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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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管理【综述】 地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地委、行署、林管局,年初经济会议提出的各项经济指标,落实经济计划,狠抓宏观控制,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优势,以主动服务、延伸服务和优质服务,扩大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及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权威。地区统计局在征求行署、林管局和经济综合部门的意见,重新规范政府统计、林业系统统计和部门统计、行业统计的统计调查范围,渠道和口径,制定了“先砍块、后划线”和“三结合、三为主”的统计方法和分类组合原则。解决了“数出多门、一门多数”的问题。
地区统计局得到地委、行署、林管局及省统计局的支持,购买了10台型号先进的微机,达到能够独立完成统计调查数据和远程传输能力,统计信息处理自动化程度显著提高。能及时、快捷、准确地为党政领导提供统计信息和经济运行趋势分析。
1997年完成了“国民经济核算统计”、“专项普查统计”、“全国工业普查统计”,认真执行《统计法》。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发挥了统计的整体功能,把统计信息转化为领导经济决策放在首位。做到了月有主要经济卡片,有专题分析与综合分析报告。共撰写经济运行分析文章45篇,其中被省评为优秀论文10篇。
搜集、整理1990~1996年,全省14个地、市国内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输入了统计信息库。
每月在《大兴安岭日报》刊登主要工业指标和物价指数。按季度测算全区“小康”递进程度,及时向地委、行署、林管局反映一些待解决的问题。对1~2月份工业产值下降问题,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达产增效建议,以鼓励各县(区)振奋精神实现产值的提高。及时地向地委、行署、林管局推出了“综合实力十强林场”、“人均贡献十强林场”、“人均收入十强林场”。为实施一场多企、多种经济成分搞活林场、放活职工,林场改革提供了思路,为全区林场改革会议准备了材料。
为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一年来,共派出6个工作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查出统计违法行为137件,其中立案查处83件,警告8 件,通报批评35件,经济处罚11件,处罚金额为24 500元。
在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等专业,荣获黑龙江省统计局双项奖励;在全国工业普查、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中荣获国家级先进单位。张彦生等30余人获国家级、省级奖励。张彦生局长出席了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经验交流会,并介绍了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工作经验。
全区统计工作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呼中区统计局、加格达奇区统计局、呼玛县统计局被地区行署授予1997年全区统计战线先进集体。地区统计局机关,连续两年被行署评为目标管理超标单位,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党支部被行署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被地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赵东来)【统计分析与信息转化】 统计工作具有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一年来定期地向地委、行署提供统计信息有《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工业统计主要指标》、《贸易统计主要指标》各12期;提供专题经济分析和综合经济分析45篇,被报社、电台采用有《结构性调整有所进展,经济运行挂上前进档》,被省评为三等奖;《增长效益靠规模,占领市场靠连锁》等优秀统计分析10篇,每月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刊登主要工业指标和物价指数完成情况;对1997年1~2月份工业产值下降问题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达产增效建议。
为地委“两会”搜集整理1990~1996 年全省各地市主要经济指标800兆进行对比分析,积极搞数据库开发,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地委扩大会议期间,组织计算中心到大会主会场进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超前服务意识。整理十四大以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在十五大召开之前编辑成《领导手册》近13 050笔指标数据送到有关领导和部门手中。
(赵东来)【专项普查与统计】 1997年大兴安岭地区按照国务院国发[1996]5 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发[1996]17号文件《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6]5号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行署决定大兴安岭地区1996年12月31日开始同全同令省同步实施基本单位普查。
成立以林管局副局长戴万春为组长,主管秘书长、财政局局长、林管局财务处处长、统计局局长、计统处处长为副组长,吸收17个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区统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及大中型企业也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全区共抽调和培训800 余名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克服地区政企合一,情况复杂,交通、通讯小便,单位分散,战线长,涉及而广,对象复杂,技术要求高,气候寒冷等困难。历经一年的时问提前25天完成清查、普查、数据采集、汇总、验收、评估等项工作。
以工商、民政、税务、编委等部门掌握的注册资料为依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境内除农户、个体户外的各种单位数量,按照国际标准对各种单位进行了标准化的分类。普查结果显示:全区共有各类法人单位2 142个。其中企业法人794个,事业法人258个,社团和行政法人(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463 个,社区管理型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578个,其他49个单位。
在全国农业普查大兴安岭地区有1883 人参加培训,并进行统计登记,完成了130万个指标数据,提前十余天上报省农普办。呼玛县三卡乡获基层国家级先进集体,呼玛县韩家园镇李海江、十八站民族乡孙宝严获国家级基层先进个人。
(赵东来)【统计法制建设】 1997年,结合“三五”普法在全区深入宣传贯彻《统计法》和《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共有500余人参加培训和考试。
会同行署监察局、行署法制办联合下发文件,组成6个检查组,深入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各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各县区局自查达80%,抽查达30%。共立案23 起,其中通报批评限期改正4起,罚款11起,处罚金额达24 500元,全部上缴地方财政。
(赵东来)【《大兴安岭统计年鉴》出版发行】 为使1997年《大兴安岭统计年鉴》(以后简称《年鉴》)上档次、上水平、出精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统计局党组于年初就组成和确定了《大兴安岭统计年鉴》编委会和全体编写工作人员。任务确定后,各司其职,精心设计,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仅在两个半月时间内,就全面完成了数字资料63 256笔,文字资料3 万多字的出版工作。在全省13个地市中,提前60天率先完成1997年《大兴安岭统计年鉴》的编纂任务。
1997年《大兴安岭统计年鉴》,采用国家统一的16开大版本结构。从《大兴安岭统计年鉴》资料的分类上,采用国家统一分类方法,将《大兴安岭统计年鉴》分为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能源、原材料消费与库存;行政、金融、保险;物价指数;人民生活;农林水气;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业;教育、科技和文化;体育卫生及其他事业,共计16个部分。从资料的内容上,在以往仅有数字资料的基础上,与每部分数字资料,又附有相应的主要指标解释的文字材料,便于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有关指标的含义,进一步增强了《大兴安岭统计年鉴》的实用性。
在《大兴安岭统计年鉴》的资料整理、审核、编撰、印刷等每一个工作阶段,都始终将包容的数据、文字解释的质量及印刷等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使1997年《大兴安岭统计年鉴》的资料质量高、信息量大、标准化程度增强,是以往历年所不及的,是全区统计工作人员全年工作的浓缩,是统计资料的精华。是一部全面反映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工具书,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姜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