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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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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资源管理【综述】 1997年,资源局全体干部和职工认真做好资源管理工作,使森林资源消耗得到控制,森林蓄积逐年增加,至1997年末活立木总蓄积为53 937.4万立方米,比去年增加了85.5万立方米。
  控制采伐限额,严把调查设计审批关,提高调查设计质量,严格履行拨交办证程序,认真做好伐区验收和新成林回收,从设计、拨交、验收三方面强化了采伐“源头”管理;完成塔河96万公顷的二类调查和全区的森林资源统计,摸清了森林资源底数。
  林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全年共查处林政案件54起,没收非法所得木材1142立方米,行政处罚33人;全区35处公路木材检查站已有12 处达标,呼玛水上检查站的运输秩序也有了根本好转;经查处的5家木材经营单位,3家被取缔,2家吊销营业执照;严格木材运输证明的发放和办证办法,使木材运输量控制在限额之内。
  开展“爱鸟月”宣传,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电视台播放放鸟过程,教育和提高了全区人民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制作两辆自行式宿营车,解决了冬季调查野外住宿。经调查人员共同努力,本区被评为全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先进单位。
                                   (陈克强)【采伐限额】 森林资源管理的重点是控制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简称限额)。1995年编制完成的“九五”限额,在1996~2000年期间对全区的森林采伐量进行严格的总控制。根据各林业局的实际情况,在不突破“九五”森林采伐限额的基础上,每年编制的年度限额是各林业局执行限额采伐的依据。1995~1997三年分别完成了1996~1998年度限额的编制,其中:1998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为625.72万立方米,按采伐类型分,主伐227.23万立方米,抚育间伐341.09万立方米,其他57.40万立方米;按消耗结构分,商品材542.32万立方米,出材320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13.9万立方米,培植业用材11.8万立方米,生活用材57.7万立方米。几年来较好的控制了森林资源消耗。
                                   (陈克强)【森林资源二类清查】 1997年,由管局二类清查办公室(设在资源局资源科)组织协调,林管局规划调查设计院具体实施,完成塔河林业局全部96万公顷面积的二类森林资源外业调查。本次二类调查成立3个外业调查科室,15个调查小队和1个专业调查队,共240人,从1997年4月初开始组织外业建点,历经5个月,于9月份完成全部外业工作。
  6、8两月,二类清查办公室组织地区资源局和塔河林业局联合检查组,共8 人,代表林管局对本次二类清查工作质量进行两次检查验收,检查小班区划4 500公顷,林分调查6 200公顷,林班线和各种境界线伐开60 000米,林班标和指示标100 个,抽样样地20块,质量都达到了操作细则的合格标准线。
                                  (陈克强)【伐区调查设计】 1997年,共审批伐区调查设计主伐面积76 111公顷,出材336.4万立方米;抚育伐面积54 035公顷,出材44.8万立方米;成林抚育面积10 344公顷,出材45.8万立方米。
  7—9月份资源局设计科对全区11个森调队进行了为期二个多月的三类调查设计检查验收,对提高三类调查设计质量,合理利用和科学利用森林资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陈克强)【伐区拨交办证】  1997年,各县、局申请伐区拨交办证的伐区办证率达100%。共完成拨交办证面积118 790公顷,蓄积493.7万立方米,出材336.1 万立方米,伐区拨交办证出材完成年度总产量的99.6%。
  伐区科针对部分局伐区拨交办证进度拖后现象,开展了伐区现地拨交办证工作,有效地遏制了先生产后办证现象,督促了林业局加强凭证采伐管理力度,增强了林场凭证采伐的自觉性。
                                   (陈克强)【伐区验收】 1997年初,资源局与营林局组成两个工作组验收抚育伐伐区,历时18天。共检查了23个林场,36个林班,36个小班,设置128块样地,共计回收抚育伐作业面积48 637.55公顷。
  三月份,资源局与生产处组成两个工作组验收主伐伐区,历时19天。共检查19个林场,19个林班,19个小班,设置61块样带,共计回收主伐伐区作业面积61 296.1公顷。
  九月份,资源局与营林局共同制定了《大兴安岭林管局1997年三年人工更新造林作业质量检查验收与回收方案》。随后,组成两个工作组对全区人工更新造林成果进行回收,历时32天。共检查林场30个,林班61个,小班94个,设置1021块样地,回收人工更新造林成果面积46 669.7公顷。
                                  (陈克强)【资源管理新举措】  为加强全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工作,按照1996年12月27日,第27次地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1997年3月25日,大兴安岭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大编[1997]3号《关于成立和派出林管局资源监督机构的通知》文件,下发了设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林管局资源林政管理处,主任由林管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资源处长兼任。增加林业行政编制2名。林管局驻各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员办事处的规格按正处级掌握。
  在明确森调队、林业局、林管局三级验收的基础上,在各林业局资源科设定了设汁初审人员,加强了设计审批工作的力度。
  针对全区目前资源状况,在新林林业局采用“径级择伐”的采伐方式进行试点工作。
  根据《林业部关于开展创建木材运输检查执法文明窗口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林便[1997]8号)要求,全区认真开展木材检查站文明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经林业部批准,确定图强木材检查站为全国木材检查站文明执法示范单位。1997年11月,在图强召开全区木材检查站现场会,林管局副局长王森业主持挂牌仪式,资源局局长王继忠主持会议。会议总结了图强木材检查站的经验和作法,强调加快全区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步伐,为今后涌现更多的示范执法单位奠定了基础。
                                  (陈克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各级资源林政管理部门组织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1997年末,全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已全部持证上岗。
  按照林资林政字[1994]38号《关于林政执法人员实行统一式样的行业服装》的要求,经过多方面筹措经费,已于1997年全部着装上岗。
