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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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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  教【综述】 1997年,全区宗教工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了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了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全面完成了宗教活动场所整顿登记和年检任务;开展了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专项斗争,依法取缔了非法宗教活动点49个,专打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保护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举办了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了宗教法规和《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依法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力度,对17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年度检查,全部合格,发了年检合格证书,使全区宗教场所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全区宗教活动基本正常,宗教发展比较平稳,取得了显著成绩。
                                 (涂长明)【宗教会议】  1997年4 月23日,行署民族宗教局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三县四区民族宗教局长和地直有关部门负责人40余人出席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宗教局长会议和国务院(1996]38号文件、省委[1996]36号文件精神;总结了1996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研究部署了1997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行署副专员朱玉桥到会讲话。行署副秘书长姜明做了会议总结。会后三县四区认真传达贯彻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专项斗争,依法取缔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49个,使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步入了正常轨道,保护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涂长明)【场所整顿】 依据黑政办发[1992]33号文件精神,地区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整顿登记工作,截止1997年底,全区经县级政府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7个(其中清真寺5个,佛教寺庙2 个,念佛堂2个,天主教堂1个,基督教堂7个)。经过积极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整顿登记工作,受到省宗教局工作组的好评。地区民族宗教局涂长明被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授予“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先进个人”。
                                  (涂长明)【教职员培训】  1997年9 月23日,召开了全区宗教教职人员会议,17个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共45人参加。会上重点学习了《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通过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对全区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一次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坚持爱国爱教的自觉性,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的素质,进一步促进了宗教教职人员团结广大信教群众,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行署秘书长郑宝满、地委统战部长刘宪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涂长明)【宗教活动】  经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1997年3月29日,加格达奇清真寺阿訇高建德,随中国伊协组织的代表团到沙特阿拉伯麦加参加大型的朝觐活动,历时一个多月,于5月8日返回加格达奇,地区和加区民族宗教局领导到车站迎接高阿訇出国朝觐归来。这项有影响的活动,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教政策,深受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欢迎。
  加格达奇东山基督教会自筹资金,经过两年于1997年11月8日建成基督教堂。省基督教协会副总干事薛世海牧师,来加格达奇为东山基督教堂剪彩,并主持了献堂典礼活动。
                                   (涂长明)