两个文明结合抓、两个成果同时要”的方针。经过全区348名地税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 可喜的成绩,被行署和省地税局评为目标管理超标单位。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共组织收入8397万元,完成计划的102.6%,超收205万元,比上年增长3.0%,增收237万元。
积极进行征管改革,建立和推进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彻底取消了专管员管户的管理体制,实现了从分散征收到集中征收的转变。从而达到了从手工劳动转向计算机应用。截止1997年底,全区三县四区的地方税务局全部实现局域网,国营、集体所有制纳税户全部实现了微机征税。
加强税务稽查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对全区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使稽查人员由原来的60人增加到126人。搞好税收大检查,强化日常检查和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全区共检查企事业单位2694户.查补税款229.8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26.9 万元。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1997年在行风评议中,呼玛、加格达奇地税局被评为第一名,地区地税局、塔河、新林、呼中地税局被评为第二名,漠河县地税局被评为较好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全区地税系统被评为地级文明标兵4个,地级文明单位2个;创建省级文明分局、所3个,地级文明分局、所7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个,地级青年文明号7个。涌现出全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2个,地区地税系统先进集体5个; 省级先进个人1人,省级征管能手1人;地级先进个人7 名,地级征管能手5人;加格达奇地税局征收大厅还获得“全省最佳办税服务厅”的光荣称号。
(孟建平)【征税措施】 地区地方税务局分解落实税收计划,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定期开展收入进度分析检查,严格以法治税,认真清理欠税,健全清欠责任制,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清欠力度,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征收管理,对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实行重点跟踪监控,随时掌握重点税源的信息动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适时开展难点税种、零散税收的清理检查,堵塞征管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加强征管范围重新划分后新增个体税源的征收管理,扩大收入领域。
欠税催缴。受企业经营危困、资金紧张的影响,全区企业欠税居高不下,前清后欠现象严重。全区上年陈欠税款余额323万元,本年度发生新欠税款504万元,经过清理催缴回收欠税432万元,到年末尚欠税款395万元。
税收完成。地方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的各项税(费)收入完成8397万元,比上年增长2.3%,增收187万元。其中:工商税收收入800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2.6%,超收205万元,比上年增长3.0%,增收237万元;国有企业所得税收入71万元,比上年下降52.4%,减收77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318万元,比上年增长8.2%,增收24 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4万元。
(王纪明)【机构和人员】 截止到1997年底,全局共设机构38个,地局机关1个,下设直属分局1个,机关科室11个;各县、区地方税务局7个,县、区直属分局20个,全系统税务所9个。人员分布:全系统共有职工348人,其中地局机关37人、加区77人、松岭28人、新林30人、呼中34人、漠河54人、塔河54人、呼玛34人。348名职工中机关占150人,分局占166人,税务所占32人。
(蔡 驰)【个人所得税专项清理】 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7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全区税务干部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自查申报达到95%以上,自查税款入库216.4万元,重点抽查面占自查面的50%,重点检查税款入库237.8万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96.5万元,个体工商户所得106.4万元,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10.6万元,劳务报酬所得23.8万元,财产租赁所得0.5万元。
这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主要是以自查申报为主,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在自查申报的基础上,选择重点行业,收入较高的人员进行检查,主要以劳务报酬和娱乐业为重点,确定检查对象,共查补个人所得税25.6万元,罚款数额1万元。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提出了整改措施,完善征管工作。强化个人所得税基础建设,加强代扣代缴工作,明确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促进征管工作的开展。
(宋友华)【规范化管理】 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对税务工作“巩固、规范、提高”的工作思路,并把“规范”税务工作列入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区地税人员通过突出“六化”建设,初步实现了税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一是任务目标化。实行以岗定人、以人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定奖的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制定具体标准,使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明确,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从而保证任务目标化的实现;二是工作程序化。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按照系列分工管事,并对局长负责,科长对分管工作的副局长负责,一级抓一级,哪一级出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形成了上下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三是管理制度化。在内部工作管理中,坚持以“制度”管理的原则,制定了16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各类工作,约束了各类人员的行为。如:例会制度,按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将各级的例会时间、主持人员、参加人员、研究什么内容等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各级都能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各种会议,减少召开会议的随意性;四是稽查法制化。按照《税务稽查规程》的要求,统一稽查工作程序,统一稽查文书。达到全系统的稽查工作一个模式、一个标准、一种文书。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行动、统一检查办法的原则,实现稽查工作的法制化;五是队伍正规化。制定了规范税务干部行为的两项制度,如《大兴安岭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守则》、《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干部下基层工作制度》,规范税务人员的行为。同时对执法、廉政、学习、卫生、着装、文明服务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全系统人员工作有目标,争先创优有标准,违章处罚有依据,使整个队伍向着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政治坚定目标迈进;六是征管现代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建立了征收服务厅,开设了登记、申报、发票、咨询等服务窗口,配置先进机型的微机开通了局域网络,实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会计账表处理的微机化,并对各系统窗口的功能和衔接进行规范,按照黑龙江省地税局的要求统一了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使税收征管基本实现了现代化。
(李 斌)【党风廉政建设】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程。一是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地税干部廉政行为。制定了八项廉政制度和一项处罚规定,印制成册,下发到地税系统干部职工手中。二是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廉政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全系统内部选配了43 名兼职监察员,在社会各界聘请80名特邀监察员,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向他们通报情况。三是坚持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侧重抓了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孔繁森、王振举、袁庭钰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增强干部职工做好地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区地税系统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韩 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