                                  (陈克强)【林政案件查处】  1997年,全区共查处林政案件54起,其中盗伐案件15起,违法运输案件10起,滥伐案件5起,毁坏林木案件1起,违法占地案件4起,其它案件19 起。其中处理群众来访案件12起,共没收违法所得木材1142立方米,罚款91 193元,木材变价款5010元,行政处罚33人,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破坏森林资源的嚣张气焰。
                                  (陈克强)【木材检查站建设及管理】  1997年,全区共有省批木材检查站38处,公路检查站35处,水路检查站3处。今年,资源局对省批35处公路木材检查站按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已有12个检查站基本达标,其它绝大多数检查站都有新的起色。
  呼玛县水上木材检查站是地区水上运输出口处。资源局由一名副局长带领林政科5名同志,对全区黑龙江沿线实地考察,经研究决定将塔河的开库康水上站检查艇调到呼玛县水上木材检查站,安排一名林政科副科长加强水上木材检查站的管理,使全区水上木材检查站运输秩序有了根本好转。
                                 (陈克强)【木材加工厂点清理整顿】  根据地委、行署、管局的安排和部署,1997年11月24日至12月26日,林管局副局长王森业同志亲自组织和带队,抽调资源局三名局长和14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大检查。 共检查林场26个,木材生产作业场地25个,木材加工厂87个,木材检查站13个,其它有关单位5 个。共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木材加工厂5个,其中已有3 个被取缔,2个被吊销营业执照,共收缴木材1699立方米,收缴木材变价款15.6万元,行政罚款1.3万元。
  根据全省统一实行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制度,按照经营加工木材单位的审批条件,对全区400余家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了年检换证。
                                 (陈克强)【林地使用管理】  根据林业部林资字[1997]9 号《林业部关于加强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国有林业局林地管理的决定》和林业部林资通字[1997]44号《林业部关于编制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国有林业局综合开发使用林地规划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区、局对自己所辖施业区的征占林地情况进行自检,地区资源局组织专门检查组,边检查、边宣传、边处理,历时一个月,整顿了秩序,摸清了底数。
                                   (陈克强)【林权证颁发】 多年来,由于大兴安岭地区六个国营林场地界不清,一直没有核发林权证。1997年,地区资源局林政科把林权证颁发当作一件重要工作,先后两次到三个县去协调林权证发放工作。至此,塔河县二十二站林场已核发完,呼玛县金山、嘎拉河、三卡、十二站四个林场的林权证审查工作已完成,漠河县的漠河林场正在协调过程中。
                                  (陈克强)【木材凭证运输】 1997年,共发放整车运输证明1306本,水路运输证明201 船(一船一证),零担运输证明28本,公路运输证明52 本。今年,运输科对运输证明的办理建立了严格的手续,认真执行登记签字制度,建立了完备的台账。一年来,南京林业局多次查询有关运输证的情况,根据完备的台账记载,立即给予答复。
                                   (陈克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  地区行署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根据林业部《关于安排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陆生野生动物普查大纲》、林业部制定的《技术规程》、《黑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技术细则》,结合省林业厅落实给大兴安岭地区的调查任务及保护管理要求,制定了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实施方案。
  调查范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所辖的各县、区、林业局的区域内。
  调查种类:包括鸟、兽、爬行、两栖动物,共95种。其中鸟类70种、兽类18种、爬行类4种、两栖类3种。
  调查内容:主要调查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生活环境、保护管理、驯养、研究影响野生动物生存的主要因子及经济利用情况。
  调查任务与方法:林业部和省林业厅确定大兴安岭地区调查样线1580条,每条样线11.2公里,每年调查二次,冬季调查一遍、夏季调查一遍。全区共设立监测点158 个(块),每个监测点每年调查四次(春、夏、秋、冬各一次),每年在同一时间进行。三年调查1580条(块)次。对大型兽类,熊类、马鹿、驼鹿,拟利用防火飞机进行航调。
  时间是从1996年12月20日~1999年10月1日结束。总用工1000天。截止目前已完成总工作量的80%。到1999年10月1 日全部完成。
  通过调查可提交如下成果:大兴安岭地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大兴安岭地区野生动物资源分布图、珍稀动物分布图;大兴安岭地区野生动物资源数量报告;大兴安岭地区主要经济动物分布图;建立大兴安岭野生动物资源微机数据库;补充大兴安岭地区野生动物标本资料;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野生动物资源开发利用远景规划。
  1997年共完成冬季样线700余条,鸟类样线1094条,两栖爬行动物样线164条。大兴安岭地区完成调查任务出色,被评为全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先进单位,获得奖金一万元。
                                   (陈克强)【野生动物保护】  1997年一、三、四月份,保护科在检查站设卡,到市场、火车、和加区周边山场和村屯进行了多次检查。共没收猎物120 余只,粘鸟网58片,放飞各种小鸟一万余只,教育当事人46人次。并通过电视台录放了放鸟过程,教育提高全区人民的保护意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继续开展“爱鸟月”宣传活动。【廉政建设】  资源局是重点行业执法部门,在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对积极倡导文明执法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为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严禁党政机关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暂行规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各党组分工负责制,并完善了“机关廉政建设十条”和下基层“十不准”,以此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通过这些措施,不但在局外使资源局树立良好的机关和行业形象,而且在局内也产生了凝聚力和向心力。
                                   (陈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