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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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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综述】 1997年企业管理工作,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地委常委扩大会议布署,经过全体工作人员努力,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各企业的目标完成情况,经地委、林业集团公司决定,对1997年完成目标较好的13户企业进行了奖励,兑现了合同。按照《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997年度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规定,按时对所属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考核,这项工作达到了及时、准确,并将考核结果报林业集团公司。
  1997年林业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是历年来最差的一年,企业亏损面达42.5%,亏损额为8270万元,比1996年增亏6255万元。【企业经营形式和考核】1997年,林业集团公司,改变了以往的承包经营形式,实行了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按不同企业和不同情况,确定了企业经营目标。按照《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1997年度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企业经营目标考评办法》,对各企业实行了半年初评和全年总评。林业集团公司组成3 个考核组,对所属企业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先听取各单位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然后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并抽检了2~3个基层单位,以保证企业的汇报和实际情况相符合,最后将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形成综合材料报林业集团公司,按经营成果兑现奖惩。【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合同兑现】 林业集团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的考评结果,按照《经营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奖励与惩罚的规定兑现了奖惩。对全部完成年初计划或调整计划,没有发生否决指标的企业给予了奖励。图强林业局实现利润1 566万元,完成上缴款1 843万元。全部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林业集团公司分别奖给书记、局长奖金2 万元,并奖给林业局经营目标责任制特别奖10万元。对韩家园、西林吉、松岭、阿木尔、塔河、十八站6 户森工企业和建筑工程公司、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连河煤矿、物资公司、电力工业局、林产工业公司等6 个直属企业的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给予了1.21万元至1930元额度不等的奖励。1997年兑现合同的资金总额为259 860元。对呼中、新林2户森工企业和贸易公司、液化气总公司、筑路工程局、加格达奇林业局等4 户直属企业,虽然没有完成经营目标,考虑影响企业效益的因素较多,不奖不罚。【林业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 1997年是建局以来最不好的一年,由于独木支撑的经济格局没有得到转变,加之资源减少,木材产量调减,材质下降,产品售价低,企业负担沉重等诸多因素影响,使企业经济效益下滑,1997年林业企业亏损面达42.5%,亏损额为8 270万元,比上年多亏6255万元。
                                   (徐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