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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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综述】 1997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弘扬大兴安岭精神为主体工程,以三大创建活动为重点,坚持“重在育人、重在建设、重在基层、重在活动”的原则,对促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两个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思想上不一轻一重,规划上不一先一后,运作上不一软一硬。首先,普遍制定规划,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规划体系,各地从实际出发,分别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长远目标同阶段性任务相结合,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其次,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地区成立了以地委书记任主任,行署专员、林管局长任第一副主任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同时加强了办事机构,地区精神文明办于3月份由正科级升为副处级;第三,建立“一把手抓两手”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亲自抓,地委每半年、各县级党委每季听取和研究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呼中区始终坚持对两个文明建设季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制度。
以育人为本,把弘扬大兴安岭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使之成为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支柱,把大兴安岭精神教育与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等融会贯通,有机结合。通过全区开展“知我兴安、爱我兴安、建我兴安”的系列活动:“兴安杯”大兴安岭精神知识、精神文明知识、国防知识大赛、“五征”(歌曲、春联、口号、长篇小说、反映精神风貌的电视剧本)等活动,使大兴安岭精神教育更加丰富多采,生动活泼。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十佳公仆评选”、“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手拉手”等活动,全区评选出“十佳公仆”县级72人,地级10人,省级“十佳公仆”提名奖1 人。加强大兴安岭精神理论研究,把突破高寒禁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研究重点,举办精神文明建设培训班和研讨会,有百余名同志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撰写论文,其中33篇论文获地区一、二、三等奖,有6 篇论文在省精神文明理论研究会上获一、二、三等奖,各级各类学校把大兴安岭精神教育纳入思想品德课和政治理论课。开展评选“兴安岭上百面旗”活动,对各条战线20余个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激发了人们热爱兴建设兴安的热情。塑造精神风景,地区首批命名地级大兴安岭精神教育基地5 处。全区有精神风景30余处。
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新台阶。着重抓了三个创建活动: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实施社会承诺制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建设“场兴民富、环境优美、安居乐业”为主要内容的“双文明林场”创建活动,提高了全区人民思想道德素质,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采取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抓好试点,层层落实,两好合一,实行“双考”,地委把关,命名表彰等措施,最后评选出10个“双文明样板林场”,16个“双文明林场”;1000名爱岗敬业好主人和100 名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好干部。在开展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职工、“双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中,充分发挥老标兵单位的“龙头”作用,全区共涌现出文明户7482户,“五好文明家庭”100 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10户,省级“五好文明家庭”标兵1 户。
在军民共建共育基层活动中,塔河县十八站鄂族乡与解放军81689 部队被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地区《创建“双文明林场”、加快林区发展》的经验,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暨军警民共建共育大会上交流;十八站鄂族乡与81689 部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军警民共建共育工作先进集体标兵;呼中技工学校与呼中森警大队被命名为共建共育工作先进集体。许忠林被命名为共建共育先进个人标兵,吴惠梅被命名为先进个人。
(倪桂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