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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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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管理【综述】  1997年,全区土地管理工作以中发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为指针,以保护耕地、林地为核心,积极开展土地清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订编制、土地管理费用征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使全区土地管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全面开展,为加强土地的宏观调控、实行用途管制提供了保证。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经省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小组检查验收,并查清了1991年以来非农业建设用地情况;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以收取土地年租制为重点的土地有偿使用面逐步扩大,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计划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土地管理费收缴301 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土地变更调查于10月31日按时完成。
  全区土地管理队伍已达120 人。地区土地局对松岭、新林、呼中三区土地管理局实行了垂直管理。有1名局长和工作人员被地区农业党委授予“十佳公仆”;有2名同志受到了行署人事局的表彰,地区土地管理局被行署评为目标管理超标单位;地区土地局党支部被地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姜贯辉)【土地执法监察】 地区土地管理局会同地区监察局从4月10日至8月20日对全区土地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非法批地、非法用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和非法出租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理。全区发生土地违法案件51 件,结案49件,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5 件。“三无”(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达标率为50%。
                                   (姜贯辉)【土地变更调查】  为完善地籍管理,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对1997年土地利用现状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9月,地局召开了各县区土地局长业务骨干参加的土地变更调查专题研讨会。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九七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根据各地情况,将全区划分成三个区域。以林为主变化幅度不大的呼中区、新林区;林、农间作的漠河、塔河、呼玛三县;变化量较大的加格达奇和松岭二区。经过四个月的调查统计,全区共调查变更地块两千余块,总面积为328 465.0 亩。主要变更地类为耕地、林地和未利用土地。全区土地面积124 462575.8 亩(82975平方千米),其中耕地1047094.3亩(旱地969640.2亩,菜地77 454.6亩),林地107 176 126.9亩,牧草地262321.2亩,居民点及工矿用地665 446.1亩,交通用地269 334.4亩,水域1 065 755.9亩,未利用土地13 977 096.5亩。
  呼中、新林、塔河、呼玛的铁路用地划界基本完成,并向铁路分局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加区、松岭、漠河的铁路划界工作也即将结束。
                                   (蔡铁生)【土地登记发证】  1997年,开展了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证年度确认、(岭南)土地开发登记发证和铁路用地登记发证工作。
  1.土地证年度确认。全区所辖七个县、区全部开展了土地证年度确认工作,重点确认了商服业用地和企事业单位使用证的审核,年末共审核14 021宗地。
  2.农村土地登记发证。漠河县、加格达奇区在完成建账、立档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了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共颁发土地证14个,登记面积73 319.6亩。
  3.岭南土地开发登记发证,共登记发证82宗,发证面积207875.3亩。
  4.铁路用地登记发证。截止1997年所辖七个县、区已基本完成了铁路用地的登记发证工作。
                                   (蔡铁生)【土地市场管理】 全面开展了土地年租制。根据省土地局、体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黑土[1997]1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地区实际,会同地区体改委、财政局制发了《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把实行土地年租制做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实现土地有偿使用的重要手段。全区收取土地年租金为175.24 万元。
  1.积极探索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途径。全年有23家企业进行了改制,我们逐个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查清了企业土地面积,改制性质,经营状况,并对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分别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
  2.加强了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对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管理,认真清查,财检查出来的问题依法进行r纠正和规范。
  3.实行了土地价格评估制度。对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经政府确认后再行入市,规范了土地价格,从而使地价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4.对城镇基准地价的修订进行了部署。加格达奇区聘请了省土地评估中心对镇内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了修订,除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外,还对其它用地的基准地价进行了评定,从而完善了土地各种用途的价格。
                                  (华琪梅)【计划财务】  按照地委行署对松岭、新林、呼中三区土地工作实施垂直管理的规定,建立直属于行署土地局的资金财务管理体制,对三区上缴的费(金)单独设账,集中管理,按规定的比例上缴省局和行署财政局。同时对三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办理了接交手续。
  全区预算外收入计划为249万元,实际收入为301万元,上缴省局94.6万元,上交财政40万元。其中土地管理费计划收入为152万元,实际收入为230万元,完成计划的151.3%,上缴省局90.8万元,土地登记费和土地证书年度确认费收入为67.5万元,上缴省局是3.7 万元,上交财政5.7万元,是历史上完成最好的一年。
                                   (李秀玲)【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 (中发[1997]11号)和《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黑发[1997]12号)精神,按照大发[1997]21号文件要求,对全区1991年以来发生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清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这次全国性的土地清查工作十分重视,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做了全面部署,地、县(区)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土地局、监察局、建设局、广播电视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地委常委、管局副局长张佩昌任行署清查领导小组组长,各级政府设立了土地清查办公室,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发文件。全区共举办培训班15期,接受培训人员达125人,共有188人参加清查工作。基本查清了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底数;查处了一批违法占地案件,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占地、浪费土地、非法交易土地等行为的发生,为今后强化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经验,达到了预期效果。
  经查,1991年~1996年,全区共发生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2659宗,面积180.73公顷,其中国家建设用地2285宗,面积169.2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6宗,面积0.37 公顷;农村个人建房368宗,面积11.11公顷。各类非农业建设占耕地20.6公顷,其中国家建设占用耕地190.10 公顷,农村个人建房占地1.59公顷。
  经营性房地产开发7宗,面积3.50公顷。出让方式供地101宗,面积1.46公顷。违法占地38宗,面积3.14公顷。
  根据省土地管理局[1996]11号文件《关于建设用地审批实行预报和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实行审批备案和预报制度。1997年,省下达全区建设用地指标40公顷,其中国家建设用地26公顷,乡镇村建设用地7公顷,农村个人建设用地7公顷,全年全区共审批建设用地105件,面积13公顷,其中国家建设用地77件,面积12公顷,农村个人建房28件,面积1公顷。节余27公顷,节余占计划指标的68%。
                                   (顾洪岚)【土地规划】 大兴安岭行署土地局为配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与加拿大喜华斯公司合作,对岭南农业开发区审批发放《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许可证》61宗。
  行署土地局代表行署同各县(区)签订1997—1998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全区开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迎接时年全省检查验收。
                                   (蔡新伟)
               1997年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